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场-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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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也可以因而轻而易举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接吻的某种情境中,闭眼原来有可能是出于为“不情愿”或者“不习惯”之故。虽然这并不表明睁眼就意味着“心甘情愿”以及“习以为常”,但是最起码也不可简单地定性为“心有旁骛”甚至“居心叵测”。孟子曰:“相人莫良于眸子 ”,西谚亦云:眼睛是灵魂的窗户。就算闭眼代表诚意,代表投入,最多也只是局限于接吻,至于接吻前后的眉目传情以及眉来眼去之类,难道就心有旁骛了不成?若吻一旦接上就过河拆桥地关窗户拉窗帘,那倒真有可能隐藏着某种“掩盖”或“不可告人”的动机呢。
我相信,虽然世间的好人在接吻时大都不假思索地采取了闭眼,不过此事应有另一些非人品、非道德性的解释。影响或牵制着接吻这个动作的客观因素不止一种( 仅站在人体物理学的角度观察,接吻总共造成了29种肌肉动作,包括12种唇部及17种舌头移动的动作 )。比方说,以下的这一个便与光学原理有关:眉来眼去固然很爽很心跳,但是就人类的正常视觉而言,其间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个距离一旦失去,太远,目标逐渐消失;太近,焦距慢慢变“松”,以致模糊不清,一旦达到或接近零距离,以牙还牙此其时也,以眼还眼却大可不必,不仅不必,而且双方都会感到程度不同的晕菜,严重的还会作呕。
睁一眼闭一眼
各种流派的社交礼仪书上一致强调:“接吻时视线要自然”,至于睁眼还是闭眼,“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则,可是一般以闭眼为宜”。
以常识推断,接吻时从不闭眼的伴侣之所以不可信任,盖因为一双睁着的眼睛代表着心灵的不投入和不专一。(参见《 卧虎藏龙 》:“我的师父常说,把手握紧,里面什么也没有;把手放开,你得到的是一切!” )
除此之外,根据普鲁斯特的经验,眼若在接吻时睁着,因过度接近对方,会使脸颊和脖子等处的一些正常皮肤纹理( 小疙瘩 )看起来显得比较夸张,不但分神,并且扫兴。倒也不是说什么眼不见心不烦,与其让脸颊上的疙疙瘩瘩弄得心里面也疙疙瘩瘩,真不如闭上的舒服。
接吻时闭眼的另一种解释,能否称之为科学一时难以判断,不过某种程度上的确与皮肤有关,契诃夫在笔记本里速记过这样一种情形,大意是,这个人的脸皮不够用,当他睁眼的时候,就必须把嘴闭上;当他张嘴的时候,就不得不把眼闭上。虽然是小说家言,但契诃夫其人乃莫斯科大学科班出身的医生一事也不能不给予慎重考虑。厚颜无耻的年代里脸皮不够用的人虽已濒临绝种,不过脸皮运动——尤其当男女二人做法式接吻时,确实会呈现出以上的基本运动态势。
再说,一个人内心深处深不可测的真实世界,即使有一半是黑暗,剩下也有一半的光明。若断定接吻时睁大双眼乃别有用心,就不许人家别有美好的用心?钱钟书先生说:“梅特林克戏剧里的情人接吻时不许闭眼,可以看见对方有多少吻要从心里上升到嘴边。”眼见为实,Seeing is Believing,在恋爱中人之智商接近于零的情况下,不许睁眼的规条已庶几于迫害。
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这种时候还是以不争论为妙。中庸之道,谁也不得罪,心以半梦半醒为佳,眼以半开半合为宜——切勿理解成睁一眼闭一眼,除非你想扮成黄永玉的猫头鹰来吓唬对方。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无论眼睛是睁是闭,管他爱人值不值得信任,我们依然相信爱情,仍旧迷信接吻,A kiss is still a kiss is still a kiss is still a kiss……
接吻眼保健操(2)
且慢!我说,热吻途中你丫若不睁眼,又怎么能知道对方睁着?罢了,还是不要解释了,更千万不要告诉我:我睁眼只是为了再次确认一下对方是不是闭着眼以及是不是值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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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寄(1)
男人在家里常常遭到女人的呵斥:“你以为这里是酒店吗?!”
但是亲爱的,其实这里正是酒店,不但这里是,普天之下,还有哪里不是呢?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人生天地光阴之间,莫非旅客?世界不过是个大酒店,有人check in,有人check out,我们都是它的房客,不住酒店,你又让我们住到哪里去呢?
