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嫁太后18岁-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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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他要的是她的心,不是她的人。即使她不会像女人爱男人一样爱上他,至少会把他当亲近的人,从心底站在他这一边。
就目前的情形发展来看,他的手中已经握住了超过半数的胜算。
耶律洪谨,现在该你出招了。
第十九章 入城式
好一个盛况空前啊!!
似乎在这一刻,几乎全大都的人都挤到这里来看热闹了一般。到处都是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携儿带女,呼朋唤友。
许多人的手中都举着花环,更多人手中拿着锦帕,冲着北城门的方向下意识地摆动着。
从北城门通往王宫的路,被挤得水泄不通,用一句“摩肩接踵”根本无法形容此时拥挤的程度,人已经多到挥汗如雨,呵气成云了。
站在人群中,小菊第一次感受到了哈努儿人毫不掩饰的热情,以及大都城民们对金刀王爷无比的狂热。
虽然已经五月,可大都的天气也不过是刚刚过了初春而已。可是人群中,却有很多人热得不停地用手中的锦帕扇风抹汗,有几位年纪大的,由于热,人群中又不大通风,再加上过于激动,竟然直接晕了过去,被人七手八脚地抬走了。
晓是如此,每个人的脸上依然是难掩的兴奋,和满怀的期待。
耐不住沉默的人们在叽叽喳喳地议论着,有人在你一言我一语地回顾着金刀王爷过往的英雄事迹,有人则哼唱起草原上传唱歌颂金刀王爷的歌谣。
小菊穿着一身哈努儿男装,装扮成一个少年随从,扯着耶律齐的袖子兴奋地在人群中挤来挤去。
耶律齐的脸上写着一丝不情愿,勉勉强强地跟在小菊身后。
在心中,对于她突然变成父王妃子的事情,他还是有些介怀。
可是毕竟还是个少年,心里感念着她的好,想着她曾经救过自己,她来找他,他很容易就原谅了她。只是突然之间,面子还有些转不过来。
不知是不是由于她的缘故,最近父王对他的关注似乎多了些。
“小齐,我们到前面去,这里看不清楚!”
小菊一拉小齐的手,用力挤进了人群中。
耶律齐徒劳地挣扎了一下,只好紧随着她一起挤出去,一边挤,一边用手臂护着她,挡住周围的人群,不让那些陌生人的肢体触碰到她。
旁边的人心里不觉都感到有些不解:这一对主仆好奇怪,怎么反倒是主子护着随从呢。
看到小齐一身富家公子的打扮,两人唇红齿白,好似一对璧人一般,有人好心地给他们让了条道出来。
“来了,来了!!”
“快看哪,那个就是金刀王爷!大汗旁边骑着黑色骏马的那个!”
“果然英俊神武,犹如天人啊!怪不得栖夏国的女王和公主会为了王爷争吵不休呢!”
“金刀王爷建立那么多功勋,没想到居然这么年轻!”
“王爷不是大汗的亲弟弟吗?怎么年纪相差那么多?”
“你不知道啊?是外乡人吧?告诉你啊……”
小菊踮起脚尖,努力向那一队远远走来的人群望去。
这个位置果然视角绝佳,稍稍高出的台阶,让她不必费很大的力气就能看的很清楚。要不然,这些哈努儿人个个魁梧高大,只怕她娇小的身材早就被人群淹没了。
近了,近了,果然很近了,她可以清晰地看清每个人了。
第二排骑在马上的那两个王子模样的人,紧随在大汗王的身后,左边的那一个她认得的,是二王子耶律豹,而右边的一个,应该就是大王子耶律才。
今天她去找小齐的时候,在宫门口遇到过他,当时他面无表情地瞟了她一眼,没有说一句话就走了。
虽然只是一眼,两人也没说半句话,可是不知为什么,耶律才给她的印象却不怎么好。那种感觉,就像是突然摸到一只湿湿黏黏的手,又像是江南梅雨季节时那种既潮湿又闷热的天气,让人很不舒服。
耶律洪德的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偶尔朝人群招招手,有人在欢呼万岁。身穿王袍头带王冠的他,多了些不怒自威的王者之气,不像平时两人相处时看到的那般温和。
耶律洪德的旁边,一个人骑着一匹毛色乌亮的高大骏马,他正侧着身子在和耶律洪德说什么,从小菊的方向看不清他的脸。他那样随意地在马上侧过身子去的样子,透着一股洒脱自信,又有点不拘小节。
他应该就是耶律洪谨了。这人,到底长着怎样的一张脸?
