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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散尽笙歌-第96章

小说: 散尽笙歌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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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这么管用。”说罢在我脸上狠狠亲了一口。
  两人正在床上闹作一团,冷不丁从头顶上传来一声咳嗽,我闻声一把刨开许晶晶挡在我眼睛上的头发。一个长得可以和韩国巨星李准基媲美的男人正俯身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四目相对,他的眼神里面满是促狭的笑容。是刚才站在许晶晶身后面的那个男人。
  我愣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赶紧拉着许晶晶起来,还来不及开口,那个俊美的男子便说道:“表妹,这就是你常常提到的那个知书识礼、温柔可人的死党?怎么……”他盯着我上下打量一番,脸上是想笑未笑的表情,很明显对自己刚才的话有所怀疑。
  我伸手在许晶晶胳膊上使劲拧了一把。这个死丫头,我这么多年用心良苦竖立起来的淑女形象都被她给破坏掉了,连一点渣都不给我剩下。
  死丫头厚脸皮的冲我歉意苦笑,然后指了指那个长得极其妖孽的男人对我道:“沛珊宝贝,这个妖孽男是我表哥肖恺寒,他就一神经病加智障,咱不必理他。”
  某妖孽在许晶晶头上拍了一下,指着许晶晶抗议道:“喂,我说许晶晶同志,你表哥我好歹也是一绝世美男子,怎么到你这儿就成神经病加智障了?”随即收了手看着我笑得很是欠扁,“林妹妹,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小许同学早年间就已经把你卖给我了。”他忽然凑近我,“而且,我电脑里面还有好多你的照……”许晶晶扑上前去捂住了肖恺寒的嘴巴,很及时的止住了他即将要说出口的话。
  我反映了好久才明白过来肖恺寒说的事情,大喊着许晶晶的名字跳下床去追早已经跑出门的身影,跑了老远还能听见身后肖恺寒那欠扁的大笑声。
  许晶晶之前跟我说过,出院后住他表哥家,并且还以毛爷爷的名义发誓说她那个表哥一周七天里有六天半的时间都不在家。可见到肖恺寒本人以后,我宁愿在天桥下安家也不愿意住在一个不良分子的家里。怎奈何那个卑鄙无耻的妖孽男肖恺寒,他不顾我的反对硬是把我连带着我的行礼一起塞进了他那辆招摇炫目的跑车里面。
  奥运会的时候,妖孽男肖恺寒不知道哪根神经错乱了,竟然带着我和许晶晶去看了开幕式。看开幕式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他竟然任劳任怨给我和许晶晶当牛做马。可也仅仅限于开幕式那一天罢了,后来又恢复成他原本的痞子样了。
  某一天,我用肖恺寒的电脑上网,无意间一瞥,看到一个名为“猪宝贝”的文件夹。在好奇心的怂恿下,我打开了那个文件夹,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被肖恺寒命名为“猪宝贝”的文件夹里面竟然全都是我的照片,足足有两百多张。
  看了一下照片上的时间显示,最早的竟然是05年的时候拍的。照片上的我也称得上是千姿百态,可就是没有一张眼睛是看镜头的,明摆着,我被偷拍了。
  打电话去质问肖恺寒,他很不义气的把他的表妹我的死党许晶晶同学给出卖了。我匆匆跑去隔壁房间把许晶晶从被窝里揪起来拷问,可怎么摇都把她弄不清醒,于是转身冲去电脑前把所有的照片全部删除。
  后来被肖恺寒知道了,我以为他会怎么样,没想到他只是告诉我他还存了备份档案。
  我把家里的三台电脑翻了个底朝天也没能找到那所谓的备份档案,肖恺寒又怎么都不肯告诉我。我急得团团打转,后来还是许晶晶告诉我的。
  我气得恨不能拿刀把肖恺寒那个妖孽男一刀劈成两半。他竟然把我的照片存在了他公司用的电脑里面!
