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捞尸人-第3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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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枚笛爱护族民,同时也为了族民不再出世害人,所以毅然决然选择重新回归九黎族,执掌九黎族大旗,在她的管理下,九黎族必定不会再外出害人。她是牺牲自己,来换取整个华夏大地的安宁。
这是古枚笛的选择,既然她已经做出了她的选择,我又何必强求呢?我爱她,就要尊重她的决定。就像七七所说,我应该庆幸,庆幸我这一生居然爱过一个如此伟大的女子,她的名字叫做古枚笛!
我止住眼泪,望向天边的朝阳。
泪眼朦胧中,我仿佛又看见古枚笛那张美丽的脸,她对我说:“小孤,我爱你!”
我对着那轮朝阳说:“小笛,我也爱你!”
然后光华万丈,我的眼睛闪过刺目金光,古枚笛的脸庞如烟雾般消散了。
但是我知道,无论沧海怎样变迁,无论世界怎样改变,我的心底永远都住着一个人,那是我这一生最美好的爱恋,也是我这一生最珍藏的回忆!
小笛,我也谢谢你,谢谢你曾那么的爱过我,谢谢你带给我这一段人生最绚烂最快乐还是最美丽的回忆!
人的一生很短暂的,来世我依然等你,就在今生相遇的路口,我们说好不离不弃!
“小孤,你真的明白了?”七七看着我。
“嗯!”我坚定地点点头,用手指了指心口:“这里,仍然很疼!”呆他上才。
七七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们的感情很深,心痛是肯定的。不过时间是治愈伤口最好的疗药,我相信总有一天,你的胸口会不再疼痛!”
我咧嘴一笑:“也许吧!但可能不是因为平复了,而是因为麻木了!”
七七也笑了:“平复也罢,麻木也罢,木已成舟,事已定局,人生没办法重头来过,我们需要做的,是勇敢去面对以后的日子!”
我点点头,擦干眼泪:“总捕头,你放心,我会勇敢的!我心爱的小笛都那么勇敢地面对自己的宿命,我也会像她一样!爱一个人不一定非得要在一起,无论天涯海角,只要心中记挂着彼此,那便已经足够了!”
七七拍了拍我的肩膀,没有再多说什么。
我怅然离开,一个人失魂落魄,晃晃悠悠之中,竟不知不觉来到望月台。
我登山望月台,凭栏远眺,云海苍茫,人生如梦似幻,终究是虚空一场。
耳畔,仿佛有人在轻轻吟唱:
风吹亮雪花
吹白我们的头发
当初说一起闯天下
你们还记得吗
……
我们说好不分离
要一直一直在一起
就算与时间为敌
就算与全世界背离
……
我张开嘴巴,冲着无垠苍穹大声叫喊:“小笛,我爱你!”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回音在群山之巅远远激荡,带着我的爱飞向天堂。
月老手中的线,缠缠绵绵。
不知为什么,月老突然变了脸。
连接你我掌心的那根红线。
断裂。
是否还要再修行五百年,才能与你再续这段前缘?
背后突然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我蓦然回过头去:“小笛?!”
然而,背后走来的并不是古枚笛,而是小果果。
“找了你半天,原来一个人偷偷躲到这里来了!”小果果走到我的身边。
“什么躲?”我僵硬地笑了笑:“我只是上来吹吹风!”
“别装了!在我面前有什么好装的!”小果果重重地叹了口气:“刚开始我也想不明白主人为什么要离开,后来我想明白了,主人的确是个很伟大的女人!”
“你为什么没有跟着回去呢?”我摸出一支烟,点上。
“因为我要留下来陪你!”小果果说。
嘴里包着一口烟圈还没有吐出去,我扭过头,怔怔地看着小果果。
小果果的眼神很坚定:“没有了主人,你一定很寂寞,所以我会留下来陪着你!以后你想看月亮的时候,叫上我!要不然一个人赏月太孤独了!”