那马上的人似乎说完了话,在马上坐直了身子,目光四下扫了一下,脸缓缓地转了过来。
小菊的心突然狂乱地跳了起来。
一个如梦似真的场景出现在眼前。
曾经有一个人,说要带她去找“他”,一个有着暗金色眼眸的人问她:“难道你没想过,你要嫁的人,其实是金刀王爷?”
这声音是谁的呢?记不起来,记不起来了!头好痛啊!
耶律洪谨的目光滑过四周的人群,却直直地向这个方向看过来。
哦,好犀利的目光啊!好冷峻的神色哦!
这张英俊到叫人嫉妒的脸庞,她确定自己没有见过,可是为何却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
他漠然地从她脸上扫过,丝毫没有停顿,目光扫过去,却又转了回来,落在了她身边,耶律齐的身上。
他的视线停住了,轻轻皱了皱眉头。
耶律洪德的视线也随着他投了过来,看到小菊时,他脸上的笑容僵了僵,身子暗暗绷紧,却没有丝毫动作。
在所有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时,洪谨突然一提马的缰绳,调转了马头,向人群的方向而来。
马在耶律齐和小菊面前停住了,他弯下腰,向耶律齐伸出一只手来:
“上来!”
看来,这个小侄子,果真被他的王兄忽视得过了。
这样的场合,他的两个个哥哥都在队伍之中,紧随在他们父王的身后接收百姓的欢呼,而他这个三王子,却挤在人群中,眼巴巴地和百姓一起看热闹。
“叔王!”
耶律齐轻轻叫了一声,低头看看面前那只似乎握着他未来命运的大手,再回头看了一眼身边的小菊,犹豫着不知该不该拒绝他。
虽然他也很怀疑,向来独断专行的叔王,能够接受他的拒绝。
果然,耶律洪谨冲他点了点头,并没有把手收回去。
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向这个方向看过来,包括他的两位哥哥。耶律齐看到父王在微微颌首。
难道父亲同意他坐叔王的马?可是小菊姐……哦,不,他的“母妃”怎么办?
“去吧,快去啊!”
小菊在他的后面用力推了一下,耶律齐身子向前一个趔趄,被洪谨一把捞上马来,放在了身前。
耶律齐骑在马上,微微涨红着脸坐在叔王高大的身影下,努力挺直了身子,却频频回头去看地上的小菊。
“他是你的随从吗?”
洪谨顺着他的目光又瞥了一眼,在他的瞩目下缩了缩脖子,显得低眉顺目的小菊。
怎么这小侄子的随从,和他本人一样矮小瘦弱?似乎也是个未成人的少年。
不过,那清秀可人的眉目竟然有几分似曾相识的熟悉。
他见过他吗?
第二十章 亲王殿下
第一次见面,在金盛京城的长安街上,他化名阿保谨,作为哈努儿的特使去和谈。
第一次见面,她撞上了他,被撞得鼻子生疼,脑袋生疼,手臂生疼,浑身上下全都生疼生疼的,经不住哇哇地叫起来,在心底偷偷地给他起了个外号“铜墙铁壁”。
那时,他还留着一部乌黑卷曲的扎髯胡须,遮去了他大半个脸颊,不见了庐山真面目。
而她,还是一身金盛少年武士的装扮,眉目还没长开,像赫连秋叶的随身小厮,毫不起眼。
后来她还和“铜墙铁壁”的随从称兄道弟,划拳行酒令,让他见识了金盛小儿郎的爽朗和不羁。
第二次见面,她心说: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好熟悉,可是这张英俊得叫人心生嫉意的脸分明是陌生的。
第二次见面,他心想:这似曾相识的瘦小少年,可能曾经在齐儿的宫里见过他吧。没想到这样一个不起眼的随从,也能给他留下一点印象。
“谨弟,该走了。”
身后传来耶律洪德的声音。耶律齐赶紧点了点头,耶律洪谨没有再多想,顺手向马队后面的随从们指了一下,示意小菊跟上来。
“跟在后面吧!”
