蹈刃-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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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人们不想再赶庙会,是没了兴致再赶庙会,是提心吊胆怕一旦遇到乱兵贼匪出危险,再不敢组织庙会。
不过,有人生存的地方似乎就有聚集。
于是,水桥镇的庙会是没人赶了,也无奈不敢赶下去了。但是,那每隔五天就有一次的集市,还是被乡民们自发地传承下来。
说来,相比赶大型庙会,人们赶集往往抛却了诸多的闲情雅致。
所以,若说人们赶庙会是为了消闲、赏玩儿,而赶集,就是迫于起码的生计需要了。
毕竟,人活着总得有个购品置物的场所、地方。但在当时物欲条件还很不丰足的乡下,人们是无法享有当下这种购品置物的优良环境的。
所以,在当时,集市作为一种简易的物质交换场所,自然赋予了其自身那种独特的顽强生命力。
其实,细究来,对那乡间经久不衰的集市,也不仅仅是从前,即使是现在,那不知道已经经历过多少朝代了的集市,仍然在屡经磨难中传承下来。
其间,不论历经过什么风风雨雨、灾难坎坷,而乡间的集市,却依旧那样传宗接代般地沿袭、繁衍着。
而对赶集,其实就在刘二峰跟贞儿参军离家前,从幼年到成年,他们也曾或跟着自家大人或独自经常去赶过水桥镇那“逢五排十”的每隔五天就有一次的水桥镇大集。
但论距离,刘二峰家住的刘家庄跟贞儿家住的吴家胡同距水桥镇都差不多,也就七、八里路的样子吧。
而目下,那庄镇跟刘二峰提到的他那表姨在水桥镇所开的客栈,却自打鬼子打来后,似乎跟水桥镇庙会遭遇的命运如出一辙。
虽然客栈没有关门大吉,销声匿迹,然而,即使勉强维系、生存下来,但却已经是门可罗雀,萧条得远非从前了。
目下,庄镇的表姨所开的客栈,充其量也只有在水桥镇遇有集市时,才偶有那远道来赶集的生意人来此落脚、小住,再也无法看到客栈昔日那种繁荣热闹的可喜景象了。
细说来,那庄镇跟刘二峰提起的那个在水桥镇开客栈的表姨,却本是庄镇的母亲的姨表姊妹。论他们二人年龄,倘使目下庄镇的母亲还健在,得比庄镇的这个表姨大了不少。
庄镇的这个表姨本姓凌,名凤娇。
要说,这个凌凤娇人是相当地要好、爱美。
平日里,凌凤娇常是染指描眉涂粉,老是对着镜子照了又照,总生怕自己的美貌无法招人眼帘。
而凌凤娇的这一偏好,即使在这一带十里八乡的乡间女性里,也属屈指可数,凤毛麟角。
所幸的是,这生性爱美的凌凤娇,还真有一个辅助他爱美的好命运——就当凌凤娇步入谈婚论嫁的年龄后,经人介绍,凌凤娇就如愿以偿地嫁给了当时在水桥镇声名显赫的一大户人家的公子。
所以,由于凌凤娇所嫁人家家大业大,条件优裕,就愈加使得凌凤娇的爱美习惯得以充分施展——凌凤娇的的确确成为当时在水桥镇令众目惊艳的新婚少妇,貌美女子。
然而,不幸的却是,这凌凤娇却命途多舛——也就在鬼子打来的前一年,凌凤娇的丈夫就因突发心脏疾患,抢救不果,英年早逝了。
不过,丈夫死后,却给凌凤娇遗下了一个偌大的基业——也就是凌凤娇目下仍在勉强经营着的这个由二层砖木结构组成的拥有二层小楼的客栈。
说来,该客栈传承至今,真就凝聚着凌凤娇婆家几代人不懈努力的血汗。
却在凌凤娇的丈夫的爷爷在世时,该客栈就兴办起来了。
后来,虽屡经星移斗转——当凌凤娇的丈夫的爷爷去世后,就把客栈传给了凌凤娇的丈夫的父亲——也就是凌凤娇的老公公。而在凌凤娇的公公辞世后,却又显得很是理所当然地把客栈传给了凌凤娇的丈夫。