  奥运会结束后,许晶晶提议说在北京找工作,我想了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妨试试运气,于是便天天跟着许晶晶一起跑人才市场。
  在肖恺寒的公寓里住着,那个许晶晶口里面一星期有六天半不应该在家的妖孽男我几乎是每天都可以碰到,而且他每次见到我都不忘调笑几句。要是遇上我面试失败,他笑得更是大声。
  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两个月,我得出一个结论:许晶晶以前夸她表哥的那些话纯属扯淡!妖孽男肖恺寒简直就是我上辈子的冤家这辈子的克星!
  皇天不负苦心人,在我准备彻底放弃历史之前终于找到了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一所重点中学聘用我当了历史老师。
  许晶晶早在找工作受挫之初便转了专业,现在一家大型化妆品公司做销售,貌似发展得不错。唯一的缺点是,她没有双休,这就意味着我周末的时候要一个人面对那个妖孽男。我觉得有必要等领了工资后自己出去找房子住。
  周末的早上,我正捂着被子闷头大睡之际房门便被敲得震天响,下狠心不去理会,怎奈何敲门的人发挥了许三多“不抛弃、不放弃”的革命精神,我只能掀开被子去开门。
  “今儿周末,咱们去故宫玩吧?”肖恺寒依门而立,脸上的笑容即可恶欠扁却又透着一股子真诚。
  “肖大公子,有你这样的总裁,你那家规模不小的广告公司怎么还不倒闭?”我马着脸说完便不理会他回身继续上床捂着被子睡觉。
  一阵脚步声从门边踏过来,被子的一角被人拉开,肖恺寒把脑袋探进来,玩笑道:“你要是再睡下去,我不介意扮演王子的角色把你吻醒。”
  我懒得理他,翻身朝向另外一边继续睡觉。心情不爽到了极点,好好的一个周末,全被他给搞砸了。
  “我真吻了啊?”背后的人还不放弃,我闭着眼睛继续不理他。
  毫无防备的,整个身子被一股大力搬回另外一侧,紧接着,唇上便被覆上了一个温热柔软的东西。猛然一下反应过来他在做什么,我是又惊又怒,立刻开始拳脚相向。
  “肖恺寒,你这个大色……唔……”刚挣扎着说了两句他的唇又覆了上来,这一次可谓是来势汹汹。他翻身紧紧压制住我,三两下就轻易化解了我本就对他构不成多大威胁的抵抗。
  他的吻又深又急,带着无限的狂热和眷恋,舌尖撬开我的牙关长驱直入,追逐着我不停躲闪的舌头,直至我放弃抵抗,跟着他的节奏一起舞动起来……
  一吻结束,我已经分不清东西南北,意识朦胧间,耳边传来他微微带着喘息的声音:“宝贝,你的小嘴儿可真甜,和我想象的一样甜。”
  他的话让我猛然失神,脑子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却是什么都没能够抓住。
  迫于肖恺寒那个大色魔的淫威,我还是跟着他去了故宫。看着那张妖孽到极点的脸我心情就好不起来,于是便假装听不见他的喊声故意往人多的地方跑,很快便如愿和他走失了。
  穿梭在古色古香的红墙黄瓦当中,我走得很慢,生怕错过沿途的美景。伸手一路抚过那一排排略显斑驳的宫墙,总觉得心里面空空落落的。
  沧海桑田,仿佛就是眨眼之间的事情。这气势恢宏的紫禁城是历史的见证者,曾经有多少英雄豪杰穿梭在这一条条青石甬道之上,他们或快或慢地行走着,走过了属于自己的人生,也留下了属于自己的那一段历史。
  脑子里忽然冒出“爱情”两个字眼,不禁思考,这一道道红墙是否也见证过那些凄美缠绵的爱情故事?故事的男女主人公会是什么身份?皇帝?王爷?阿哥?格格?他们的爱情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有鲜花和掌声?会不会有荆剌和泪水?
