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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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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节 “咱是斯文一气”

由于读过几年书,张献忠有时以读书人自居,对这些广义的同学有时颇表现出好感。《宝丰县志》记载,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五月十三,张献忠克河南宝丰,劫集诸生于城外龙王庙,各问姓名,令勿惊怕,操土音云:“咱是斯文一气,老子学而未成。”语良久,遣各入城,遂拔营去。

昔日“学而未成”,今日却成了掌握一方人民命运的“大王”,所以张献忠起义以来,对开科取士一直兴趣浓烈。每攻占一座大城,有了休息时间时,他就要举行开科取士,强迫所有的读书人参加。亲自出题阅卷,品评高下,决定名次。不过考取了,通常只是赏几两银子,给个虚职,并不真正任用,似乎快乐只在于考试别人的过程。

张献忠对读书人的态度一直十分矛盾:既想利用,又十分防范。

如前所述,张献忠其人非常聪明,而且深沉狡诈,人莫测其端。《张献忠陷庐州纪》载,余瑞紫与张献忠相处数日,“日与八‘贼’(张献忠)多人共饮食,终日闲谈。至于用兵之事,全不言及。凡一切撒探摆驳,并踏看扎营地方,总在夜间发行,人不得而知,即众‘贼’亦不知也”。

张献忠行军打仗,非常善于用计,这一点他比李自成要强许多。他打出过中国战史上许多经典战役,史称“张献忠用兵最狡”。如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乘元宵节期,以三百人为内应巧取凤阳。崇祯十四年(公元年),假扮明军旗号赚取泌阳。次年,扮装主考学使和赴考诸生而轻取当时明军吹嘘的“铁庐州”等。

张献忠也像朱元璋以及后来的太平天国英雄洪秀全一样,非常善于装神弄鬼。朱元璋自称会观天象,洪秀全自称能和上帝直接交流,而据记载:

(张)即位之初即妖言惑众,谓亲见天上,见有弓、箭、刀、矛等物。并谓奉上天之命,不特为中国之皇,且将为普世之帝。随令百官仰视天空,百官等一无所见。献忠谓今日天不清朗,故尔等未能见之,且其中亦有天意存焉。天显奇异只今天子独见,以便将来代天行之。

但是,不论如何狡猾,张的智慧毕竟都是些鸡鸣狗盗的智慧,是来源于《三国演义》、《水浒传》的权谋文化。史称,张献忠“日使人说《三国》、《水浒》诸书,凡埋伏攻袭皆效之”。

从根本上说,他不是一个雄才大略之人,终生未能突破好勇斗狠的绿林藩篱。他的眼光、胸襟与刘邦、李自成等人相差太远,缺乏基本的治国策略、用人能力、学习能力和管理水平。明王朝的这个掘墓人,和明王朝的创始者朱元璋在出身、经历、喜好,特别是残暴、野蛮、自私等方面惊人相似。然而在学习、用人、战略眼光上,二人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朱元璋也是文盲出身,然而在行军打仗的间隙,能够不间断地自学,后来不但熟读经史,甚至可以做出相当漂亮的文章。而张献忠以文盲始,以文盲终,一直到死,也没认住几个大字。

朱元璋起兵之初,就怀抱天下之志,每到一地,必先延揽人才,把一大批有识见的士人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大大提升了自己这个团队的知识素质和策略水平。而张献忠在读书人面前,却总是感觉不太自在。他的团队中唯一的一个举人汪兆龄却是一个流氓化的士人,唯以捉摸张的心思为务,后期唯知投张所好,不断劝说张献忠大开杀戒,最终失尽人心。

张献忠在刀枪面前,从来没有眨过眼睛,可却永远弄不明白读书人脑袋里那些深奥的东西。在他们面前,他一直克服不了自卑心理。这使他对读书人的态度非常矛盾。他取中了状元张大受。此人仪表堂堂,张献忠“一见大悦”,赐赏,又赐宴,欢聚一日。大臣们也在旁边交口称赞张献忠取中了人才,将来必然会“辅佐圣明,此国运昌明,万年丕休之象”。张献忠十分高兴,“复赐美女十人,甲第一区,家丁二十人”。