那一切的一切,就像运动场上的运动员传送接力棒模式一模一样。
而丈夫死后,客栈的主人就成了凌凤娇。
不过,由于鬼子打来后的时局动荡,兵荒马乱,加之这凌凤娇也自知是妇道人家,于是,凌凤娇怕抛头露面多了遭遇不测,就干脆把客栈内几乎所有的大小事务,都托付给了在店面跑堂的一名她认为可靠的店小二来全权主掌。
要说,这凌凤娇如此刻意疏于露面的戒备也并非多余。
因为这凌凤娇的确具有招人眼帘的先决条件。
却别看这凌凤娇此时已人入中年,但却由于天生丽质,加之平素善事装扮,就愈加显得丰腴白皙,风韵犹存,颇具风尘女子那独具的魅力。
所以,凌凤娇十分清楚,像自己这等女人,倘使遇上那好色之徒,必将会难解纠缠,终遭厄运。
然而,对于人,越是最担心的事情却往往最容易发生。
这天,又适逢水桥镇赶集。
于是,就当那赶集的人群陆续散尽后,就有那家远路遥的人,来了凌凤娇经营的客栈内来食宿。
也就在掌灯时分,客栈一层的厅堂内,却突然闯进来了两名不速之客。
看装扮,那进来的二人中,一人头戴了一顶破礼帽,上身穿着藏青色的大夹袄,下身穿着灯笼裤,脚上穿着粗布牛鼻子鞋。
只见该男人敞着怀,没穿内衣,露着满胸的胸毛。
只见该男人手拎着一把大匣子枪,看上去杀气腾腾的样子。
而尾随进来的另一个男人,却戴着一顶脏兮兮的鸭舌帽,身穿的其他衣物、鞋袜,跟那手拎着一把大匣子枪的男人相仿。不过,该男人却肩背着一杆长杆子大枪。
只见这两人大摇大摆着进得厅堂后,就顺势朝跟前的一张饭桌跟前前后狠力一站。
随后,就见其中那名手持大匣子枪的人高声招呼过来了店小二,然后,就盛气凌人道:“来盘驴肉!”
“驴肉?”店小二听了,就惊奇地满脸堆笑着解释道:“客官爷,真不好意思,咱店里没有驴肉,倒有狗肉。”。
“放屁!老子要的是驴肉,不是狗肉!”只见那提大匣子枪的人听后,就恼羞成怒道:“老子点驴肉,你却偏给狗肉?你小子是故意骂人啊咋地?”
说着,那提大匣子枪的人就开始挽袖子伸胳膊,看样子想朝店小二动粗。
店小二看后,就连忙赔不是道:“客官爷,您可别生气啊,我刚才那话,也没别的意思。是因为咱店里真没有驴肉,就有狗肉,真的。”
店小二辩解说:“真是真的,我这人,从生下来就没学会说谎!”
“没有驴肉?真没有驴肉?我就不信你店里没有驴肉!”只听提大匣子枪的人气得把大匣子枪使劲儿往跟前桌子上一拍,就大眼瞪圆道:“去去去,老子没心思跟你犯话,去,你去,你快去把你们掌柜的给我找来说话!”
一听说要找掌柜的,店小二就急了。心想,自己那女掌柜就早有嘱咐,说不到万不得已,她就不能、也不会露面。
而且,店小二清楚,这眼下,自己那生性爱美的女掌柜,说不定还正在她那二层小楼的住屋里梳妆打扮着照镜子呢!
“这可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哇!”店小二心急如焚地在心里这样嘀咕着,额头上都立时急出汗来了。
可是,那手提大匣子枪的人却一看店小二在犹豫、逃避,就忽然猛地就抄起了破桌子上放着的那把大匣子枪,然后,就拿枪口对准了店小二的额头,拿当地土话恶狠狠道:“婊子下的,你敢跟老子撒谎?你是馋老子枪子啦咋地啊?!”
店小二看了,就吓得战战兢兢着,不敢再言语了。
然而,那手提大匣子枪的人看后,却得寸进尺——就拿枪管摁上店小二额头,使劲儿一拧,皮笑肉不笑了道:“行,行啊,你个小兔崽子!”
那手提大匣子枪的人说着,竟突然又冒出话道:“你说你掌柜的不在不是啊?好,那好,那老子就上楼去搜,搜!”