  一阵凉风袭来,有那么一瞬间,我似乎看到一男一女在宫墙下拥吻的画面,一闪即逝,不留痕迹。
  不禁咧开嘴角微笑,我好像是真的听见了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回过神来,已经身在一座院子门口了。抬头望了望,门匾上写着“听雨轩”三个烫金大字。心里没来由的“咯噔”一下,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转身离开,却听见有人吟诗: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猛的顿住脚步,久久不能回神。泪水一颗接着一颗往外冒,砸在脚下的青石上面,噼啪作响。
  吟诗的声音再度响起,还是那首《锦瑟》,我仿若受到什么驱使一般,转身飞快冲进那听雨轩里面。
  一进门,看到一个有点熟悉的背影,我几乎是想也没想就冲上去抱住了那个背影。
  被我抱着的人一愣,随即便有笑声传来,肖恺寒回身抱住我,用手替我擦干净眼泪,痞里痞气地望着我道:“林妹妹,这么着急投怀送抱?哥哥我真是受宠若惊啊。”
  我苦笑不得,伸出手去捶他胸口,他也不反抗,只是紧紧地抱着我。待我情绪闹完了,挣扎着要离开他的怀抱却被他死死箍在怀里动弹不得。
  “我一直在这里等你,可算是把你给等到了。”空气中传来他的叹气声,仿佛与遥远之外的某一个未知的声音重合在了一起,久远而绵长。
  “刚才是谁在念诗?”
  “我。”
  “为什么要念《锦瑟》?”
  “随便捡的一首。”
  ………
  接下来的时间,肖恺寒带着我穿过了无数的宫门,经过了无数的宫墙。我的手被他紧紧握着,总觉得这种情景似曾相识。
  我们肩并肩步伐一致地慢慢行走着,长长的甬道仿若没有尽头一般,怎么都走不完。
  回身一望,背后竟是模糊一片。渺渺时空,茫茫人海,怎么都找不出分隔的界线。
  抬头望天,云中似乎传来一声长长的
  叹息,不待我反应过来,已经被肖恺寒拉着走出好一段距离。
  不禁在心里重复肖恺寒刚才念的诗句,重复了几遍心情忽然豁然开朗了起来。
  何处繁华笙歌落,不问曲终人聚散。
  古往今来,唯有“爱情”两个字眼亘古不变。
  刹那芳华,红颜弹指老,人生如梦,醒时万事空。
  ——全文完—— 
  


☆、结文感言

  呃。。。。抱歉,其实此文早在好几个月之前就已经完结了,只是当时在其他站签的约,但晋江这边也不想坑,想了好久,还是来填满了。。。。
  下面是结文时写的一些唠叨,不喜可直接无视掉。。。。
  怎么说呢,其实说是结文感言,可只有上帝知道这只是某珊的一大段无聊的牢骚罢了。
  呵呵,《散尽笙歌》从2011年4月开始在凤鸣轩言情网上面连载,可如果是从晋江上面跟着无良的某珊来凤鸣轩的都知道,这篇文其实是从11年二月初的时候开始起航的。
  《散尽笙歌》从开始到结束,就好像是一趟行驶得无比龟速的慢慢慢火车一样,连载期间,总是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可总算还是不负众望爬到了终点站。希望大家不要觉得太迟了。
  当初开坑的时候本来只想着能写出三十万字已经是极限,没想到通篇下来,竟然洋洋洒洒快四十万字。希望亲们不会觉得某珊啰嗦。
  没想过弃坑的作者不是好作者!某珊也曾经N+N次想到过放弃,也曾一连N多天不动手敲一个字,可试了好多次还是舍不得。我舍不得深情专一的棉花糖,舍不得执着倔强的笙歌,舍不得潇洒不羁的拼命十三郎,也舍不得严肃却对爱情执着的四爷。只因为想要给他们的故事一个结局,于是决定再次背起行囊重新上车出发。
  不是自夸,某珊是一个爱阅读的人,总觉得生活中如果没有书看便活不下去。说出来不怕大家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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