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败家子-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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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夷男曾经派弟弟前往长安朝贡,获李世民赐予宝刀、宝鞭,并在长安款待多日。不过时间短暂,想要了解到多少大唐文明,尤其是学会关中口音,恐怕来不及。
突利失的说法显然有水分,也许他是特意从别的渠道学习爱汉家语的。对大唐仰慕与否不好说。但对大唐感兴趣,甚至多有了解肯定是真的。
那么他的初衷和目的就至关重要,也许他是为了从大唐学习更为先进的文明,也许是想要了解大唐的弱点。寻求突破。
无论哪一种都不是好兆头,在谢逸看来,最好的方式是敬畏。大唐作为泱泱大国,应该被敬畏。
不说四海归一了。至少还震慑四方不敢让其来犯,但眼下的局势确实……
一个小小的薛延陀,也适逢其会逐渐发展壮大。几乎成为心腹之患,真是……谢逸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狄使臣,谢使臣,接下来就由突利失引路,前去汗帐拜会父汗吧!”
“有劳王子了。”
“客气了,使臣郎德高望重,家学渊源,谢使臣亦年轻有为,一表人才,突利失能有机会和两位同行,多有请益,实在幸运。”
突利失笑道:“用你们汉家话说,是三生修来的福分。”
狄知逊笑道:“哈哈,王子果然是活学活用,深谙汉家文明。”
“哪里,小王才疏学浅,知之甚少,若有不当之处,还请两位不要见笑。”突利失当时谦虚一礼,相当有涵养,如果只看行为,真不像是个草原王子,倒像是个汉家谦谦书生。
“王子过谦了。”
“不是谦虚,是和大唐比起来,我草原民众过于粗鄙,像谢学士这个年纪,小王尚且只会骑马涉猎,哪里懂得出使邦交这等大事。”
说话间,突利失有意无意地看向谢逸,似乎意味深长,算是试探吧!
狄知逊猛然明白过来,为什么皇帝陛下要派一个少年人出使,显然是大有深意。
首先年轻人容易被人轻视,这是普遍性的态度,薛延陀人和西突厥人见到对手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年郎,警惕性必定大大降低,甚至因而傲慢而大意犯错。
虽然谢逸在长安,甚至在大唐很有名,但草原番邦之地不清楚不了解。得知使臣身份时,若提前无了解,再想详细调查时间上根本来不及。
毕竟薛延陀汗帐到长安的距离不短,来回一趟再加上调查的功夫,没有三两个月肯定不行,根本来不及。
突利失见到谢逸的第一刻,脸上多少有些惊讶神情,大抵就是觉得谢逸过于年轻,超乎想象吧!
这会子言辞之间多有试探意味,显然是想要打探更多信息,至于具体的目的就不好说了。
见此状况,谢逸笑道;“哪里,出使薛延陀为真珠可汗贺寿乃是大唐要务,多少人求之不得的美差,在下素来仰慕草原雄风,多番努力才得到此番机会的。”
突利失满面春风道:“是吗?如此也算是我薛延陀的荣幸,谢使臣尽可在我草原游览,若是可以最好是多盘桓些日子,到时候突利失做东,好好陪着使臣体验我草原风俗。”
“多谢王子美意,如此自然是求之不得。”谢逸随即也打个哈哈,谁愿意在你这鸟不拉屎的草原上多待片刻?巴不得尽快离开呢!
