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粉子-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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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沈秋所说的爱情,这座城市里真的还有吗?如果爱情只是心血来潮,如果激情只是彼此的分泌物,甚至分泌物也没有,更多的泪水和分泌物献给了红极一时的蹩脚明星,那么这里当然有爱情,有大把大把的爱情。这温柔的城市,连温润的空气也像大把大把的春药。请来吧!所有的嫖客,在我的带领下,到这里来!请纵情欢娱,请肆意挥霍,有钱人可以挥金如土,没钱的人可以等待钱财,无论什么时候,请欢宴、畅饮、跳舞、放声歌唱;无论什么地方,请调情、放电、挑逗、宽衣解带…
车到蜀都大道,我拉住方向盘要沈秋停车,我要倒回劳教所,我拼命告诉她:“我才是嫖客,我是成都十大杰出名嫖…”
沈秋把车停了下来,放眼一看,这里正是我的地盘,是我们的战场,我是这里的嫖客,我冲上粉子如云的过街天桥,我想告诉她们所有一切,我要放声歌唱:我操,我操,我操起了红缨枪我日,我日落西山红霞飞。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后记:一个成都小资的疯狂与毁灭
这部小说最初的创作动机并不地道:今年五月初,一个出版商看过我在上海《外滩画报》写的时尚专栏,认为文笔还行,于是约我写一部反应都市白领生活的爱情小说。动笔之后我发现,写作必须与内心生活有关,写自己不熟悉的生活实在太难、也太痛苦,我必须写自已的生活才会有快感。
最后,我写成了一个与初衷完全相反的东西,相反的意思是这样的,时下主流的写作是柔媚的小资写作,这部小说的基调很残酷,也很极端,故事的结局告诉我们,这部小说其实就是讲述一个成都小资如何变成疯子的故事。
小说中的我——胡向东正是一个典型的沾沾自喜的成都小资,他的生活并不像主流文学作品的小资那样幸福,或者自以为幸福。他最终的结局极为悲惨,因为一个成都粉子——林未晏的蹬踏动作,以及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最终让他的生活走向了疯狂和毁灭。
胡向东这个人的确有我过去生活的某些影子,但不是全部,至少我目前还没有像他那样完全疯掉。很多网友认为小说写得很真实,我想这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细节的真实,小说本身是虚构,但推动故事发展的大量细节的确在我生活中真实发生过。二是逻辑上的可靠,对80年代有深刻记忆的人更能体会这一点。三是小说中的几个成都粉子是我生活中的原型。
有的原型不在国内、有的已不在人世,所以我现在可以说出来,沈秋的原型前年我见过她,她信了天主,现在生活在加拿大。红姐的原型当然不必说了,她死亡的原因和方式与小说的描述完全一致,王建南的人物原型当然是我很好的朋友,他目前在上海一家媒体工作。
在网友的回帖中,我发现最受人关注和喜爱的人物形像是东东,这一点很让我很吃惊,小说中他好色、贪婪,三次对女性进行性骚扰,有一次成功,另外两次几乎算得上强奸未遂。但仍有很多人,尤其是女性读者喜欢他,说明这个形像的塑造是成功的。
至于最后让胡向东成为疯子,看起来有一定的偶然性,实际上这既有他性格上的必然,也有生活逻辑的必然。我以为,任何时代主流的价值标准应该是可以拿来讨论的,这个世界不能只有一种声音,只有一种语言、一种生活方式。如果全球化的意义就在于此,那么一定有人不愿意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一定有人要被搞疯,举例言之,如果没有四川话与普通话的差异,我们的话语就少了很多笑料,语言会变得很无趣,甚至汉语本身也将在失去了交汇之后最终僵化,这一点已有很多语言学者痛心疾首,我多此一说,无非是在为我用成都方言写小说找一点借口。
也许有人说,那《成都粉子》不就是一部摹仿版的《麦田守望者》吗?这说法有道理,但是我的东西显然不敢与如此优秀的作品相提并论,我只能说,当我面对那些伟大作品的精神实质,剽窃和重复是有意义的。
最让我欣慰的是,这是一部半自传体小说,带有一定的私密特征,与时下主流的阅读趣味有很大距离,甚至背道而驰。这样的东西有人读吗?从五月底开始动笔以来,这三个月里我两易其稿,并一直忧心重重。现在,必须感谢凤鸣网的兄弟姐妹们,你们的回帖给了一个让我惊喜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