说着,就见那手提大匣子枪的人却急速拿大匣子枪冲着那背大枪的人急力一挥,道:“走,咱走!搜,咱这就上去搜!”
提大匣子枪的人这么说着,就开始抢先迈步蹬上了楼梯。
然而,却就在这时,就见那棕红色的楼梯上,竟出现了一个身穿着墨绿色缎面旗袍的中年女人,浓妆艳抹着缓缓从二楼楼梯上走了下来。
只见该中年女人边走还边拿鲜嫩的手指夹着一根洋烟卷儿。那烟卷儿冒着的烟雾在楼梯间袅袅地升腾着,飘过来一股浓郁的烟草的香味儿。
此时,却见那本就丰腴白皙的女人,由于那身穿着的墨绿色缎面旗袍的陪衬,愈加凸显出身体的曲线,楚楚动人。
原来,当下这顺着楼梯慢悠悠走下来的女人,正是凌凤娇。
就见凌凤娇下楼后,就大大方方地走来了那提大匣子枪的人的跟前,然后,却狠吸了一口香烟,然后,就口吐着一个有趣儿的烟圈儿,拿不紧不慢的口吻道:“这位客官,你不是想找掌柜的吗?本人就是。”
凌凤娇如此一说,就见那提大匣子枪的人却拿居心叵测的眼神,开始上下打量起凌凤娇来了。
然而,那提大匣子枪的人在凌凤娇身上打量来打量去,却当即做出一个令凌凤娇浑身紧力一颤的荒唐的举动——此人竟像一头发情的野兽一般,猛扑上来就拿双手疯狂地紧搂住了凌凤娇那娇柔的细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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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金元宝
更新时间2011…4…10 11:19:11 字数:2218
猛扑过来搂住凌凤娇细腰的,正是汉奸瞎四。
而瞎四旁边站着的那名肩背着一杆大枪的人,却是瞎四带来的一名随从,也是他们汉奸小队的一名成员。
不过,那时瞎四的左眼还没瞎,侥幸还睁着那双充盈着兽性的居心叵测的眼睛。
瞎四的举动使在场者愕然。
其中,不仅是凌凤娇跟店小二,还有厅堂内那几名零散的食客。
于是,食客们看了瞎四上去就去搂住人家凌凤娇柔腰的举动,不禁立即闸住吃,都直眼盯住瞎四观看。皆想,这玩意儿,不是个物,真够胆儿肥不要脸啊!
就连随同瞎四前来的那名肩背着大枪的汉奸,一见瞎四的荒唐举动,就不禁背过头去,谎装着没看见的样子,表情难堪、怪异。
原本,众目睽睽,突遇有素昧平生的人上来就搂住自己,凌凤娇是想动怒、发火的,她甚至想当即搧给瞎四一记大耳刮子,给自己挽回几丝尊严。
然而,凌凤娇却没有。
只见凌凤娇站在原地寻思了好几寻思,都没有。
凌凤娇却显得冷静、镇定,很沉着的样子。
然而,瞎四见凌凤娇没作反抗,也无反应,又见周围人都在拿怪异的眼神儿看自己,也自知没趣儿,就情绪蔫蔫地主动把凌凤娇给松开了。
不过,此时瞎四看上去却很慷慨,当即就从自己怀里抠出来了一大把白花花的现大洋,“啪”就摔在跟前桌子上,道:“一点儿意思!”
由于瞎四用力过猛,致使有一枚现大洋滚在地上飞跑起来,而那肩背大枪的汉奸看后,就不敢怠慢,当即追过去,把那一枚现大洋拣起来,拿来桌子上,跟其它的一摞现大洋放在了一起。
然而,瞎四在掏出现大洋后,就只说了那一句话,就连忙冲站在身旁的那名肩背大枪的汉奸把手一挥,说:“走,爷们儿,咱走吧!”
肩背大枪的汉奸望着瞎四的反常举动,一时间有些疑惑不解,甚至发傻。
不过,终究还是跟在瞎四身后,离开了凌凤娇所开的客栈。
却就在肩背着大枪的汉奸望着瞎四走出客栈一层的厅堂时,那肩背大枪的汉奸还听得瞎四的嘴里,在不停地自言自语着嘟囔着,道:“有门儿,有门儿啊,还真有门儿唻!”
就这样,瞎四喜出望外着手拎着那把大匣子枪,带上肩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