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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论法的精神-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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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在马尔代大群岛,女儿在十、十一岁时,父亲便把她们嫁出去,因为他说,让他们忍耐对男性的需求,

是很大的罪过。佛兰西斯,比拉尔:《旅行记》,第

12章。在班谭,女孩子到了十三、四岁就应该把她嫁

出去,如果不愿意她过放荡的生活的话。《创建东印度公司历次航行辑览》,第

348页**。**甲乙本无此

注。

③《几内亚旅行记》第

2篇说:“当女人们碰到一个男人的时候,便把他抓住,并恐吓他,如果他不依从

的话,要向她们的丈夫告发。她们偷偷地上男人的床,把他叫醒,如果他不依从她们的愿望,他们便恐吓

要让人当场来抓他和她们。

以后,再把它们和土耳其、波斯、莫卧儿、中国、日本等地的妇女们品行的

天真纯洁相比较,我们便清楚地看到,不论是一妻或多妻,常常都有必要把

女子和男子分开。

以后,再把它们和土耳其、波斯、莫卧儿、中国、日本等地的妇女们品行的

天真纯洁相比较,我们便清楚地看到,不论是一妻或多妻,常常都有必要把

女子和男子分开。

在这些气候之下,人们彼此交往

181;最娇媚的女性仿佛是社会的美饰;

结了婚的妇女,虽只承一人之欢,但仍然可以给与大家交际上的快乐。在这

种气候之下,生活是幸福的。

第十二节天然的贞操

一切民族对妇女的淫乱都是鄙视的。这是大自然给一切民族的训示。大

自然规定了防卫,也规定了进攻。它把情欲种植在两性双方,给男性勇敢,

给女性娇羞。它给每个个人长久的岁月去保存自己的生命,但只给他们瞬息

的时间去延续种类。

所以如果说,淫乱是遵循自然的规律的说,那是不对的;相反,淫乱正

是违背了自然规律。遵循这些规律的是贞洁与节制。加之,觉察缺点是“智

灵的存在物”的本性。因此,大自然使我们有羞耻之心,这就是对我们的缺

点觉得羞耻。

因此,当某种气候的自然力量违背了两性的自然规律和“智灵的存在物”

