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起一脚,王爷靠边站-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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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无聊的事情,本王才不去。”轩辕澈摆了摆手说道,昨天晚上他一直辗转反侧,直到深夜才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清晨又一大早就醒了,在打碎了第十个茶杯后,他咬牙跑到三王府将林夕夕拉上街了。
林夕夕今日一袭男装打扮,蓝色祥云织锦袍包裹着纤细的身子,长至腰间的墨发尽数被玉簪竖起,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翩翩美少年模样。
轩辕澈心情大好的左瞧右看,走到路边的面具摊前,拿起一个猪头面具覆在林夕夕的脸上,然后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捂着肚子差点笑岔了气。
林夕夕无奈的翻了个白眼,扯动了一下嘴角,她不认识这个幼稚的二货。
轩辕枫也不知道为什么平时走了很多遍的街道,今天变得格外好玩,看什么都顺眼。
古代街道完全不同于现代的感觉,街道上车水马龙,门庭若市,买卖声,吆喝声,讨价还价声……连成一片。
酒店里,小二端着酒菜飞快地穿梭着,还不时传来猜拳声,谈笑声,杯盏碰撞声……
温和的阳光投射在朱红的楼阁飞檐上,形成淡淡的红晕,空气中飘来的是河岸边柳树清新的气味,不同于现代的高楼大厦,别有一番风味。
看来轩辕睿是个明君,将轩辕王朝治理的井井有条,还好穿到了盛世,不是兵荒马乱的乱世。
“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重湖叠献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此情此景,林夕夕借用了柳永的《望海潮》舞文弄墨了一番。
“好词好句,没想到小夕夕是个大才女,诗词造诣如此之高。”轩辕澈拍手叫绝道,虽然他对于这些诗词是一窍不通,碰到就头疼。
“小夕夕?我和你很熟吗?”林夕夕搓了搓手臂,冒起一身鸡皮疙瘩。
“多逛几次就熟了。”轩辕澈理所当然的说道,拉起林夕夕的手腕,“饿不饿,本王带你吃好吃的去。”
冰凉而柔软的触感,轩辕澈一触碰到,就全身紧绷,感觉心扑腾扑腾的跳个不停,想要冲出胸膛似的。
这种感觉让他不知所措,想要逃离,又想要更多,舍不得放开手中纤细的手腕,只有那如玉般的肌肤带来的电流一波又一波的冲击着自己。
为什么其他女子靠近自己时,从来没有过这种怪异的感觉,而且从昨日他便发现林夕夕身上有一股不同于常人的香味。
是他从来没有闻到过的香气,很清新,闻后令人心旷神怡,神清气爽,就像是沐浴在皎洁的月光下。
林夕夕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气是修炼碟刹,吸收了各种自然精华后形成的独特香味。
轩辕澈双颊爆红,白皙的皮肤就像均匀的抹上了一胭脂,竟比那女子还要妖媚。
街道旁的女子看了,莫不是娇羞而去。
过了俩条街道后,轩辕澈带着林夕夕去了京城最大的饭馆——聚龙阁。
“哟,爷,您来了,里面请。”刚进入酒馆,热情的小二便恭敬的迎着轩辕澈直上二楼。
林若夕扫了一眼酒馆四周,聚龙阁不愧是京城排行第一的饭馆。
地面是用大理石铺就而成,干净的似乎不染一丝尘埃,可以晃出人影来,直上二楼的阶梯上铺着软软的红毯子,踏上去犹如在柔软的草坪上行走一般。
客人们用的桌子和椅子都是由上等的楠木制成,让人惊叹,好大的手笔。
椅子上雕刻着各种虫鱼花鸟图,每一副都活灵活现,画中动植物相映成趣,栩栩如生,刻法精致细腻,房梁之上也刻着繁复的花纹。
酒馆里的人大多是达官贵人,从身上价值不菲的挂件,首饰以及华丽的着装便可以看出。
从林夕夕进酒馆时,人们便露出惊艳的表情。
或羡慕,或惊叹,或赞扬,或嫉妒,其中也夹杂着一脸贪婪的。
轩辕王朝民风开放,时处盛世,有一些贵胄们有特殊嗜好,家中圈养了许多俊秀男子。几道猥琐的目光一直追随着林若夕,林夕夕微微皱了皱眉头,加快脚步上楼去了。
轩辕澈领着林夕夕来到了二楼的包厢,“怎么样,不错吧。”
包厢内纱幔低垂,营造出朦朦胧胧的气氛,帘钩上还挂着小小的香囊,散着淡淡的幽香。
窗户旁的高凳上摆放着一盆郁郁葱葱的植物,小巧玲珑的叶子挤在一起,拥簇在一块,绿莹莹的,像是一把绿色的小伞,茂盛的叶子中的小花朵清新淡雅。
整个包厢内的装修奢华却透着温馨的味道。
看到轩辕澈轻车熟路的样子,便知道他肯定是这里的常客。
“小二,龙须菜,玉带虾仁,醉排骨,洞庭金龟,最后来一碗西红柿蛋汤。”轩辕澈坐下后,便招呼小二点菜,而后挠了挠脑袋,尴尬的笑着说道:“习惯了,小夕夕,你要吃什么?”
