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之花-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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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来疏竹,风过而竹不留声;雁度寒潭,雁去而潭不存影。是的,你可以在生活中无比地淡定,甚至只!翔在自己的世界里,但是那里没有足够的温暖,尚且缺乏人生的意义。人生来,就是需要另一个人的,需要感受别人对你的专注和关心。
所以当他看见那双追逐自己的眼睛,也就不顾一切地沈沦了下去,但万万没想到,这竟是噩梦的开始……
那天,为了能够准时赴约,他特意提早做完了手头的事。
“岚县长,你要去哪里?”
出门时,正好碰到他的秘书小李。小李是个才从大学毕业的小夥子,在基层历练了几年,便当上了领导的秘书,也算是能力不凡,只是比起那些老秘书,他的作派难免显得青涩。估计他是第一次当县长秘书,惟恐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总是紧紧跟在他左右,以便随叫随到,岚廷旭觉得他也太煞有介事了,但也不便向他撒谎:“我要去买套西装。”
小李听了,立刻圆滑一笑:“正好,我知道县里有家店还不错,价格便宜,质量又好,岚县长,不如我带你去吧。”
为了节约时间,不走冤枉路,岚廷旭也就答应了。他本想走著去,哪知刚出大楼,他的专车就停在了路旁。
“小李,我要办的是私事,公车私用恐怕不太好。”
“岚县长,那家店很远的,开车去要方便些,而且我看你样子比较急……”
不等他说完,岚廷旭就大踏步地朝公交车站走去。
小李脸上有些尴尬,心想这人真是死脑筋,如今公车私用的大有人在,可以说成为了一种风气。而他偏偏要做出这麽一副正直的样子,未必也太不入流,太不近人情。但他也不好说什麽,只得跟著他亦步亦趋。
买好西装,岚廷旭赶紧穿上,往两人约定的地点赶去。
他以为只是一家寻常饭馆,到了之後,才发现是一家品味十足的中餐厅。不但格局好,氛围也轻松,侍者也很有礼貌。
莫镇宇在一个角落,看样子已经等他多时了。桌子非常精致,上面点满了蜡烛,烛光照得餐具闪闪发亮。
岚廷旭有点紧张。这分明就是电视里见过的那种烛光晚餐。光线昏暗,浪漫飘荡。高脚杯里盛著红酒,花瓶中插著鲜花。对面坐著心爱的人,四周萦绕著深情款款的味道。
☆、27 开虐了~
“你来了。”莫镇宇冲他微微一笑,然後伸手指了指对面的椅子:“坐啊。”
他身穿一件深色休闲服,弄了一个非常适合他的发型。且举止成熟,姿态优雅,浑身散发著从容、自信的气息,一看就是颇有教养的成功人士。
“我等你好久,你总算来了。”这话,他多说了一遍,就成了不落俗套的甜言蜜语,让人觉得他不仅有定力,更有功力。
岚廷旭坐下,看了看锺:“我好像没迟到吧。”他的时间观念一向很强,不管是上班,还是‘约会’。
“你今天很好看。我喜欢你穿西装。”莫镇宇翘起腿,朝他身上指了指,接著倒了杯饮料,推到他跟前。“之前你还想把我甩掉,让我去找常博远,结果你取代了他,当了县长。”说著凑了过来,脸上再度荡漾著笑,那笑既暗含挑逗,又不乏尊重,既含蓄,又张扬,看上去竟有著周润发那种老练的味道。“看来我们的缘分不浅啊。”
被他这麽含情脉脉的看著,岚廷旭有些不好意思了,他知道自己重视面前这个人,不然也不会专门去买套西装。因为这样才显得正式,以及真诚。他对待感情,从来都很认真。
“你来点菜。喜欢什麽就点什麽,随意一点。”男人把菜单递给他,笑盈盈地等。
岚廷旭脸上有些发烧,他把菜单立起来,挡住那张动情的脸,他真的禁不住这样的柔情,似水,又似火,让人处於水深火热。
菜上来後,两人开始大快朵颐,莫镇宇时不时跟他闲聊几句,他偶尔应几声,这顿饭,吃得相当愉悦。
待美食解决得差不多的时候,莫镇宇用餐巾擦了擦嘴,背放松地向後靠去。
对方似乎有什麽话要说,岚廷旭不由放下了筷子。那人的双眼直直地盯著他,不知是不是错觉,里面似乎包含了太多太复杂的东西。
“有件事我很想跟你说。但一直没有机会,也不知从何说起。”沈默半晌,莫镇宇终於开口了。
岚廷旭表面自然,其实心里挺紧张。他知道,他接下来要说话,一定会让他动容的。
“我……”莫镇宇似乎有些迟疑,但最终还是鼓起了勇气,“我爱你。”
心跳加速,加速的时候漏跳了一拍又一拍。岚廷旭不知道自己是什麽表情,肯定的是,他的张脸红通通的。就像被人告白的初恋,那麽快乐,那麽纯情。
但是下一句,他就蒙了。只听他说,“我一直爱著你。我的父亲。”
他蒙了。“你……你说什麽?”
