八块小说网 > 历史电子书 > 我与少奇 >

第15章

我与少奇-第15章

小说: 我与少奇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那晚为什么不平静呢?当时我不知不觉地想起60年代的三年灾荒。那时候吃不饱。在有的人信心不太足的时候,二十六届世界乒乓球比赛我们拿了好几项冠军,真争气,使我们增加了克服困难的信心。体育战线传来好消息,各个方面也觉得精神振奋,都要为国争光,为国出力。结果三年灾荒的困难很快就克服了。现在党中央又号召我们振作精神,把各行各业的工作搞上去。体育健儿这次又是很争气。今年乒乓球全赢了,羽毛球也打得很漂亮。还有女排、跳水……简直数不过来。我们的体育原来比较弱,能打出这个水平来确是使人激动。我觉得各行各业都要向这些体育健儿学习,向这些为国家争光、夺冠军的小年轻学习。 
参加今天座谈会的100多位30年以上教龄的老体育教师是非常令人尊敬的。我打个比方,我觉得你们以及所有的体育老师,是我们体育冠军的母亲。体育健儿所以能得冠军,是因为从小受到多方面的教育,教授他们体育技巧,锻炼他们坚强的毅力,培养他们具有爱国主义精神。这些是谁教他们的?是党教他们的,具体是谁教他们的呢?是通过我们这些教师。薛明薛明,贺龙元帅的夫人。同志和我,都是做母亲的,我们深知当子女们争气时,最感到幸福、自豪的是母亲。因此,当看到体育健儿为国争光的时候,我理解在座的各位老同志一定心里都有一种特别幸福的滋味。同志们几十年如一日,辛辛苦苦,埋头工作,不求名,不求利,是无名英雄,你们在认真为国家培养下一代。对体育教师和教练这些体育冠军的母亲,我们作为干部要向你们学习,第一要把自己的本职工作搞得好上加好;第二我们也要特别注意去培养青年,发现人才,带一段,扶一段,推一段,为国家培养出千千万万个优秀的接班人。这是当务之急。我们都是老年人啦,让我们互勉:把这两项任务做得更好,在我们见马克思的时候,使我们的母亲——人民为我们这一代感到自豪、满意。   
共产党员永远不能“退役”(1)   
本文原载《红旗》1982年第9期。(一九八二年五月一日)实现领导人员的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这是具有深远战略意义的大事。 
我们的革命老前辈和老战友们,曾为革命和祖国的建设事业作过许多重大贡献。今天,在新的形势下,党和人民需要我们作出新的贡献,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就是要交好班,使权掌握在可靠的人手中,掌握在真正拥护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中青年同志的手中! 
古今中外,多数成大业的领袖人物,都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显露出了不起的才华。许多老同志,20岁左右就当了团长、县委书记,或者成了工人运动、农民运动、学生运动的领袖。邓小平同志23岁担任党中央的秘书长。有些少数民族的同志,也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在党的领导下,出色地进行了革命活动,担负领导工作。现在,青年同志里就没有这样的人才吗?在伟大的十亿人民中,人才多得很。的确,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猖獗了一阵子,耽误了我们对中青年干部的培养和提拔。但是,这十几年的风风雨雨也锻炼了他们。复杂的斗争环境和生活经历使他们成熟了起来。我们应当尽量培养、帮助这些中青年干部成长,大胆地提拔、使用、锻炼、支持他们,带他们一段。我坚信我们的年轻一代一定能接好班。 
干部交接班是正常的新陈代谢,也是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的大事,是全体党员、干部和全体人民关心的大事。因此,不论我们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必须把这件大事做好。过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走过大弯路,国家和人民都吃过大苦头。我们一定要吸取教训,在党的领导下,坚持群众路线,选贤任能,把权交到可靠的人手中。 
回想我们在几十年前,正是出于对祖国、对人民的强烈责任心,才投身于革命事业的。入党时,我们都曾宣誓:为共产主义事业不惜献出自己的一切,直至自己的生命。当前,党的事业的发展又使我们面临着一次严峻的考验,同时也是一次为党立功的机会。我坚信我们的老同志们一定能交好班,在人民编写的功劳簿上增加新的一页。 
我的党龄比许多老同志短得多,贡献也少得多,但也是60岁的人了。我同许多同志一样,也是在最能工作的若干年里,失去了为人民工作的权利。那时,我们多么渴望有工作的机会!我们恢复了工作,干得正起劲的时候,却已成了老年人,到了该交班的时候了。这时心里的滋味是中青年同志所体会不到的。自然规律使我们个人失去了补回损失的时间,这是很痛苦的。就“文化大革命”中的遭遇来说,老干部不仅是受损害最厉害的一代,也是耽误年富力强时光最严重的一代。有了这种痛苦,我们更应该自愿地让年轻的同志接替我们,并尽力去帮助他们做好工作,补回他们那十几年的损失,也让他们替我们弥补党和国家所遭受的损失,使后人不再经历我们所经历的痛苦。这的确是要有高尚的情操、远大的眼光和很强的革命责任心的。 
对于一生致力于革命工作的人来说,离开现在的工作岗位是使人非常难受的事情。以后,我们干什么呢?这不禁使我想起一件往事。1952年,少奇同志和我到苏联索契的亚热带植物园参观。陪同我们的负责人是位老布尔什维克,他原是老红军,立过大功,到了退休年龄,主动要求到植物园工作。少奇同志很欣赏他的做法,曾说过:“作为一生为革命事业工作的人,单纯的休息,完全的退休,不为革命做一点小事,没有一点精神寄托是会很痛苦的。等我的身体和精力不能担任现在的工作时,我可以去教书,讲党史,教哲学也行。到讲不了课时,咱们一块儿去搞个林场!一块儿选种、育苗、施肥……”那时少奇同志只有54岁。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他的这个想法未能实现。 
现在,交接班这个极其重要的任务落在我们的肩上了。只要我们真正理解了党中央作出这一战略决策的重要性,我们会把这件大事办好的。将来还有许多事等着我们干呢!当学生的义务辅导员;读书,总结经验;当个林场工人……多好啊!我们闲不着。不管我们是退居二线、三线,还是什么职务也不担任,我们永远是革命者、劳动者。“选种、育苗……关心树木的成长情况”,是我们终身的任务。我们要为共产主义奋斗到最后一息。共产党员永远不能“退役”!   
共产党员永远不能“退役”(2)   