第二天,张大受入朝谢恩,报名人报上名来,张献忠听了,忽然皱眉道:“这驴养的,老子爱得他紧,但一见他,心上就爱得过不的。老子有些怕看见他,你们快些与我收拾了,不可叫他再来见老子。”大臣领命,到宫门口把张大受捆起杀了。

他和这些文质彬彬的人怎么也亲近不起来。他知道,他手中的刀是读书人最怕的。可他们也仅仅是因此而怕他。这些恪守“三纲五常”的读书人对他这样的“叛贼”不但反感,而且痛恨。一有可能,他们会带头起来造他的反。所以,在大西国里,他最不放心的就是书生。

在四川科举取士,对他来讲,更重要的目的是为了把这些读书人控制起来,防止他们在地方上“造乱”。所以,考过之后,绝大多数人都不予任用,只令在八大王身边侍候,写写公文。而且考完之后,不管中与不中,都不许回家。《五马先生纪年》载:

此番较前不同,前番考六等准除名,未取童生不许躲闪,已中者不得宁家,未中者不得在家居住,以为秀才在乡造言生事,并家眷尽驱入城中,十人一结,一家有事,连坐九家,虽父子、夫妇私居不敢轻出一言。

这样一来,许多读书人都烧了书本,脱了儒服,不敢再以书生自居。

《五马先生纪年》作者傅迪吉的父亲一看读书容易惹是生非,遂命迪吉弃书从商。“家大人有鉴于此,恐冒读书之名,贻不测之祸,遂命废业贸易,以免人口实事也。”

第二十七节 治安问题

素质问题,是历朝农民起义军领袖的软肋。

毋庸讳言,揭竿而起的草莽英雄们大都在无“余粟”、“余力”、“余智”的条件下长大,没有条件接受教育,发展智力。因此,大部分农民领袖都习惯于浅层思维,缺乏系统思维和抽象思维能力。

他们目光短浅,见解狭隘,缺乏想象力,只恃一时之勇,缺乏一个大政治家所必需的知识储备、人格素养和智力基础。他们善于破坏,不善于建设。这也就是为什么数千年间千百次农民起义里,只有刘邦和朱元璋两个人最终从社会最底层直接走上了皇位。其他99%出身社会底层的英雄豪杰,结局不过四种:

一是大事未成之前默默无闻地死于枪林之中,这是绝大多数起义首领的结局,比如明末起义那百数十名外号各异的首领。

二是虽一时据地称王,掀翻了旧王朝,而战斗成果终于被贵族们夺去;比如王莽末期,赤眉绿林首义,豪杰纷起,结果却是把宗室刘秀送上了皇位;而隋末瓦岗寨程咬金们虽一时做了皇帝,最终还是被谙于统治术的前贵族唐王李氏收服。

三是距一统天下只差几步之遥,却终因素质太差,抵御不住金钱美女的诱惑,意志崩溃,沉于酒色,最终亡国,比如洪秀全,也可以算上李自成。

四是只会攻城略地,四处流动,一旦坐了天下,反倒慌了手脚,不知如何是好,比如黄巢。

张献忠也遇到了黄巢的问题:缺乏策略。

开朝之初,大西政权面临的最严重问题是治安问题。

由于缺乏建设根据地的经验,张献忠虽号称平定全川,但是在四川大部分地区,仍然是和过去一样打着“猴子掰包谷”式的“陷不留守”的战斗,他只是在每个州县任命一两名军人做地方官。

由于信不过读书人,那些被他取中的士子并没有到各地去充当吏员,因此在这些地方他的统治只是名义上的,就连一些仅有的军政措施也未能得到贯彻。只有成都附近,才算是控制比较稳固的地区。史书记载:“献忠当时窃据者,川西锦城一区耳。”“献忠拥兵数十万……而其威令所慑服者,不过成都前后十余县耳。”这些,基本上反映了当时的情况。

