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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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统一起来。
第三十节法兰克的全国议会
上面已经说过,不耕种土地的民族享有大量的自由。日耳曼人的情况就
是如此。塔两伦说,他们只给他们的国王或酋长们很适中的权力
②;凯撒③又
说,在和平的时候,他们没有一般官吏;但是他们的国王们到各个村子去审
理争讼。因此,在德意志的法兰克人是没有国王的。格列高里·德·都尔很
好地证明了这点①。
塔西佗说②:“君主们审议小事;全民族审议大事;不过由人民审议的事
件也同时提交君主。”他们在征服战争之后,仍然保存这个习惯。这在他们
的一切记载中都可以看到③。
塔西伦④说,死罪可以提交议会审议。在征服战争之后仍然如此;直属封
臣就由议会裁判。
第三十一节黎明时代⑤僧侣的戚权
半野蛮民族的僧侣通常拥有权力,因为一方面他们从宗教得到了威权,
另一方面这种民族的迷信使他们获得权势。因此,我们在塔西伦的著作里看
到,在日耳曼民族中僧侣受到人们很大的尊敬,并且统辖了人民的议会⑥。只
有他们可以惩罚人、捆绑人、打人。他们做这些事时,不是出于君主的命令,
也不是为着惩罚,而足出于神的启示⑨。人们想象神是永远和作战的人们在一
起的。
因此,当我们看到,黎明时代开始时,主教们就已经判断争讼⑦,就已经
出现在国家的议会里;他们对国王所作的决定有那么大的影响力,拥有那么
多的财产,我们是不应该感到惊奇的。
①加西奥都露斯:《东哥特史》,第
4卷,第
2卷。
②格列高里·德·都尔:《法兰克史》,第
2卷。
③同上。
① “国王没有自由,也没有无限的权力,他不得刑罚,捆绑,拷打等等。”见《日耳曼人的风俗》,第
22
章。
② “在和平的时候,没有一般的官吏;君王们到各地区或村庄去审理争讼。”见凯撒:《高卢战争》,第
6
卷、第
22章。
③见《法兰克史》,第
2卷。
④ “小事问君主,大事问群众;由平民作主,君主执行。”见《日耳曼人的风俗》,第
11章。
⑤ “法律依人民公意制定,由国王公布。”见《秃头查理敕令,
864年,第
6条。
⑥ “准许到议会控诉、可以推迟死罪的危险。”见《日耳曼人的风俗》,第
12章。
⑨指的是初期法兰克君王们统治的时代。——译者
⑦ “僧侣有控制权,可以制止人们发言。”见《日耳曼人的风俗》,第
11章。
第十九章法律和构成一个民族的一般精神、风俗与习惯的那些原则的
关系
第十九章法律和构成一个民族的一般精神、风俗与习惯的那些原则的
关系
这个题目范围很广。无数的思想呈现在我的脑子里。在这无数的思想中,
我将较多注意事物的秩序,而较少注意事物的本身。我将不能不左右探寻、
推敲钻研,以发现真理。
第二节要接受最好的法律,人民的思想准备是如何的必要
在日耳曼人看来,再也没有比瓦露斯的法庭更令人不可容忍的了⑧。查士
丁尼曾在拉济人那里建立了①,一个法庭以审判刺杀君王的凶手;拉济人却认
为这是一件可怕而野蛮的事情。米特里达特②在演讲反对罗马人的时候,特别
谴责罗马人的诉讼程序③。有一个帕提亚的国王曾在罗马受过教育,对民众和
蔼可亲,易于接近。帕提亚人竟不能容忍这样一个国王。对于那些从未习惯
于享受自由的人,甚至连自由也好象是不可容忍的。同样,新鲜的空气有时
候对那些居住在沼泽地带的人们,是不愉快的东西。
一个叫做巴尔比的威尼斯人到了秘古,谒见了国王。当国王听说威尼斯
并没有君王的时候,便人笑起来,竟致咳嗽得连和朝臣们说话都说不出来了
④。象这样的人民,还有什么立法者能向他们建议平民政治呢?
第三节暴政
暴政有两种,一种是真正的暴政,是以暴力统治人民;另一种是见解上
的暴政,即当统治者建立的一些设施和人民的想法相抵触时让人感觉到的那
种暴政。
狄欧告诉我们,奥古斯都愿意人们称他为“罗慕露斯”。但是因为听说
人们怕他称王,他便变更他的计划。初期的罗马人不愿意有国工,因为他们
不能容忍国王的权力;奥占斯都时代的罗马人不愿意有国王,因为他们不能
容忍国王的威仪。虽然凯撒、三头执政们和奥古斯都实际上是国王,但是他
们全都保持与人民平等的外表;他们的私生活并不象那个时候外国国王那样
豪华奢侈。罗马人不愿意有国王,意思就是他们要保存他们的风俗,而不模
仿非洲和东方人民的风俗。
。狄欧
⑤还说,罗马人因为奥古斯都制定了某些过于严峻的法律,对他极
⑧ “国王没有自由,也没有无限的权力;如果没有僧侣们的同意,他不得刑罚、捆绑或拷打。他不是为了刑
罚,也不是作为一个首领而发布命令,而是好象奉了神的命令似的。他们相信神帮助这些好战者。”见同
上书,第
12章。
①见
560年《格罗大利乌斯宪法》第
6条。
②们打断辩护士的话,对他们说:“毒蛇、停止叫唤吧:”见塔西佗:《日耳曼人的风俗》。
③阿加提亚斯:《查士丁尼的生活与行功》,第
4卷。
④查十丁:《世界史纲》,第
38卷。
⑤拉丁原文称“诉讼的把戏”。见高上书。
为愤怒,但是当奥片斯都让一个被乱党驱逐出城的喜剧演员彼拉德重新回城
的时候,他们的不满便消失了。这样的一个民族,在一个优伶被驱逐时比在
他们被剥夺一团权力时,对暴政的感觉还要锐敏。
为愤怒,但是当奥片斯都让一个被乱党驱逐出城的喜剧演员彼拉德重新回城
的时候,他们的不满便消失了。这样的一个民族,在一个优伶被驱逐时比在
他们被剥夺一团权力时,对暴政的感觉还要锐敏。
人类受多种事物的支配,就是:气候、宗教、法律、施政的准则、光阴、
风俗、习惯。结果就在这里形成了一种一般的精神。
在每一个国家里,这些因素中如果有一种起了强烈的作用,则其他因素
的作用便将在同一程度上被削弱。大自然和气候几乎是野蛮人的唯一统治
者;中国人受风俗的支配;而日本则受法律的压制;从前,风俗是拉栖代孟
的法则;施政的准则和古代的风俗,在罗马就是规范
199。
第五节应如何注意不变更一个民族的一般的精神
假如世界上有一个民族,悸喜交际,心胸豁达,爱好生活,有风趣,并
善于表达思想;他们活着而娴雅宜人,有时洒脱不拘,经常不谨小慎微,而
且勇敢、大量、坦率、有某种程度的名誉心;那末,就不应该企图用法律去
束缚他们的礼俗,以免抑制他们的品德。如果性格一般是好的话,那末就是
有些小疵也不足为病
200。
人们也许可以对妇女加以约束,制定法律改正她们的风俗,限制她们的
奢华,但是谁能说得上,这样做不能使她们丧失她们一定的风趣和礼仪呢?