小果果冲我淡淡一笑,那一笑如同三月扬花,融化我心头的白雪。
“小果果,谢谢你!”我吐了口烟雾,心中涌起浓浓的暖意。
“其实你不用这么黯然神伤的,你现在的样子真令人心疼!再告诉你一件事情吧!”小果果说。
“什么事情?”我问。
风吹起小果果的长发,小果果眯着眼睛说:“主人走的时候曾告诉我,十年之后她会回来!”
“十年?!什么意思?!”我感觉自己的小心肝都在颤抖。
小果果说:“她会用十年的时间重新管理九黎族,等到九黎族不再出世害人的那一天,她就会归来!”
第四百一十三章十年之约
十年?!
真的吗?!
小笛让我等十年?!
我一下子激动得不能自已,紧紧握着小果果的手:“真的吗?小笛临走的时候真是这么说的?”
小果果点点头:“是的!她说十年之后回来,那个时候。天下太平,她也不会再离开了!”
十年的光阴弹指如梭,说快也不快,说慢也不慢,不过至少古枚笛还给了我一丝希望。
小果果伸了个懒腰:“这是主人跟你定下的十年之约,所以在这十年里面,你要好好地活着,勇敢地活着,等待主人归来的那一天!”
“唔!”我胸口上压着的那块大石头仿佛落下了。就连呼吸也变得顺畅起来。
十年。小笛,我会等你的!呆他吉技。
别说十年,哪怕二十年,三十年,或者是一辈子,只要你说一句,我都会等你!
今生爱你,我已耗尽我所有轮回的情和痴!
我多盼望时光能够飞驰,多希望一睁眼就是十年,我多想看看十年后的你,是否还是当初的模样?
我的脸上绽放开笑容。望着天边燃烧的红日,我的心里又点燃了熊熊希望。
希望不灭,梦想就不会破灭。
小笛,我等你,十年后再见!
我大踏步走下望月台,小果果在后面叫我:“哎,你要去哪里?”
“去吃饭!你不是让我好好活着吗?我马上就去填饱肚子,身体不能垮了,十年之后我要比现在更加强壮!”我大声说道。
小果果飞奔而下:“等等我。吃东西这种事情怎么能不叫上我呢?”
心中满怀着十年之约的希望,阴霾的心情也稍稍变得明媚起来。
走到半路上,看见厉亦风左手拎着一瓶烧酒。右手提着一只油亮亮的烧鹅。
“风哥,去哪里?”我问。
厉亦风扬了扬下巴:“走吧!一块儿喝酒去!”
“好哇!好哇!”小果果盯着那只烧鹅,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然而,我们没有想到,厉亦风带我们去喝酒的地方,竟然是——英雄崖。
厉亦风走在前面,径直来到乌鸦的墓碑前面。
他把烧酒和烧鹅放在地上,拍了拍冰冷的墓碑:“兄弟,哥来找你喝酒啦!喏,小孤和果果也来了,大家都来陪你聊天呢,你不会寂寞的!”
我和小果果看着乌鸦的墓碑,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小孤,果果,坐呀!”厉亦风一屁股在墓碑前面坐了下来,然后拍了拍身旁的土地。
我和小果果对望一眼,在厉亦风身旁坐了下来。
“乌鸦,我和果果也来看你了,跟你喝酒,陪你解解闷!”我说。
“是呀!乌鸦,还有小莫,你们在这里住得还习惯吗?”小果果说。
厉亦风嘭地打开酒塞,一股浓香的烧酒味道扑鼻而来。
“老弟,哥给你带来了你最喜欢喝的烧酒,最喜欢吃的烧鹅!来!整一口!”厉亦风倒了一口烧酒在墓碑前面。烧酒缓缓渗入地下,不知乌鸦在那个世界是否能够喝到呢?
“来!再整一只鹅腿!一边吃肉一边喝酒,这才是男人嘛!哈哈哈!”厉亦风纵声大笑,笑着笑着眼泪就蹦了出来,他扯下一只鹅腿,放在乌鸦的墓碑前面:“兄弟,趁热吃!妈的,你看哥激动的,都在飙泪呢!哈哈哈!”