他一拉马缰,把马头兜转,回到了队伍中。
小菊偷偷地吐了下舌头,半低着头跑到了随从中间。耶律洪德状似无意地看了她一眼,又把视线落在了稍稍超前半个马头的洪谨身上。
意料之外。
他确实没想到,耶律洪谨竟然会注意到人群中的齐儿和真容,而且会主动靠近过去。
不过,还好有惊而无险。洪谨的注意力只停留在耶律齐身上,居然让齐儿和他共骑,分享他的荣耀。
洪谨的这一举动,一方面是想收买萧氏的心,另一方面,无疑是要在三个王子中挑起新一轮的王储之争。
而此举,更是让在场的所有的官员和民众们,都看到他耶律洪谨如何亲切地对待自己年幼的侄儿,借此笼络民心。
真可谓一举数得啊!
可是洪谨万万想不到的是,他却忽视掉了一个比三殿下更重要的人。
他根本想不到,陪在耶律齐身边的这个少年,会是赫连真容,他曾经的未婚妻子,他王兄的新妃。
或许洪谨以为,他会小心翼翼地把她收藏在后宫里,不会随便让她见人,尤其是他——洪谨。
耶律洪德轻轻地拍了下马,与洪谨并驾齐驱。
他指了指周围夹道欢迎的人群,那无数献给亲王和大汗王的花环与锦帕,加重了语气的对耶律齐道:
“齐儿,记住了:这是你叔父冒着生命危险挣来的荣誉,不是你骑在他的马上,就能与之分享的。”
这无端的荣耀,只会为耶律齐招来无数祸端。
他这话说的寓意很深,一语双关。
他在教导耶律齐,又似乎另有所指。洪德一向漠视这个小儿子,今天却用了如此珍重的语气,语重而心长的一番话,倒叫洪谨有些侧目起来。
“来人,牵两匹马来!给三殿下和他的侍从。”
耶律齐乖巧地点了点头,侧身向洪谨弯了弯腰。算是致歉,也算是致谢。
洪谨笑了笑,也不阻拦,任由耶律齐溜下马去,看着他爬上侍从新牵来的马。
小菊也骑上了另一匹马,紧跟在耶律齐身后。她顺手拉了拉帽檐,遮住了大半个脸,不想让人认出她来。
她的眼神感激地在耶律洪德的身上停了一下。幸亏有马,要不用她的小短腿走剩下的这一段路,可是够辛苦的。
有个体贴的丈夫真好!她在心底暗暗地笑了。
耶律洪德却只是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也没有再看她一眼。
“王兄真是见外了,我们兄弟子侄之间,我的就是他的,又何必分得这么清楚呢?”
“小孩子家,得到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是祸非福。”
“王兄言重了。”
洪谨一手扶在前面的鞍桥上,身子稍稍侧着,他的笑容在脸上徐徐展开,化解了原来的冷峻和严酷,绽放出一朵迷人的风采。
犹如那雨后的骄阳,终于拨开云雾,发出万道绚烂的霞光,在天边描摹出一道难得一见的彩虹。
人群中顿时传来无数女人的尖叫声和吸气声。
洪谨把脸一板,收起了笑容。周围又是一片惋惜的哀叹声。
耶律洪德不禁在心中暗暗叹气。真不知道,男人长得太好看,是一种累赘负担,还是一种自傲的资本。
自从十五岁成人之后,洪谨就一直为自己的长相而苦恼,在战场上时留着一部大胡子掩盖真面目,而不留胡子的时候,他就很少笑了。
即便是偶尔笑,也只是勾勾嘴角,笑容不达眼底。刚才显然是他做戏做过了头,忘了自己的这张俊脸。
果然美,那不是阴柔的属于女人的美,也不属于中性的飘逸出尘的美,而是独属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