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魔王与罗宾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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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魔王与罗宾
罗宾与女贼
雨在黄昏时分纷纷扰扰地下了起来。此时的罗宾正由博轮森林公园往返。
他没有在身边携带着伞,只得将帽子拉得更低一些,将领子高高竖起,并将瘦长的身躯微微前倾,大步流星地赶路。
罗宾的大衣下摆向外鼓起一大块,一双穿着小红袜的小脚丫露了出来,这是一个小孩与罗宾一起走。
就在这一大一小两个人的后边还跟着一只白毛狗,一边哈着白气一边紧紧跟随他俩,白毛狗的细长毛已被淋透,粘在它的身上。
当他们行至塞纳河畔时,天色已暗了下来,只有立在一旁的街火放射出微弱的光亮。
摩德派莱思火车站一带的房屋都是高高大大的,遮挡着街上的光亮愈发显得黑暗。罗宾便在这惨淡光亮的照射下前行。
时间不长,他们就到达了罗宾的住所前,一间低矮破旧的小屋与旁边的豪门大宅相比起来,愈发不起眼。并且,与周围的府邸是那样地不协调,而衬出它的孤独。
有一块铭牌挂在铁栅门旁,上写:“B·博若雅尼”。显然,这是罗宾的一个化名。
罗宾向里走,迈上了台阶,按响了门铃后,便在外面静候。
刚才还悄无声息的房子,此时已传来了轻慢的脚步声,接下来,就是一阵拉门栓开门锁的声响。比克娣娃伸出了头,她本是罗宾年幼时的奶娘,后来成为服侍罗宾的仆人,并且是惟一的,比克娣娃心慈面善,尽心尽责。
“呀,少爷,都把你淋湿了,快将外衣换下。”
“噢,天还没黑就下起雪来。”
接下来,罗宾便把外面的大衣褪去,一个天真活泼的小女孩就露了出来。
“呀,这是哪里来的小女孩……她是谁呀?”
“刚才我到博轮森林公园闲逛时,在池塘边遇上的。我见她一个人抱着白毛狗,痛哭流涕,便将她带回家中。”
“别怕,这儿就是我的家,家里只有这奶奶,你快进来吧!”
小女孩一点都没有畏惧的神情,她还面带微笑地点了点头,她长得眉清目秀,衣着合身,一头金发,煞是可爱。
虽然她没穿着什么华贵靓丽的服装,但还是蛮整洁的。刚才下雨时,她一直藏身在罗宾的大衣下,衣服一点也没有湿。她正拿着自己的小手绢轻轻柔柔给白毛狗擦身子。
罗宾把小女孩及白毛狗领进了屋内,这是一间由卧室和餐厅合二为一的房间,显得宽敞屋内的壁炉内燃着暖暖的火焰,让人看见就感到暖和、舒畅。
白毛狗站到壁炉前的地毯上,撒欢似地晃身子摇尾巴。小女孩伸出她的小手烤火。红润的小脸烧得更红了,一头金发也被火焰映得明亮起来。
“真是好俏丽的一个小姑娘,为何会一个人在公园里哭呢?”比克娣娃悄声问罗宾。
“哦,我刚才在公园见到她哭得好伤心,就收住脚步向她打听情况。据她讲,她在这里等她的妈妈已等了很长时间了,妈妈却迟迟不来。据我推想,她也许是个遗弃儿,心中非常地同情怜悯她,外边的雨又非常大,便让她躲在大衣下,领回家来。”
“也许是由于经济萧条,这段时间报纸上经常报道弃儿事件,真令人觉得可怜,多么可爱活泼的小女孩……”
比克娣娃一边说着,一边准备晚饭。
功夫不大,晚饭就做好了。罗宾、比克娣娃和小女孩一边用着晚饭,一边和蔼可亲地问起小女孩的身世。
“小家伙,你的名字是什么?现在多大了?”