厉亦风仰脖咕咚咚灌了一大口,呛得双眼通红:“老弟,哥先干为敬,跟你走一个!”
厉亦风将酒瓶递给我,我晃了晃酒瓶,轻轻跟墓碑碰撞了一下:“兄弟,走着!”
我喝了一口,那酒真辣呀,从我的喉头一直辣到胃里,我也有种想要飙泪的感觉。
我将酒瓶递给小果果,小果果毫不犹豫地接过去,也灌了一大口,小脸蛋顿时就飞起了两片红晕:“乌鸦,看你这副小样,还以为你只会喝红酒咖啡呢,没想到居然喜欢喝这么烈的酒,嗯,够味,老娘有些上头了,哈哈哈!”
山风微醺,醉了的不知是谁的心。
厉亦风,我,小果果,我们三人就像傻子一样,围坐在乌鸦的墓碑旁边,一边喝酒一边吃肉,时而大小,时而泪流。
厉亦风说:“你们想不想听我讲讲乌鸦当时的样子?”
我和小果果点点头。
厉亦风说:“那日清晨我们火急火燎赶回火山,在经过一线天的时候,大家都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线天里重重迭迭全是尸体,血肉模糊,血腥味冲天,在阴郁的山谷里面萦绕不散。我们绕过那些尸体,惊心动魄往前走,然后我们看见了乌鸦。
乌鸦当时站在尸堆上面,一动也不动,就像一根标杆。
我老远就喊了他一声,乌鸦。
可是,乌鸦没有回应我。
我走到近处,才发现乌鸦四周的脚下,重重迭迭起码躺下几十具尸体,那些尸体堆成了一座尸山。乌鸦浑身浴血,整个身子都像被割碎了,身上的血口子数都数不清,鲜血还在不断地往下淌,往下淌。
我伸手探了探乌鸦的鼻息,才发现乌鸦他……已经死了……
乌鸦低着头,脚下一大滩鲜血,血水都快流干了,他的骨爪也碎了,左半截空荡荡的衣袖被鲜血浸透,打了个死结挂着膀子上。风吹过,那半截袖子轻轻晃荡。
你们知道当时我是什么感觉吗?
帅爆了!
真的是帅爆了!
至死都还巍峨不倒,这份气场和魄力,问谁能够做到?
乌鸦他真是一条铮铮铁汉,真的是给咱们六扇门挣脸了!”
至死都没有倒下?!
我的心中再次升起对乌鸦的敬重之情,至死而不倒,确实很难有人能够做到。
我相信,关于乌鸦的传奇一定会在六扇门永世流传。
他就是一个英雄!
一个不屈的英雄!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六扇门重整旗鼓,外面的世界平静了,各路人马也纷纷回归。
光是收拾战场,我们就收拾了好几天。
人一旦忙碌起来的时候,就会忘记很多事情。
所以我每天都把自己搞得很累,这样我就想不起古枚笛了。
可是,每当夜深人静,忙碌归来的时候,古枚笛的身影还是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有时候,我就这样睁着眼睛,脑海里想着古枚笛,一想就是一整夜。
重新休整稳定了之后,七七跟我们放假,批准我们四处游玩,当做放松。
当然,六扇门的福利待遇确实好,所有活动经费总部全包。
“怎么样?准备去哪里放松放松?”小果果手中捧着一张世界地图,咔咔地嗑着瓜子,目光在世界地图上面到处游走。
“我听人说,日本的温泉不错……”
“呐,可是我也想去韩国吃烤肉,喝啤酒……”
“泰国也不错,东南亚风情,还能看人妖跳脱衣舞呢!”
“啊!反正是公家出钱,要不去马尔代夫潜水吧?”
“再不去时尚之都巴黎奢侈奢侈?”
“听说意大利的地中海风情也不错!”
“哎呀,好纠结啊!真是好纠结啊!”小果果一个人在旁边苦闷的抓耳挠腮,我在旁边默默地吃着薯片,咬得咔嚓响。
“哎,拓跋孤,你发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