好在男人的反唇相讥,通常也只是以“腹诽”的方式存在。然而,与其说把家当成酒店是大多数男人的通病,不如说大多数男人其实都有这样一个相同的梦想——把酒店当做家。
人生如寄——如果人生是一笔不断在递增和递减中起伏不定的财富,那么,家是存钱罐,酒店就是银行的保险箱;如果人生是一件有细软有辎重并且在漫长旅行中不断被遗失和寻获的行李,那么家就是储藏室,酒店就是机场车站的行李寄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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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存在,“寄”只是存在的一种方式。或零存整取,或整存整取,家居的人生都是“存”,有户头的,带有储蓄的性质,酒店的人生却是“寄”,只是汇款状态下的“寄存”,无存亦无取,永远的银货两讫。人生又如货,居家如买断,酒店如寄售;人生是信札,居家如面呈,酒店如付邮;人生是一所学校,居家如办校董会,酒店如做寄宿生,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挡兵的将,囤水的土,便是酒店。
居家的人生如置业,选择、定金、合约、首期的、按揭、装修、家具……手续繁复,将人生寄存于酒店,以上全免,只是开房。
汤显祖尝言:“人之视蚁,细碎营营,去不知所为,行不知所往,意之皆为居食事尔……世人妄以眷属富贵影像执为吾想,不知虚空中一大|穴也。倏来而去,有何家之可到哉。”按照这种高度悲观主义的看法,所谓的“家”根本就不是“可到”的彼岸,只一幻象耳,一个洞,比梁朝伟在吴哥窟玩味过的那个洞还要虚妄。人住的地方的确就是一个洞,与其说这是一个万家灯火的繁华城市,不如视之为一个个灯火通明的洞|穴。不过在我这样一个庸俗的物质化悲观主义者看来,那些|穴并不存在于“虚空中”,它们都实实在在,有名有姓,一个萝卜一个坑,甚至寸金尺土。问题只是在于家居,还是寄居。我们即便都不得不做营营役役的“汤显祖之虫”,区别仍然在于是做挖|穴筑巢的工蚁,还是只做一条来去自由的寄生虫。
刘少奇说过,造船不如买船,买船不如租船。就中国船舶工业当时的技术水准和所处的客观环境而言,即使这未必是多么高明的战略思想,至少也是相当有生意眼光的。然而,在居住的问题上,当我们大多数人都已跟与生俱来的小农意识彻底了断,并欣然接受( 或被迫接受)了“造房不如买房”,个别人却正在以酒店化生存的方式实践着“买房不如租房”,这个时候,后者便理所当然地会遭到前者的怀疑:他们是高人还是蠢货,进步抑或反动?
酒店化生存无疑是免不了道德批判的。父执辈多数会指责这些人缺乏责任感,对己对人都不负责,他们的生意伙伴以及异性朋友则会怀疑他们的实力和诚意,至于他们的同龄同性,心理活动便要复杂得多。这一点,凡是以出差、旅行等方式出现的“间歇性酒店化生存者”们自然心里有数,这里便不细说了。但是无论如何,我们也不得不佩服“酒店化生存者”的勇气,那是一种不无邪性的勇气,懒人的勇气。一个人在死到临头的时候或许可以有“视死如归”的大无畏,要是在平日,却不一定有把自己寄托给酒店的那种“宾至如归”的勇敢。
如果生存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家居是堡垒的攻防,酒店就是游击战。后者的战术精要,按切·格瓦拉在《 游击战法 》一文中的说法:“为了求生存,一支刚开始不久的游击军队必须依循三个条件:不断的机动性、不断的警戒、不断的猜疑。”这已经不止是战法和战术,而且还是战略,因为酒店化生存的精神本质,就是对现世的价值保持一种“机动性、不断的警戒和不断的猜疑”。“梦里不知身是客”是家居者的哀怨,对于酒店化生存者来说,只有时时刻刻地意识到并且保持着“身是客”的地位,才能获得机动,警戒者猜疑的能力,或者说,客观。酒店化生存又是一种拒绝的姿态,它拒绝婚姻,拒绝家庭,拒绝后代,拒绝以上述三者为核心而构成的社交关系。他们是“飘一代”的升级版本,富有的“流氓”,都市的游牧民族,精装的吉普赛部落。
有哪一位大侠是住在自己家里的?非住不可的话,朋友家再好,却终非久留之地,正常的解决方案,就是找一家客栈住住。游荡是侠客所习惯的移动方式,他们也不是无家可归,只是“视归如死”。
其实,在“摆脱家务琐事”这样的语境里,酒店化生存似乎变成了男性的反抗。早期的女权主义者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传统战法简化为一个“走”字,然而娜拉出走,去向不明,后来便增加了“一间自己的房子”以策后路。现在好像轮到了男性出走,目的地,无非就是径自进酒店去开“一间自己的客房”。托尔斯泰在1910年10月28日凌晨离家出走之前,于去向问题上虽然没有明确的打算,但还是考虑过的“到国外什么地方去……比如去保加利亚……或者去诺沃切尔卡斯克,或者再往前走,去高加索……去哪里都一样,只要不去托尔斯泰信徒聚居地,找一间农民的小木屋……”在上述地区和国家,托翁既没有领地也没有别墅,也就是说,大彻大悟的他老人家其实是打算做一个寓公,当一个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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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寄(2)
酒店化生存与其说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参考性不高的居住方式,倒不如说它体现了一种多元的价值取向,至少,它向本文的作者和读者提供了一个想象的空间。
聪明的女人其实可以这样开导她们郁闷的男人:大隐隐于市,大解脱解脱于家,大彻悟也彻悟于家,在家里做居士,某种程度上要比“出家”高明得多,住在自己家里,则比住在酒店要划算得多——可惜,女人一般都不这么说,而男人的反抗,不过离家而就“吧”,秉烛夜游去也。最后,还要故作姿态学邱吉尔说:“酒店关门,我就走。”
走?走哪里?哪里走!人生如寄,还是回家。
又是一夜无话。
八卦数学(1)
古希腊时代的数学家、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有这样一句不朽的名言:万物都是数。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不但坚信万物都是数,而且认为凡数字都是有“灵”的。当然,备受他们尊崇的数字,都是有理数,当毕达哥拉斯的门徒在做三角习题时竟然得出了一个无理数时,师徒们无不惊恐万状,他们起誓不得将这秘密说出去,然后,毕达哥拉斯亲自处决了发现这个秘密的人。
发现一个无理数在今天固然不会惹上杀身之祸,然而,与其以演算数学习题来打发无聊的时间,实在不如读报来得安全而有建设性——我的意思是说,除了演算数学习题,读报,尤其读报上的娱乐新闻的时候,也能读出数学的奥秘。我近来在读报时就有一个数学发现,相关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