宾主双方看似热情,相谈甚欢,但实际上貌合神离,并无多少实质内容,完全是不着边际的假热情。
反正就这样,一路前行,终于能看到金光闪闪的汗帐了。然而在此时,西北方恰好也有一队人马匆匆而来……
第一九九章小小僵局
所谓的汗帐,最基础的说法便是可汗的居所,是身份象征,更有其政治意义和作用。
既然是可汗居所,草原权利的象征,规模自然不小。
也不知道薛延陀人到底是怎么搭的,谢逸远远看过去,粗略估计大帐篷恐怕有数百,甚至上千平米。
当然了,里面可能有分区,比如前面是议事和举行仪式的厅堂,后面是居所这样,和中原没有太大差别。
汗帐所用的毛毡自然是最好的,上面还挂着许多金银饰品和图案,在阳光映照下熠熠生辉的,在蓝天白云的草原上自然特别显眼。
自打人类有了社会这个概念以后,“等级”这玩意从来就没有离开过,高高在上之人总要有意无意,用哪怕一丁点特别来彰显自己的地位。
更何况是北方草原上的强大部族,薛延陀的汗帐当然不能寒酸。除了这些,大概还有名贵的地毯,金银宝石装饰暂时不曾看到。
尽管谢逸充满好奇,想要瞧了真切,然而在踏入汗帐之前,恐怕需要先应对另一批人。
汗帐近前,谢逸和狄知逊瞧见一众人从西边而来,气势汹汹。
为首之人是草原服饰,华丽的衣装,黄金饰品,以及镶着宝石的配刀,说明这些人身份非同一般。
突利失看到这队人马的一刻,神情微微有些不自然,尤其是一旁引路,满面含笑的那位时,神情不免一紧。
谢逸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才发现此人的相貌装扮与“突利失”不相上下,也许……
所料不错,答案很快揭晓。
这队人马确实是从西边来,正是西突厥可汗的代表使团,而一旁引路。有说有笑的那位正是真珠可汗夷男的长子大度设。
很有意思的常面,大唐与西突厥两支使团同时到达汗帐,颇有不相上下,相互较劲的意思。凑巧的是,薛延陀的两位王子也分工明确。
大度设前去迎接西突厥人,并且态度亲昵;而突利失则伴随大唐使团,彬彬有礼。
此举到底是真珠可汗夷男的安排,还是自发行为呢?
为了体现公允,不失礼于两个大国,同时派出两个儿子分别迎接两支使团。给予对等的待遇,倒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但如果是自发行为,那就耐人寻味了。
在灵州时收到消息,薛延陀两位王子不和睦,现在看来也许是真的。
大度设与突利失两人四目相对时,谢逸确实没有看到应该有的“手足情深”,反而是深深的敌视与怨怼。
两位王子不和睦,相对敌视甚至已经有明里暗里的争斗,除了拉拢薛延陀内部的支持。赢得父亲夷男的青睐外,大概也想到了借助外部力量。
从目前的情形来看,大度设应该选择了西突厥。那么突利失前去迎接大唐使团也就不是偶然了,而且他那一番流利的中原话。就更别有意味。
这是好事!
薛延陀内斗不和睦,不能拧成一股绳对大唐而言是好事。
然而对于使团而言,不见得是好事,尤其是刚刚抵达。直接面对这等很可能的尖锐冲突,真的好吗?
然而既然遇到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再者说,后世有个伟人说过,狭路相逢勇者胜。
就在大度设和突利失两位突厥王子相互较劲,颇有敌意不服气地对望时,西边的人马中,一个衣装华丽,腰悬宝刀的男子目光向狄知逊和谢逸瞟来。
谢逸注意到,此人的眼眸颜色并非黑色,显然是西边来的色目人,也许他姓阿史那吧!
草原皇族阿史那氏实际上与大部分的东方牧民不同,他们实际上是色目人。此时此刻,出现在薛延陀汗帐之外,此人应该就是那位传说中的西突厥可汗之弟“胡禄”吧!
葫芦?福禄?
谐音读起来很有意思的名字,据说身份尊崇,很“牛叉”的感觉。
但谢逸没有在意,只是不着痕迹地整理了一下官服,顺了顺身后厚实的披风。
九月的草原已经寒意森森,因为代表大唐,又进入薛延陀汗帐范围,很可能要行很正式的国礼。
所以谢逸和狄知逊都身着官服,显然轻薄的丝织物实在不御寒,很快便被冻成狗了。
不得已,只好有损细朝廷命官的形象,但不敢有损大唐国威,所以加了件还算相得益彰的披风。
谢逸不着痕迹地看过去,胡禄的眼神仍旧时不时飘过来,显得很得意,很倨傲。
作为西突厥可汗的弟弟,某个努失毕部(构成西突厥的大部落)的小可汗,能不倨傲吗?只是这样看几眼能怎样?能有我帅吗?