“我叫艾德华,6岁了。”
“是这样的,你的名字真好听,你母亲今天怎么没有接你?”
“我妈妈常常把我带出来,每次她都要我去一边等她,等到事情办完之后,她才来找我。我今天等了很长很长时间,她也没有来找我,雨下得这样厉害,我的心里好怕,便把选戈……迭戈是白毛狗的名字。”
小女孩低下头去,一边注视着吃食物的选戈一边往下说:
“我便抱着选戈痛哭,再后来就遇上了叔叔。”
“你爸爸哪里去了?”罗宾边放匙子边问艾德华。
“我爸爸很早以前就去世了,那时我还很小。”
小女孩是个单亲孩子,这情况与弃儿越来越相像,罗宾在心中暗自琢磨,他在目不转睛地看着艾德华的侧面。
小女孩在叽哩咕噜地喝汤,看得出她早已饥肠辘辘。
时间不长,一顿简朴的晚饭吃完了,艾德华与那只叫作选戈的白毛狗在壁炉前嬉戏。罗宾与比克娣娃注视着,一边喝着晚饭后的咖啡,一边小声谈论著。
“她是个弃儿,只得去警局报案了。”
“对呀,要她不是弃儿,她妈妈会着急死了,不如在报纸上登上启事。”
“这样吧!我先去博轮森林公园警局报案,完事后顺路去报社登个启事。”
罗宾向比克娣娃做了个手势,告诉她不要弄出响声来。小女孩艾德华已靠在选戈的身上,快要进入了梦乡。
“也许她太累了。”
“你将她抱到床上去吧,替她把被子盖好,别让她着凉了。”
“好的。”比克娣娃轻手轻脚地把小女孩抱起来,迭戈被弄醒了,晃动它的耳朵。小女孩艾德华却双眼紧闭,一双小手向下垂着,嘴里还说着梦话:
“妈妈……”
“也许她梦到了她的妈妈正抱着她。”好心肠的比克娣娃热泪盈眶地对罗宾讲。
罗宾也悄悄地站起身来,蹑手蹑脚上了二楼,悄无声息地将比克娣娃的卧室打开。
半个小时之后,罗宾正在房中草拟给报社的启事,比克娣娃又轻手轻脚地下了楼。
“小女孩睡得真香啊,大概她在做梦,误以为我是她的母亲,紧紧地搂住了我。”
说这些话的时候,比克娣娃的眼神有种慈爱母性的光芒与泪水。
次日早晨,罗宾便来到博轮公园的警局报案。
“昨天黄昏时分,我从公园把一个6岁上下的小女孩带回了家,因为她在那里伤心哭泣而又无人照料。不知她的妈妈有没有来这里找过她?”
“噢,是有一个来找过。”一名警服威严的警察如此回答。
“艾德华原来并非是弃儿。”罗宾在心中暗自思忖。
“在昨天晚上8、9点钟的时候,来过一位三十五六岁的女士,手里还拿了盏油灯,向我们询问是否见过一名6岁左右的女童,得知我们并未见过后,立刻显出焦急万分的样子。接下来,她提着那盏油灯,在池塘边的树林里找来找去。
“那时候,雨越下越猛,油灯微弱的光亮在草丛中快要消失了似的,我感到她是那样的孤立无援,便帮她一起寻找,最后还是一无所获,那位妇女便伤心失望地离去了。过了一会儿,她又领来七八个男子,他们帮她四处寻找,最终还是毫无结果,有人出主意讲,也许掉进了池塘,于是便借了一只小船,在池塘里捞来捞去,池塘里并不见那个小女孩的尸首。那位妇女讲小女孩还带着一只狗,假若小女孩掉到水里的话,狗也应当在池塘附近,那只狗很是伶俐,肯定会找她的。
“那位妇女还讲,小女孩非常招人喜爱,有可能被恶徒拐骗到什么地方去了。一边讲着,那位妇女就落下了伤心的眼泪,我便宽解她的情绪说,下着这样的大雨,肯定被好心肠地人领到家里去了。那位妇女想到这种可能才不哭了。她写了一张字条,一旦我有那小女孩的消息就立刻告知她。瞧,就是这张。”
那位警察打开了一册工作日记,从中取出一张字条来。
罗宾将上面的地址抄录下来,便领着艾德华及选戈去找她的妈妈。
那里距罗宾的住所很是遥远,大致在路德旦森林一带。
刚上路的时候,罗宾一边对照着市区交通图,一边向前走。过了不一会儿,迭戈到了它所熟悉的街道,便神气十足地在前边领路。
时间不长,他们一行便到达了纸条上所记的街道。一条狭长的小街,低矮的房屋排列在两旁。
最后,罗宾来到了字条所录的地址。
“怎么搞的,这里是间没人住的空房子?”