的自然的规律的时候,立法者就应该制定民法去战胜气候,以恢复原始的法

则。

第十三节嫉妒

各个民族应该将情欲上的嫉妒和由习惯、风俗和法律所产生的嫉妒,很

好地加以区别。前一种嫉妒是一种贪婪的、炽烈的热狂,后一种嫉妒是除静

的,但有时候是可怖的;它可能同时表现出冷淡与轻蔑。

前一种嫉妒是爱情的误用;是从爱情本身产生出来的。后一种嫉妒是纯

粹来自民族的风俗习惯,来自国家的法律,未自偷理,甚至来自宗教①。

一般地诅,嫉妒几乎都是气候的自然力量所产生的后果;它同时又是治

疗这种自然力量的药剂。

第十四节东方治家的方式

在东方,妻子是时常更换的,所以她们不能掌理家政。因此,人们把家

政交给了阉人,把所有的锁匙都交给他们;家庭事务由他俩处理。沙尔旦说,

“在波斯,人们把妻子所需要的衣服给她们,象对待小孩一样。”衣服的事,

最适宜于由妻于管理;在任何其他地方也都是她俩的第一件事务,但在波斯,

①穆罕默德吩咐他的信徒要监视他们的妻子。某一个伊斯兰教的导师在临死时也说这样的话。扎子也宣传

同样的教义。

却和她们毫不相关了。

却和她们毫不相关了。

离婚和休婚有这个区别:离婚是由于双方感情下和,经双方同意而成立

的。休婚是出自一方的意愿,为着一方的利盆而成立的,完全不顾另一方的

意顾与利益。

妇女们有时很有必要提出休婚,但进行休婚对她们常常是很不愉快的

事;休婚的法律又是残酷的,它只把冰婚权利给与男子,而女子是没有的。

大夫是家庭的主人;他可以用千方百法去使他的妻子谨守她的本分,或是使

不守本分的妻子重新守她的本分。因此,休婚掌握在丈夫的手中,似乎只能

是他的权力的多一种滥用而已。但是一个妻子进行休婚,只是行使一种悲惨

的补救手段。她已经嫁过一个大夫,她的容颜已逐渐衰老,这时竞不得不再

去寻找第二个丈夫,这对她常常是莫大的不幸。女性妙龄时期的睛艳的可贵,

就是到了衰暮之年,还能使大夫回忆过去的欢乐;因而心满意足,恩爱不渝。

所以一般的规则应该是:凡是给男子休婚权利的国家,也就应该给女子

同样的权利。不仅如此,在气候使女子生活于家庭奴役状态的堤合,法律似

乎应该准许妻子有休婚的权利,并且只准许丈夫有离婚的权利。

如果妻子们是被幽阴在深闺之内的话,丈夫不应该因为她们有失妇德而

要休婚,因为如果她们有失妇德,那是丈夫的过失。

除了在一妻制的地方,经不应当因妻子的不生育而休婚①,在多妻的场

合,妻子不生育对大夫是无关紧要的。

马尔代夫人的法律准许重要被休的妻子②。墨西哥的法律,过去禁止重新

给合,连者处死刑③。墨西哥的法律比马尔代夫人的法律合理些,因为甚至在

分离的时候,它还注意到婚姻的永久性。马尔代夫人的法律则不然,它仿佛

对于婚姻和休婚都一样地看做儿戏。

墨西哥的法律过去只容许离婚。这义是一个理由,使它绝不容许那些已

经自顾离异的人们重新结合。休婚似乎比较是出于急躁的心情,出于心灵上

的某种感情;而离婚刚好象是一种经过慎思熟虑的事情。

离婚在政治上通常有重大的作用。但是如果论到它的民事效用的话,我

们可以说,它是为着夫妻双方而建立的,但对于于女则始终是不利的。

第十六节罗马人的休婚和离婚

罗慕露斯准许大夫体妻,如果妻与人通奸,准备放毒,或伪造钥匙的话。

他完全浚有粕妇女以休婚的权利。普卢塔克把这个法律叫做极端残酷的法律

①。

雅典法律②把休婚的权利同样地抬予妻子和大夫。在初期的罗儒,虽然有

①这并不是说,基督教应该准许因不生育而休婚* 。* 甲乙本没有这个注。

②佛兰西斯·比拉尔《旅行记》载“丈夫不要别人,而重娶旧妻,是因为达样比较省钱”。

③梭里:《墨西哥征服史》;第

499页。

①《罗慕露斯传》,第

11章。

②这是梭偷的一项法律。

罗慕露斯的法律,但是妇女们也获得了休婚的权利。所以我们可以清楚地看

到,这个制度是罗马的代表旧由雅典学来的制度之一;这个制度披规定在十

二铜表法里。

罗慕露斯的法律,但是妇女们也获得了休婚的权利。所以我们可以清楚地看

到,这个制度是罗马的代表旧由雅典学来的制度之一;这个制度披规定在十

二铜表法里。

③。因此,我们不能怀疑,十

二纲表法增加了罗慕露斯所制定的休婚理由的数目。

离婚的权利也是十二纲表法的一项规定,至少也是十二铜表法所产生的

后果。因为夫妻既各有休婚的权利,那末,就更可以按照双方一致的意愿而

离异了。

法律并没有要求必须提出离婚的理由④。由于事物的性质的关系,休婚应

该说明理由,而离婚的理由则不必诅明,因为不管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应

有哪些理由,双方的互相嫌恶总是最主要的理由吧!