她们的风趣可能是民族财富的宗源;她们的礼仪可能吸引外宾到这个国家里
来。
在不违反政体的原则的限度内,遵从民旅的精神是立法者的职责。因为
当我们能够自由地顺从天然秉性之所灯处理事务的时候,就是我们把事务处
理得最好的时候。
如果把迂腐拘谨的风气给予一个秉性快活佚放的民族的话,则国家无论
在国内或国外部不能获得任何好处。任凭他们用严肃的态度去做琐碎无关紧
要的事情,并用轻快放佚的心情去做严肃的事情吧!
第六节不应该什么都要改正
一个和我们刚刚描述的极相类似的国家有一位先生说:“我们是怎样,
就让我们怎样吧!”大自然对一切欠缺都会加以补偿。大自然给予我们活潑
的性格,它能够使我们触犯人,又足以使我们怠慢一切人,但是这个活潑性
格却又给我们带来了礼貌,而礼貌则纠正活潑性格的缺点,激励我们去欣赏
这个世界,尤其是欣赏和妇女们的交往。
我们是怎样,就让我们怎样吧!我样不拘谨的素质,再加上我们不存什
么恶念,就使那些会约束我们喜爱交际的性格的法律对我们很不适宜。
第七节雅典人和拉栖代孟人
这位先生又说,雅典人是和我们有些相似的民族。他们把快活的精神放
进一切事务里去;在议会的讲坛上和在戏剧舞台上的嘲笑言词同样地使他们
高兴。这种活潑精神出现在等论的时候,也出现在执行的时候。拉栖代孟人
的性格则庄重、严肃、干燥无味、沉默寡言。人们用烦扰的方法不能从一个
邪典人那里得到姨处;人们用玩笑的方法也不能从一个拉栖代孟人那里得到
好处。
进一切事务里去;在议会的讲坛上和在戏剧舞台上的嘲笑言词同样地使他们
高兴。这种活潑精神出现在等论的时候,也出现在执行的时候。拉栖代孟人
的性格则庄重、严肃、干燥无味、沉默寡言。人们用烦扰的方法不能从一个
邪典人那里得到姨处;人们用玩笑的方法也不能从一个拉栖代孟人那里得到
好处。
人民越好交际,便越容易改变他们的风俗,因为每人都有较多的机会成
为另一个人观察的对象,因之人们就能更清楚地看到每个人的特点。一个因
为气候的影响而喜欢交际的民族,也因气候的影响而喜欢变换。气候使它喜
欢变换,也就使它形成它的风趣。
女性的社交破坏了风俗,而形成了风趣。要比别人更能取悦于人的愿望
产生了装饰。要悦人多于悦己的愿望产生了时髦。时髦成为人们追求的一个
重要目标。由于人们的性情日益趋于轻佻烦琐,便不断地增加他们商业的部
门①。
第九节民族的虚荣与骄傲
虚茉对于一个放府是一种好的动力,正如骄傲对于一个政府是一种危险
的动力一样。要证明这点,我们只需在一方面指出虚荣所产生的无数的好处,
如豪华、勤劳、艺术、时尚、礼貌和风趣;在另一方面指出某些民族的骄傲
所产生的无数的弊害,如怠惰、贫穷、百事俱廢,以及恰巧落人它们乎中的
民族的毁灭,和它们自己民族的毁灭。怠惰②是骄傲的产儿,勤劳是虚荣的结
果。一个西班牙人的骄傲使他不劳动;一个法国人的虚荣使他劳动得比别人
更努力。
一切怠惰的民族都是庄严穆的;因为那些不劳动的人把自己看做是劳动
的人们的统治者。
研究一下所有的民族吧!你们便会看到,在大多数同民族中,庄严、骄
傲和怠惰是形影相随的。
亚金①的人民又骄傲又怠惰。那些没有奴隶的人也要雇一个奴隶。哪怕只
是为着携带两品特的米走一进步路也好;他们认为如果自已携带的话,那是
很不体面的。
世界上有一些地人的人,以留长指甲来表示他们的不劳动。
印度的妇女②认为学习读书是可耻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