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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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产生权力,但是一个国民不能用它为自己服务,如果用它为自己服务,
便不能平等了。财富也给人欢乐,但是一个国民不应享受教育些欢乐,因为
这些欢乐也同样完全是排斥平等的。
好的民主国,是由树立家庭的俭朴去供应公共的开支的。罗马和雅典就
是这样。这些国家的奢侈和铺张浪费正是从节约的资金产生的。法律要求人
们要有洁净的手,好去贡献祭物给神明。
们要有洁净的手,好去贡献祭物给神明。
的
43。共和国
的法律培养许多中庸的人。它既然有智慧的成员,它的行政也就是智慧的;
它既然有快乐的成员,它也将是一个很快乐的国家。
第四节怎样激励爱科等和爱俭朴
当一个社会把平等和俭朴规定在法律里的时候,平等和俭朴能够多大大
地激起对平等和俭朴的爱。君主和专制的国家里,没有人渴慕平等。平等的
观念根本就不进入人旧的头脑里去。大家都希望出类拔萃。就是出身最卑微
的人们也希望脱离他原来的境地,而成为别人的主人。
关于俭朴也是一样。如果爱俭朴,就应当以俭朴为东。那些被逸压所腐
化的人们是不会喜爱俭朴生活的。如果以俭朴为乐是自然的或是平常的事
情,那末,阿尔从此阿地断就不会为全世界所称羡了。那些羡慕或赞赏别人
的奢华的人们,也是不会喜爱俭朴的;那些眼里只看见富人或只看见和自己
一样的穷人的人们,则憎恨自已的贫困;他们却不爱俭朴,也不了解所以贫
困的原因。
因此,在一个共和国里,如果要让人爱平等和俭朴的话,就应把这二者
订人法律。这条准则,是很真实的。
第五节在民主政治之下,法律应如伺建立平等
有些古代的立法者,如朵喀古土和罗慕露斯,规定平分土地。这种办法
只能在一个新共和国建立的时候实行,要不然,就应该是因为占老法制业己
腐败不堪,所以人们的思想才有了这样一种倾向,就是穷人认为他们不得不
要求这样一个补救办法,有钱人则不得不表示同意。
如果立法者采用平分土地而个同时制定法律给予支持,那末,他所建立
的政制,不入便要消逝,在法律没有预防的地方,不平等便会乘隙而入,而
共和国也就完了。”
因此,如果要保持平等的话,关于妇女的妆态;关于赠与、继承、遣嘱,
以及其他一切契约的方式等等,就要订立规章。因为如果我们对自己的财产
能够任意给谁,任意处分的话,那末私人的意志便要扰乱基本法律的秩序。
梭伦准许雅典人在没有后嗣的时候,得以遣嘱将则产留枪他们所中意的
人①,这是和占代的法律相违背的。依照古代的法律②,财产必须留给立遗嘱
人的家族,梭伦的这个做法甚至也和他自己所定的法律相违背,因为他曾经
用取消债务的办法来求取平等。
禁止一个人继承两个人的遣产①的法律,对民主政治是一条好法律,这条
法律渊源于公民土地及分配财产的均分制,法律不许一个人占好几份。
规定女子为继承人时必须与最近戚属结婚的法律,也来自同一渊源。犹
①曾卢塔克:《梭伦传》。
②同上。
①哥林多肼罗老斯在雅典'应为:梯柏'制定了一条法律,规定土寺份额和遗产的数目应该永远相同。亚里士
多德《政治学》第
1卷第
12章。
太人在采用同样的分配制度之后,也有了这条法律。柏拉图太人在采用同样的分配制度之后,也有了这条法律。柏拉图的法律也是建立
在这个分法之上的,所以也有同样的规定。在他以前,雅典曾经有这条法律。
雅典有一项法律我不知有什么人曾经了解它的精神。该项法律准许和同
欠异母的姊妹结婚,但不许和同母异父的姊妹结婚③。这个习惯是渊源于共和
国的,因为共和国的精神不许可一个人获得两份土地,因此也不许他承受两
个人的遗产’。一个人和同父异以的姊蛛结婚,只能获得一份遗产,就是他
的父亲的遣产;但是如果他和同母异父的姊妹结婚的话,就有可能因为该姊
妹的父亲没有男嗣而把财产留拾她,结果和她结婚的兄弟便获得两个人的财
产了。
菲洛④说,虽然雅典人得娶同父异母的姊妹,不得娶同母异父的姊妹,但
是拉栖代孟人即只准娶同母异父的姊妹,而不许娶同父异母的姊妹,对此殊
可不必置辩。因为我在斯特拉波的著作⑤里看到,在拉栖代孟一个女子和她的
兄弟结婚时则用该兄弟继承财产中的一半作为妆奁。显然,制定这项法律的
目的足要防止前项法律的恶果。他们把该兄弟财产的一半给姊妹作妆奁,这
是要防止姊妹家庭的财产移转到兄弟的家庭去。
塞内加在谈到西拉奴斯和他的姊妹结婿的时候说,这种许可,在雅典是
有限制的,但在亚历山大里亚是普遍的①44在一君统治的政体里,几乎是没有
什么财产分配的问题的。
有一种法律是民主政治下保持这种土地分配的好办法,这种法律规定,
有几个子女的父亲应选择其中一人继承他的财产②其余的子女则给无子女的
人们做养子女:这样,国民的数目就老是可以和分配(,) 财产的数目维持均衡。
卡尔西敦人法列阿斯③;为财富极不均的共和国想象出一个平均财富的方法。
就是:富人必须出嫁资,但是不得接受嫁资,穷人嫁女儿时要接受聘金而不
给嫁资,但是我不知道曾经有哪个共和国国实行这种法规。这种法律,把国