没有基层政权建设和大规模的宣传攻势,大部分百姓还是把张献忠当作“流贼”,只是慑于张献忠的威势,而不是真正心悦诚服。所以,张献忠的统治极不稳固,面临的反对势力非常强大,在他实际控制地区之外,有无数自发组织起来的地方武装与他为敌。

张献忠当然明白他的统治基础十分薄弱。可是他所能想到的办法,偏偏只是历朝专制统治者用过的无数统治术中最恶劣的三个办法:一个是警察管制,一个是暴力镇压,一个是特务统治。

张献忠平生唯一崇拜和信奉的就是暴力。他所取得的一切都是使用暴力的结果。张献忠部从不像李自成部那样注重宣传,注重策略,软硬两手一起抓。他们一味迷信自己超群的战斗力。他们迷信“只要有刀枪,没有办不成的事”。

张献忠在他控制的地区严厉实行保甲制度。如在广元,“城中不论男女老幼,一律入籍,不能遗漏一名”。

为了保证首都成都城内的安全,张献忠做了更为严苛的规定:首都成都的四城门,不许擅自出入。凡城里人要出城的,先得到兵马司递申请,申请里得写明某人到某处,左右邻居是谁,由某人担保,某日回城。如果到期未回,先拘左右邻居及保人斩杀,再不回,则取这家人口,不拘老幼,尽行斩杀。城外入城办事者,要在左脸部盖上一个印章。出城时,如果印章被汗水冲掉或者不小心擦掉,看不清楚,则立刻斩首。

与此同时,张献忠还大行特务统治。他派出大量士兵,装成老百姓,游串大街小巷,侦听人们的思想动态,发现有“讪讽新朝”的人,立刻绑走治罪,以致“虽至亲遇于道,不敢相问慰,遥望即各低头去”('清'欧阳直撰《蜀警录》)。

一天夜里,一个男人在家里和老婆絮絮叨叨讲邻里的琐事,女人说他:

“天这么晚了早点睡吧,净说些张家长李家短有什么用!”第二天,这个男子就被捕了。张献忠听了汇报之后,掀髯大笑,说:“这是说我(张)家长,李自成家短。没事,是良民,放了吧!”

不得不说,与地主阶级斗争十分坚决的革命者张献忠,统治劳动人民手段的野蛮下作实在大大过于历朝反动统治者,甚至包括最野蛮的皇帝朱元璋。和朱元璋一样,暴力对张献忠来说,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策略上的需要。张献忠有时策略性地拒绝理性,因为他深知对非理性的恐惧深植于人性之中。当一个人有足够的实力蛮不讲理时,他最容易得到无条件的顺从。

第二十八节 “打粮”

张献忠面临的第二个严重问题是吃饭问题。过去,张献忠部不存在这个问题。他们一贯是“因粮于敌”,“饥则聚掠,饱则弃余,已因之粮,不知积穑,地生之利,未间屯种”。

虽然建立了大西政权,自称开朝,然而,张献忠在帝国经济管理中的措施却乏善可陈。最初,他依靠没收官府和贵族的财产来支持财政,然而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不久这些钱就花光了。

于是,他的经济措施就剩下了“打粮”。所谓打粮,一言以蔽之,就是“抢”,放纵士兵在“帝国”之内强抢。“献贼每五日十日一发人采粮,如一人不回营,领人管队小剥皮①,同伴俱斩。”

所打之粮,首要的目标当然是地主大户,可是张献忠的兵马没有进行过政治训练,在过去他们没有区别过地主和人民,进了四川他们当然也不会专抢阶级敌人。而是见粮就抢,见猪就杀,见人就绑,绑起来用火烧烤,逼他供出所知的藏粮地点。见到路上行人端着一碗米,也“杀而夺之”。

正如一本企图为张献忠“翻案”的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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