当前,虽然形势很好,困难确实不少,情况也十分复杂。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给我们造成的最大灾难,莫过于对团结的破坏,破坏了党群、干群、军民之间的团结,破坏了干部与干部之间的团结,破坏了群众与群众之间的团结,破坏了民族之间的团结。因此,我们必须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加强各个方面的团结,逐步克服各种困难,把我们社会主义祖国建设得繁荣富强,使革命老前辈开创的事业世世代代传下去,使先烈们和无数战士们用汗水和生命建造起来的伟大业绩,流芳百世,光辉千秋!   
实施新宪法的保证(1)   
本文原载北京市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杂志》1983年第1期。(一九八三年二月十三日)新宪法通过了,我和全国各族人民一样,心情万分激动。高兴的原因,不仅在于我们庄严地行使了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权利,还在于我们国家又有了一部合乎国情、顺乎民意的好宪法。解放前,在党的领导下,革命人民前赴后继,追求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1949年新中国诞生了,1954年中国人民制定了第一部自己的宪法。这是一部很好的宪法,巩固了中国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取得的胜利成果,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的方向。但是,在以后的一些时候,在某些方面,宪法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十年动乱中,宪法公然遭到野蛮的践踏,法制精神荡然无存,人民已经得到的权利丧失贻尽。所以,当新宪法通过的时候,我们深深地感到,最珍贵的东西失而复得了。 
在这万民欢庆新宪法的日子里,我们不能不以沉重的心情怀念起誓死捍卫宪法精神的老一辈革命家、许多干部和群众。十年动乱的初期,少奇同志惨遭迫害和污辱时,他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数次严正地表示:宪法的尊严不容破坏!全国还有不少张志新式的烈士,也为捍卫宪法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4年来,许许多多的同志,其中很多是素不相识的,向我诉说他们或其亲友在十年动乱中受到的苦难、为维护宪法进行的斗争和牺牲。我自己也无辜身陷囹圄达12年之久。回顾过去,从某种意义上讲,这部新宪法是以血的代价换取来的。 
全国人民热烈欢迎新宪法,表明大家都希望在新宪法的保障下,安居乐业,一心搞好四化。但是,有的同志和朋友对新宪法能否保持长期性、稳定性,十年动乱那种“无法无天”的状况会不会重演,不无担心。这种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只要我们有充分的信心,经过全党全民的努力,新宪法定将能够切实得到贯彻。实施新宪法的保证在于: 
首先,新宪法本身就是好的,符合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历史特点,符合全国人民的根本意愿。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有过顺利发展时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走过不少弯路,工作重点长期放在“以阶级斗争为纲”上面,“左”倾错误严重危害了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的切身利益。十年动乱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弄得民不聊生,国民经济濒于崩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恢复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从而完成了伟大的历史性转变。中国人民的社会主义事业从此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党和人民经历了艰难曲折才取得了如何建设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的科学认识。新宪法把这一科学认识,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下来,有着深远的意义。新宪法用法律的语言表述了国家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和基本政策。新宪法的实施,必然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实践将证明新宪法具有强大的内在生命力。 
其次,人民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全国各族人民对十年动乱的惨痛教训,记忆犹新。人民迫切要求实行法制,深深地懂得了用宪法和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保障在安定的社会环境里进行社会主义劳动的权利,不必再时刻害怕“抄家”、“揪斗”。新宪法恢复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重新确认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根本原则;对公民人身自由、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监督的权利等,都比过去规定得更加具体和切实;特别是还增加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条款。人们深知新宪法来之不易,那种连国家主席的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全国人大代表非法遭受逮捕、人民群众无端被迫害的事情绝不允许再次发生。十年动乱中成长起来的年青人,也和我们上了年纪的人一样希望实行法制,这令人极为欣慰。他们成长的过程中经历过正反两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