看着憨态可掬的西突厥葫芦小可汗,谢逸冷了一笑。
“突利失,这是西突厥可汗使团,胡禄小可汗亲自来为父汗贺寿,现在准备面见可汗,你且先等等。”
大度设开口了,语气很倨傲,态度也很鲜明。显然是毫无保留地倒向了西突厥一般,初次见面便对大唐使团表现的很不客气,甚至蛮横无理。
好在突利失也不是省油的灯,当即道:“原来如此,只是王兄啊,这是刚到的大唐使臣代表大唐皇帝来为父汗贺寿。
大唐乃是上国,父汗的封号也是大唐所授予,所以理应大唐使团先行拜会,还请王兄稍等片刻,不要乱了规矩。”
“你……”大度设顿时有些恼怒,险些当众大发脾气,很显然这说明他平日的涵养并不高。
仅仅是一个拜见的顺序,看似微小,背后却大有意味。是大度设和突利失两位薛延陀王子的较量,何尝又不是大唐和西突厥之间的较劲?
先一步,多少显得更高一筹,所以这会谁也不会让步。
但两国使臣都没有说话,现在还不到他们说话的时候,有两位王子相争不下就足够了。
作为客人,多少得有点礼貌;再者,兄弟阋墙的戏码已经足够精彩了。
“突利失,我是你兄长,自当我先一步。”
“若只有我兄弟二人,自当兄长先行,然有两国使团在,这次序礼节就不能乱了。”突利失言语中多有坚持,谁也不肯让步。
一时间,汗帐之旁似乎陷入了一个小小僵局。
第二〇〇章真珠可汗
汗帐之外,薛延陀两位王子争执不下。大唐和西突厥使臣虽然不言不语,但实际上都憋着一股劲。
这也算得上一场较量。
然而单纯的口水仗没有意义,也起不了实际运用。
不过单单从情形上看,突利失略占上风,仰慕熟悉大唐文化的好处在此时完全凸显出来。
至少口齿更为伶俐,说话更有条理,一番辩驳竟让大度设有些招架不住。
大度设只是丢点面子,有失风度罢了,反正他并未打算讲理,险些上演胡搅蛮缠的闹剧。
这样的状况下,西突厥人已经有些看不下去了。
也许他们是担心最终结果对他们不利,也许是为了维护亲厚的大度设,“葫芦”小可汗开口了。
“这样争执下去有何意义?不若我们找个方式在决定先后吧!”胡禄道:“既然是在草原上,那就按照草原的规矩办,骑马射箭摔跤任选一项。”
“理当如此。”话音落地,大度设第一个赞成。
突利失的脸色顿时有些不好,不过总算克制,没有明显表露出来。比试别的也就罢了,但骑马射箭这些事草原人的专长,比拼起来唐人多半是好吃亏的,明显“不公平”。
可是这话又无法直接言明,何况西突厥人只需要用一句“客随主便”之类的话便能搪塞回去,你能怎样呢?
如果自己反对,岂非直接说明唐人在骑射武力上面不如西突厥人?这样有损他国颜面的的话不能轻易说,至少不能从自己口中说出。
怎么回答都是错,索性就不回答。
突利失的目光下意识落到狄知逊和谢逸身上,还是看看大唐使臣他们自己如何应对吧!
或许这算是一个测验,测试唐人的水平,如果大唐使臣连这一点小事都不能搞定,也便不值得自己多费心思。
谢逸和狄知逊对望一眼。交换个眼神后,冷冷道:“尊卑先后早有定论,还需要节外生枝吗?”
“唐国使臣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