罗宾向邻居们打探,但无人知晓女孩的妈妈搬到什么地方。
“‘我不大清楚她搬到什么地方去了,就在今天清晨,有七八个男人把所有的东西搬到车上开走了。”邻居老人这样讲。
“真让人匪夷所思!”罗宾极力想弄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有七八个男人……公园警局的人也是这样讲的,这七八个男人是何许人也?莫非……”
“那么,她是干什么的?”
“你说的是她的职业?”邻居老人反问了一句。
“这个我也不大清楚,在这里住的人都是老死不相往来的,谁也不清楚谁的世界。这个女子似乎是个寡妇,有个女儿,就是她。她常领着她的女儿去外面,每次都是一个男人找她后才上路,有的时候,好几天也不回来。”
“蹊跷……”罗宾的心中又起了疑问,很快他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不会的,这等聪明伶俐的孩子,她的妈妈难道会是……”
罗宾望了望空空如也的屋子,只得领着难过地掉泪的艾德华往回去。
在回去的路上,罗宾去了两家报社登了相关启事。他在心中合计,一旦艾德华的妈妈见到启事,肯定会找上门来。那时,我便可对她的身世打探一番。
就在这一天,罗宾前去警务办公室拜访老刑警盖黎玛耳。
此时的罗宾尚未破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案,所以没有声名显赫。不过,一些小案他倒做了不少,并能毫发无损地脱离危险,这引起了老刑警盖黎玛耳的关注。
尽管罗宾现在没有犯下什么案子,用不着害怕会被逮进去。然而,警方随便找个理由,就能把他下狱,因此,还是小心为妙。
特别像盖黎玛耳这等经验老到的杰出刑警,无论做得怎样巧妙的案子,他那双犀利的眼睛也能看出来,一些心怀鬼胎的人见到他都会胆战心惊,私下里送他绰号“魔鬼刑警”。
即便罗宾这样胆大心细,身手不凡的人,对待盖黎玛耳也要小心谨慎,警惕倍增。
因此他今日在会见“魔鬼刑警”前,作了精心的乔装改扮。他将自己装扮成一位老实巴交安守本分的苍头百姓,一切妥当之后才敢迈进警务办公室。
办公室内,老刑警盖黎玛耳正在翻阅罪犯的花名册。老刑警已年过半百,一副老花镜快要从鼻梁上掉下来。
罗宾上前送上自己的名片,只见上面印有:
艾特卢思公司 博挪尼·贝它
盖黎玛耳将老花镜向上推了推,盯着罗宾瞧了一会儿,不禁笑着对罗宾讲:
“罗宾老弟,好久不见了。”
这让罗宾大吃一惊。
“您是怎样认出我来的?”
“任凭你怎样乔装改扮,也休想骗过我这双眸子。”
“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是特意精心改扮,因为见您。不想,您一下子便把我看透了。”
“我干警察这一行都干了快一辈子,毕竟你还很嫩,即便你的易容术更加高超一些,也骗不过我的眼睛。”
一边说着,老刑警站起身来,将罗宾让到沙发上。
“今日找我有何贵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