而莫镇宇丝毫没察觉他的异常,全身心沈浸在这真挚而火热的告白里:“这句话,从小,就藏在了我的心里。我把它写进了日记,我把它念给草原听,甚至在课堂上大声说出来,但是我更想当著你的面,告诉你。那样我才获得了解脱,我才能感到真正的开心。”
岚廷旭完全傻了,他不明白,他为什麽叫他父亲,他明明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有,那也是爱人,也是情侣,怎麽会扯上血缘这个东西:“你到底在说什麽?我不懂……”
男人顿时流露出受伤的表情:“你都忘了吗?在断北山下,那间茅屋里……你忘了吗,那里有条河,叫姻缘河,那里有棵树,叫长命树……我们的家就在那里,外婆很早就过世了,她的坟就在断北山上,那里一到春天,就开满了栀子花,直至秋天,满山的白色才谢去,你还带我去玩过,给我编了竹蜻蜓……即使你忘了这一切,也不应该忘掉你的父亲,我的爷爷,五十岁就老态龙锺了,为了养活我,他手上全是厚厚的老茧,你还记得那个姓原的姑娘麽,她很喜欢你,即使你很少回来,她仍旧悄悄来找你,那次你们碰见,你不知对她说了什麽,她伤心地离去……”
“……”岚廷旭的脸被各种情绪拉扯得十分恐怖和滑稽。如果他开始是震惊,甚至无法理解,那现在则是跌入了另外一个可怕的世界,他已经挣脱,已经遗忘的那个世界。随著男人的陈诉和追忆,他紧闭的心底一点点被撬开,现实变成了梦境,而曾经变为了现实,它一直隐藏著,最终还是追赶了上来,向他讨债,向他索命,紧紧勒住了他的良心……
他的无言让莫镇宇失笑了:“我真的不明白,一个男人怎麽会忘记自己的儿子,抛弃自己的亲生骨肉?他究竟犯了什麽错?让你一辈子都不见他,任他自生自灭?”
他半眯著眼里是点点滴滴最终血流成河的痛苦:“每次你回来看我,我都很高兴,我珍惜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刻,虽然你并没给我什麽,甚至有些讨厌我仇视我。你是那麽吝啬,吝啬得连名字都不肯给我取个,最後还是爷爷给我取了个小名,叫做小石头,他希望我能像石头一样坚强,就算风吹雨打也不会垮掉。但是可能吗?那时我还是个孩子啊。我没有母亲,父亲也不认我,别人都叫我野种,欺负我,因为没有户口,我连学校都没有去过……”
“你别说了……”岚廷旭低下头,捂住了脸,他实在无颜坐在这里了,其实他也不想促成这样的後果,只怪他那时太过年轻,承受不了挫折和打击,他被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伤害得体无完肤,他听不来那些恶毒的流言蜚语,看不来阿姑阿婆们脸上的嫌恶。所以他逃避了,逃出了那片天空,逃出了那座大山,甚至撇弃了忠厚的父亲,以及美好的自我……
那是一九六几年的时候,城里来了批年轻人到大山里历练,他遇见了一个年轻的男人,那人知识渊博,风度翩翩,他一下就坠入了他的温柔乡里。那时候,他才16岁。即使知道自己的体质不适合抛头露面,更不该和别人产生感情,但他还是一意孤行,与他共结连理,把身心一并交了出去。而且没多久就有了身孕……
作家的话:
悲剧了……………………
☆、28
他十分恐慌,一个男人居然怀上了孩子,而且还是未婚先孕,不管对外人,还是对家人,他都无法交代。那时候,山里的人的确淳朴,但也十分愚昧,曾经有个人,得了一种怪病,他的肚子不停地长大,最後超出了孕妇临盆的体型,村里人说他是怪物,是妖孽,没多久他就吊死在树上,其实那只是肚里的瘤子在作祟罢了。他很怕重蹈他的覆辙,但是他很爱自己的情人,於是把孩子偷偷生了下来,冒著无以复加的风险,忍著难以形容的心情。为此他的父亲骂他打他,没有少流过泪。但是他下了决心,跟定了那个男人。
但是那人却背叛了他。他对他说,我虽然爱你,但是我们都是男人,始终不能够在一起。顿时,世界崩塌了,碎成一块一块的,每一块锋利,都不停地割著他的心,他的心被残忍地辗碎。他知道他长得好,光是一副长相,就够他左右逢源;他知道他能力强,没来多久,就有了一官半职,人人都听他的号召;他知道他很优秀,方方面面都在闪光,许多大胆的女孩在追求他,美色无边,同时也前途无量。而他,却是个世间无法接受的阴阳人,家徒四壁,唯有的,就只是那点不值价的青春,以及并无实质意义的单纯。他什麽也不能给他,除了怀上他的孩子,可即使是这样,也不能留住他,跟他白头到老。
那个人就这样离开了,临走时,他对他说,小岚,你不了解我的家庭,你不知道我的父母对我的期望,很多事情,我是不能够随心所欲的,不管我有多想。我马上要进入政府部门了,这是关键时刻,我的仕途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而受到丝毫的影响,我的未婚妻家人也替我安排好了。小岚,真的很抱歉。请你原谅。
一丝清凉游走在皮肤上,突然之间,就入骨了。变成了一根寒冷的针,看不见,摸不著,却结结实实地扎在了他的心上。
岚廷旭抬头,看见了一片黑压压的正在哭泣的天空。原来不知什麽时候自己已经奔出了餐馆,躲在一个偏僻的地方麻木地舔伤。
莫镇宇没有追来,可他还是害怕,至从他挑明真相那一刻,那份罪孽感就已经浮出水面,如影随形了。
现实总是残酷,他以为自己能够过上一段清净的日子,一种正常的人生,但顷刻,它便颠覆了。同样,他以为莫镇宇会对他表白,两人顺理成章地在一起,抚平他的伤痕,融化他的罪孽,然而最终,他才是那个真正的地狱,并将那道苦难的门打开了。
这就是所谓的世事无常,你以为很简单的事,往往没有那麽简单。你以为它会向著一个本属於它的方向走,而它下一秒便偏离了轨道,离谱得让你无法接受,无法想象。
回到家时,他全身已经湿透了。他不由想起那天的场景,他把帽子递给自己,对他说,风雨欲来,拿著它,或许有用。他看著自己被雨水打湿的手,曾经有只手,将它握住,每一条掌纹都被温暖了。他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