狄欧尼西扁斯·哈利卡尔拿苏斯①、瓦列利息斯·马克西穆斯②和奥露斯·格

利乌斯③谈了一件事情。我看这种事情是不会有的。他们说,在罗马虽然人们

有休妻的权利,但是因为人们非常信仰占卜,所以在五百二卜年④的期间,没

有人用过这种权利,直到卡尔维利乌斯·露加才休了他的妻,因为她不生育。

我们只要了解人类精神的本性,便足以咸党到,法律把这样一种权利给与全

体人民,而竟没有人使用它,是如何奇怪的事!科利奥兰奴斯,因被放逐,

在要动身的时候,嘱咐⑤他的妻子再嫁一个比他更幸福的人。我们刚刚看到,

十二铜表法和罗属人的风俗曾大大地扩大了罗慕露斯的法律的适用范圃。倘

使人们从来没有使用休婚的权利的话,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呢?不仅如此,

如果说,公民非常信仰占卜,认为休婚不祥,所以从来不休婚的话,那未罗

马的立法者们难道就能够比公民们少信仰占卜么?难道法律就可以不断地败

坏风俗么?

我们只要把普卢塔克的两段话做个比较,则这件事情不可思议的地方便

将消逝。我们在前面提到,有三种情形罗慕露斯王的法律⑥准许丈夫休妻。普

卢塔克还说⑦:“王法规定,在其他情形休妻的人,就应当把他的财产的一

半给他的妻子,把另一半奉献给丰谷女神赛利斯。”可见只要甘心情愿接受

这种处罚的话,人们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休妻。在卡尔维利乌斯·露加

之先,还没有人体过妻同。又据普卢塔克诅①,“露加在罗慕露斯二百三十年

后休了他的妻子,因为她不生育。”这就是说,他的妻被休弃是在十二铜表

③《葬利普二世》第

69章:“他命令女恰为她自己提出(休婚的)诉讼;

' 休婚的' 理由是依据十二铜表

法而增加的。”

④宜士丁尼更改了这条。《新法》,法

117,第

10章。

①《罗马古代史》,第 2卷。

②《著名作家言行录》,第 2卷,第

4章。

③《阿的喀夜话》,第

4卷,第

8章。

④这是依据以上三人中前两人的说法。奥露斯·格利乌斯则说是五百二十三年。囚此,他们所诅的有关的

执政宫们也不一样。

⑤见《维都利亚的演说》,裁狄欧尼西乌斯·哈利卡尔拿苏斯:《罗马古代史》,第

8卷。

⑥普卢塔克:《罗墓露斯传》。



上。

①诚然,不生育并不是罗莫露断法律所规定的理由中的一种。看来露加并没有受没业的处分,囚为他是遵

从监察官们的命令而休妻的。

法前七十一年。十二铜表法又扩大了休婚的权力,增添了休婚的理由。

法前七十一年。十二铜表法又扩大了休婚的权力,增添了休婚的理由。



133。我们先要认议罗马人民的特性,然后才能发现他们憎恨卡尔

维利乌斯的真正原因。他休弃他的妻子,并没有使他为人民所唾弃;这件事

相对不是人民所关心的。但是卡尔推科乌斯向监察官宣誓说,因为他的妻子

不生育,所以他体弃她,以便为共和国增添子女。人民看到,这是监察官们

将要加在人民身上的一种束缚。在本书的后面部分②,我将让人们看到,罗马

人民对这类法规常常是厌恶的③。但是这些著者所说的为什么互相矛盾呢?因

为普卢塔克是在研究事实,而其他的著者是在纵靛奇闻轶事④。

②《蒂塞乌斯和罗莫露斯的比铰》。

③第

23章,第

21节。

④甲乙本作“。。是厌恶的,我们应该用法律去解释法革,用历史去解释历史”。

第十七章政治奴役的法律和气候的性质的关系

第十七章政治奴役的法律和气候的性质的关系

政治奴役和气候性质的关系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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