民的生活状况作出显著的区别来,以致国民反而憎恶法律所欲建立的平等,
有的时候法律对于这所打算达到的目的,所走的道路还是不要是得太直接才
好。
虽然在民主政治下,真正的平等是国家的灵魂,但是要建立真正的平等
却很困难,所以在这方面,要达到百分之百准确,不一定总是合适,建立一
个人口分级制④就足够了。这个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把生的差别减少加以规定,
然后用特别法征收富人的税,减轻穷人的负提,这样仿佛把不平等化了。吸
有中等富裕的人才能给与或容忍这类的补偿。因为巨富的人,对于一切不能
②柏拉图:《共和国》,第
8卷。
③哥尼利乌斯·尼波斯在《序言》里说“雅典名人西蒙娶他的亲妹为妻,不算乱伦无理,因为当地居民有
这个习惯,但是按照我们的风俗不许可的。”这个习惯是很古的。亚伯拉罕在提到撒拉时说:“她是我的
妹子,她与我是同父异母《创世纪》,第
20章,过去不同民族制定同样的法律时,也是根据同样的理由。
④菲洛:《关于十戒的特殊法律》。
⑤《地志》,第
10卷。
①塞内加《格老乌斯的死》中载有一雅典许可一生,亚历山大里亚则完全许可。
②伯拉图也拟定一页类似的法律,见《法律》第
3卷。
③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
2卷,第
7章。
④梭伦把人口分四级:王谷或水果的收入达到五百米那的人为第一级,收入达三百米那又能力养一匹马的
人为第二级,收入达二百米那的人为第三级,一切靠体力劳动生活的人第四级,见善卢塔克:《梭伦传》。
粕他们仅力和荣誉的东西,都看做是一种侮辱。
粕他们仅力和荣誉的东西,都看做是一种侮辱。
①,,不过,这里所取消的只是表面上的平等而已,因为一个任公职而致倾
家蔼产的人,他的情形将比其他同胞们更坏;当他不得不疏忽他的责任的时
候,其他的公民便将因此陷入比他还糟的境地。
第六节在戾主政治之下,注律应如词培养俭朴
在一个良好的民主国家里,只把上地平均分配是不够的,应该象罗马人
一样,把土地分得很小。古利乌斯告诉他的士兵们说②:“一个公民对一块足
以养活一个人的土地绝不会认为太小。”
财富的平等保持着俭朴;而俭朴保持着财富的平等,二都虽然不同,但
是性质如此,因而不能分别存在。它们互为因时;要是民士政治失掉了中的
一个,,则其他的一个也必跟着消失。
如果一个民主国家是以经贸易为基础的话,那末就会真有这样的可能,
个人有巨大时富而风俗并个变坏,这丛因为贸易的精神自然地带着俭朴、节
约、节制、勤劳、谨慎、安分、秩序和纪律的精神。这种精神存在一天,它
所获致的财富就一天人个会产生坏的效果。当过多的财富破坏了这个贸易精
神的时候,害处便来了;一向没人感觉到的不平等的纷乱,便产生出来,并
立即为人们所行到。
要维持这种精神,就应该由重要的公民亲身经营贸易,应该使这个精神
占统治地位,不受他种精神的阻碍;并应该由全部法律加以维护。这些法律
应该随着贸易的增加,进行财富的分配,使每一个贫穷的公民获得相当宽裕
的生活,可以和别人同样地工作。这些法律又应该使每个有钱的公民的生活
滩持中等水平,使他不能不用劳动去保持或取得财富。
在经营贸易的共和国里,继承时把父亲的产业个均分给所有的子女,是
极好的法律。结果,无论父亲曾有多大财富,他的子女都个能象他那样富有,
因此便不得个避免奢侈,象他旧的父亲一样地工作。我这里谈的只是经营贸
易的共和国,因为那些非经商的共和国,立法者是要制定许多下同的法规的
①。
希腊有两种共和国,一种是读武的,如拉栖代孟,一和中是经商的,如
雅典。前一种共和国要公民过闲散的生活,后一种共和国则想法去激发对劳
动的喜爱。梭伦把游闲当做一种犯罪,并且让每一个公民说明他是用什么方
式谋生的。诚然,在一个好民主国里,每个人郁应孩得到生活的必需品;每
个人的花费应该以生活必需品为限,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他旧的必需品将从
哪个来呢;
①梭伦不使第四级人任公职。
②对征服的土地,士兵们要求更大的份额。普卢塔在:《道德著述:古代君王将相传略》。
①这些法规对妇女的嫁资应多加限制。
第七节维护民主原则的其他方法
第七节维护民主原则的其他方法
如果要设立一个固定性的团体作为风俗的典范的话,元老院是一个办
法,要有年龄、品德、助绩而庄重的人才能够进元老院。元老们在公众面前
就象神明的塑象一样,能够激励人们的道德感情,这种感情将深深地影响到
每一个家庭。
这个元老院尤其应当保守旧时的法制,并注意使人民和官吏永不叛离这
些法制。
关于风俗,保存旧习惯丛很打好处的。腐化的人民是不易做出伟大的事
业的;他们几乎未曾建立过会社、建造过城池、制定过法律,反之,多数建
设是由风俗朴素、谨严的人民做出来的,所以应当使人们记起古时的箴规训
则,这通常就是把他们重新引回到品德的道路上。
除此而处,一个国家的革命和新政体的建立,只有通过无数的困甘与艰
难,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