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三年((乾隆三部曲第一部-出书版)-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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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倡工业生产
在传统经济时代,农业并不是国民经济的全部,同时存在的还有工业部门。每当提起工业,人们往往把它与近代机器工业联系起来。其实,在工业生产中使用某种机械,以及利用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组织,在历史中是早已存在的现象,并非近代才有。因此,它们应被统称之为“工业”。其中尤以加工、纺织、制造、营建、矿冶等等,构成传统工业的主要内容,而与农业经营判然有别。'1'
乾隆七年提出“为天下万世筹赡足之计者,不独以农事为先务,而兼修园圃、虞衡、薮牧之政”,从《周礼》原意而论,即已超出了一般农业的范围。古代所谓“四职”,原本只有“三农”一项为农业,其他三者都是农业以外的经营。'2'这与秦汉以后的情形是大不一样的。但不管怎样,数职“兼修”就必然会扩展到农业以外。清代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它背后是几亿人口的庞大需求和积极努力),自然引导它从农业的低层次走向高层次,从粗放到精耕,再超出而至商品生产,复从农业种植业走向工业,……一步步迈向更高的梯次。如果说,在经济发展中存在着一定的“梯次”的话,我们就可以把它称为“发展梯次的逐级攀升”。于是,在前述农业经营的范围之外,不但纺织等手工业得到大力的提倡,清代的矿业政策也发生了重大的改变。所有这些,也无例外地发生在乾隆初年,并和当时的总体设想有着紧密关联。
雍正皇帝曾于《圣谕广训》中说:
朕闻养民之本,在于衣、食。农桑者,衣食所由出也。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愿吾民尽力农桑。
亦非老生常谈,而具有时代意义。
乾隆初年,更有一批官员在各地积极推行,如巡抚尹会一疏陈豫省宜行诸事,其一即“女工之宜勤”,欲使比户连村,无不各勤纺织。巡抚陈宏谋在陕西咨询地方利弊,必问:“栽种棉花否,能织布否?”乾隆七年,御史包祚永言,黔省“惟资楚布,岁千亿万匹;兵民穷困,职此之由”,著令通省“教民纺织”。九年,甘肃以“种棉纺织,概置不讲”,令制造纺车,请女师教织。十年,奉天以“种棉者虽多,而不知纺织之利”,拟议推广。其后总督开泰请令雇募江浙工匠到湖广,设立机局,教以染造纺织。总督方观承推行于直隶,更有助于使之成为一个棉业优势产区(这一点特别可贵,因为经济发展与赈济不同,它更需要“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这些都是乾隆时期推行女工、纺织较为著名的例子。
尽管清代没有实现“现代化”,没能把经济引入“机器工业”的发展阶段,但中国仍有广泛而分散的工业生产,其产值约占世界的三分之一以上,并且已产生一个相对集中的“(传统)工业区”。尽管西方存在一个“早期工业化阶段”,它却并不因外国也有而是,亦不因外国没有而非。'3'它是中国经济自身发展的一个产物,并不是“没有发展的增长”。
清代十八世纪,在长江三角洲上千万农民的生产经营中,传统工业的地位已远远超出了其农业部分;在这一地区,农村工业已不是什么副业,而是主业和正业;这样的农民,亦工亦农,与其称之为农民,还不如称之为兼营农业的工人更为切近。正是因为这样一些理由,可以把它称为“工业区”,而不再简单地把它与其他农作地区等同看待。'4'其中,仅棉布产量,估计每年大约就不会下于一万万匹“小土布”之谱,'5'总收入将达到白银二千万两。它是清代经济的一大成就,也每每为其他地区劝农时视为榜样(如在苏北、河南、陕西、四川等地)。
也许还可因此得出如下的一些结论:中国在清代已经超出基本食用品生产的阶段,而跨入更高的阶梯,这就是全面发展经济,并亟需从工业的发展中去谋求出路,这样一种新的阶段。中国的“工业化”要求,恐怕不是1840年以后才从国外输入,而是立足于自身发展基础之上的,至迟到十八世纪即已出现。
清代初年,政府对矿业采取严格的封禁政策,“惩前代矿税之害与矿徒之扰,每内外臣工奏请开采,中旨常慎重其事”。'6'到康熙前叶,定开采铜铅之例;康熙二十一年,准许云南开矿;五十二年定各省久经开采、贫民借为衣食之计者,允许开采;雍正年间矿政趋严(主要是针对广东),同时,实际开采数量却有很大增长。
乾隆初政,在各方面新政策提出的同时,也对矿政进行了几次重要的讨论,并对它作出了较大的改变。如乾隆二至三年,允两江总督庆复、两广总督鄂弥达之请,准广东开矿;五年,经大学士兼礼部尚书赵国麟请及各督抚详议具奏,开放煤禁;八年,经大学士等九卿廷议,决定“凡各省有可开采之山场”,除金银外,“其余俱听百姓于地方官给照开采”。其后虽续有争论,但矿禁基本开放的政策已经确立;乾隆十五年以后,主禁的言论也很少见了。'7'尽管矿业仍处于政府的严密监控和管制之下,若仅浏览《清史稿》或《石渠余纪》一类官书的有关纪载,人们甚至看不出矿政发生了什么变化。
政府开放矿禁的原因,一是因为铜斤短缺。清代货币制度为银铜“复本位”制。其特点是白银的供给全视对外贸易的余缺,而非由政府决定,政府只控制铜钱的铸造及其数量(它也受到私铸的影响)。一方面国外白银大量进口,一方面铜钱紧缺,银钱比例往往发生不平衡。'8'因为屡患铜荒、钱贵,“禁囤积,严销毁,立官局,议改铸”成为一个大问题,为此,开发国内矿藏自然成为一条重要出路。'9'其结果,铜的供应在乾隆朝开禁不久,很快就得到了解决。而其他矿产的开发,也可有益于国计民生。如铁之用于生产工具,锡之用于日用器皿,煤则可用于解决“民间既艰于食,又艰于灶”的困境。同时,也有益于农村劳力的转移,能为解决民间生计开辟新的途径。这一点,在当时的讨论中曾占有重要的地位。'10'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出现了不少“闲民”和众多改业的现象。'11'与清初以垦荒为主的移民颇有不同,投入的生产也从一般农业转入经济作物或工矿业。清人朱泽澐说:
古之闲民十之一,今之闲民十之六,……三代圣王,位闲民有地,教闲民有法,……(今州县宜)教之以耕耨,教之以攻业,教之以浚畎浍,教之以远服贾,……'12'
这些表明,工矿业的兴起是经济发展到某种程度之后的一个自然发展趋势。特别是南方一些省份,本来“生业甚少”,随着人口的日益增多,耕作之余,只能向工矿业去谋求出路。因此康熙皇帝曾说:“总之天地间自然之利,当与民共之,不当以无用弃之”;'13'乾隆三年上谕:“地方大吏原以地方整理,人民乐业为安靖,岂可图便偷安,置朝廷重务于膜外,而谓之安靖耶”?'14'已把矿政与前述农政、粮政诸方面的努力结合在一起,使之成为当时“养民”的一个重大措施。
不过,有关经济政策的这些情况,在当时的外国观察者,——无论是朝鲜李朝,还是西洋传教士,——那里似乎都没有什么反应。这是为什么?它们难道并不重要,在三百年后,却一一显现出了特有的价值?'15'也许,是因为那些外国人有他们自己的观察重点,或是我们见识不及吧。
如根据早一时期的传教士报告(集中体现在1735年出版的杜赫德的《中华帝国志》里),法国重农派学者魁奈(Quesnay)曾得出如下一些结论:康熙和他的继承者雍正皇帝,制订了一些很有利的规章以激发农耕者的竞争。极为罕见的,魁奈还为中国的人口众多辩护:财富成倍地增长,自然导致了人口的增加。就此他写下了这句格言:“但愿人们重视人口的增长,多注意收入的增加”。
魁奈还注意到,在中国,所有权是非常安全的;就是那些雇工与佃农,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正是这些,保证了它的持续性。'16'
而在同一时期另一位有名的耶稣会士巴多明(Dominique parrenin,1663—1741)看来,中国虽然存在着人口问题,但“我认为中国提供了足够其所有居民们生活的粮食”。这是因为,虽然中国绝对没有如同欧洲那样的战争,也没有瘟疫,更没有流行病,但正“是饥荒使中国拥有的巨大数额的人口每隔一段时间大大减小其密度,那么中国很难和平地生存下来”,这比马尔萨斯大约早了半个世纪。'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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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布罗代尔也说,在有关问题上,他毫不后悔使用“工业”一词,而不说“前工业”活动,《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中译本),第二卷,页311;按,《周礼》所谓四职兼修,三农九谷之外,园圃、虞衡、薮牧三者,在古代本非属于农业范围。如“薮牧”是指畜牧;所谓“山泽之利”,是指金玉铜铁等矿冶、齿牙革角竹木等手工业原料的发掘,以及盐业等。
'2' 如“薮牧”是指畜牧业;所谓“山泽之利”,是指金玉铜铁等矿冶、齿牙革角竹木等手工业原料的发掘,以及盐业等;即令是“园圃”,也不归小农所有和经营。
'3' 据国外学者研究,世界先进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存在着一个“早期工业化阶段”。其特点就是农村家庭手工业并未脱离农业,且大多与纺织业有关;其中商业性手工业生产的收入已经超过农业收入,家庭手工业由原来的农家副业的变成了主业。这也被称为“原始工业化”,虽然并不能必然导致近代工业化的出现,但已构成了它的一个先行阶段;美国学者诺斯(North)也说:“工业革命并非与我们有时所认为的那种与过去根本决裂;恰恰相反,它是以往一系列渐进性变化的积累”,它经历过一个“农村家庭工业时期”,参见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北京,2000,
第一章一节。
'4' 参见高王凌:“一个理想的追求——十八世纪中国政府的经济政策”,《知识分子》(美国)4:1(1987:秋季号),《十八世纪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政府政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第八章二节;到二十世纪初,中国一些地方相继实现了现代工业化,在原有的“手工业”与“机械工业”之间,并没发现什么实质性的障碍,其领先地区即是江南;其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中断”以后,又是江南地区掀起了最大的乡村工业化的浪潮。这些当然不是偶然的,参见《杜润生自述》,人民出版社,2005,页172。
'5' 据吴承明估计,江南棉区每年产布约4500万匹。但他所计入的地区只有松江、常熟、无锡等,而遗漏了太仓州(包括嘉定)、通州、海门厅各属及苏州、常州二府的多数州县,参见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页260。又,“小土布”是徐新吾先生坚持使用的概念,1987年4月,哥伦比亚大学,纽约。
'6' 参见《石渠余纪》卷3《纪矿政》;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档案系中国政治制度史教研室合编《清代的矿业》,中华书局,1983。
'7' 以上参见韦庆远、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