“随便,就你点的那些菜吧。”林夕夕摆了摆手说道,转头看向窗外,大街上川流不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聚龙阁一楼,一长得尖嘴猴腮,贼眉鼠眼的侍从正狗腿的倒水,“爷,刚刚那公子哥可长得可真粉嫩啊,瞧那皮肤,都可拧出水来了,要是摸一把……”
“去,爷看上的也是你可肖想的。”此时,翘着二郎腿,拿着把扇子自喻风流的便是兵部侍书萧灿的独生子萧瑀。
说起这萧瑀,可谓是京城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萧瑀是萧灿的独生子,又是老来得子,自然对萧瑀宠的不得了,从小萧瑀就养成了骄横无理,目中无人的性格。
萧瑀家中男女侍宠无数,经常强抢民男民女,口中常嚷嚷:“本少的爹是兵部侍郎,姐是贵妃,你敢怎么着?”
老百姓是敢怒不敢言,每次出了事,都有他爹兵部侍郎在背后替他收拾烂摊子。
这萧瑀长得倒是不错,五官清秀,但一看面色虚白,双眼消瘦,眼圈浓重,就知道是纵欲过度。
看到侍从一脸陶醉的模样,萧瑀一收扇子给了侍从一个爆栗。“此等绝色也是你可肖想的?”
“是,是,也只有公子您这样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人才能配得上。”侍从一副狗腿模样的睁眼说瞎话。
刚刚的几道猥琐目光中,就属萧瑀的最为强烈。
萧瑀隔三差五的就会到街上晃悠晃悠,然后到聚龙阁看看情况,若是说的前卫点,他是在猎艳。
“这几日都没看到过好货色了,没想到今日的收获不错,哈哈。”萧瑀一想到刚刚看到的绝色男子,就忍不住心里痒痒,哈哈大笑的说道。
“小夕夕,你尝尝这个,肥而不腻……”轩辕澈话还没说完便被嘭的一声巨响打断。
包厢的镂空雕花木门被人一脚踹开,随即一股浓烈的脂粉味飘进来。
萧瑀用扇子给了侍从一个爆栗,蹙着眉呵斥道,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你怎么搞得,吓坏了美人,怎么办!”
侍从摸了摸脑袋,嘀咕道:“这不习惯了嘛。”
每次都是他在前面开道,从一开始的脚趾头指甲盖都翻了,到现在的踢了铁板都没事,不红不肿,全是给练出来的。
萧瑀装模作势的摇着扇子,慢条斯理的往凳子上一座,“这位公子,你叫什么名字,长得可真俊。”
挑逗性十足的话脸不红心不跳的从萧瑀嘴里飘出,那模样似是这种话早已说过千百遍,信手拈来。
铺面而来的脂粉味,让林夕夕皱了皱精致的鼻子。
轩辕澈更是毫不客气的打了几个喷嚏,“阿嚏,阿嚏……”
萧瑀心下一恼,啪的一下收掉扇子,横眉怒对轩辕澈,待看清轩辕澈时,满身的火气一下子消了不少,没想到今天艳福不浅,一下子就来了俩个,“这位公子好生熟悉,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我们是不是认识?”
虽然这位穿白衣的公子长得不如蓝衣公子精致,但是面如冠玉,俊朗帅气,眼睛深邃如黑曜石一般,颀长的身子穿着绣着墨竹的白衣,也是极品,萧瑀上下打量了轩辕澈一番,舔了舔嘴唇。
而这个白衣公子更是他喜欢的类型,唇红齿白,身子纤瘦,雌雄难辨,秀气中含有英气,真可谓是极品中的极品。
林夕夕看了一眼突然而来的萧瑀,满身的金银首饰,环饰配件,打扮的好似暴发户,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家有钱一样。
这么老套的搭讪方式,林夕夕挑眉看了看轩辕澈,用眼神询问你认识这人。
轩辕澈黑着脸点了一下头,他确实知道萧瑀,但是谈不上认识,只不过萧瑀的名声太臭了,他在宫廷聚会时留意了一下。
“你是哪颗葱,不认识!”轩辕澈脸色不耐烦的说道。
萧瑀被轩辕澈毫不客气的回绝弄得一怔,没有在意轩辕澈那一脸赶人的意思,笑着说道:“不认识没关系,我们现在可以认识,本少爷名叫萧瑀,本少的爹爹是兵部侍郎,姐姐是贵妃,俩位公子尊姓大名?”
说完得意的捋了捋头发,一脸中了五百万大奖却无可奈何的模样。
旁边站着的尖嘴猴腮的侍从也是一脸骄傲的神情,眼睛都快长到头顶上去了。
“可是我们不想认识你。”林夕夕和轩辕澈对视了一眼后说道。
萧瑀脸上得意的表情僵住了,那嘴角的笑容就那么挂在那里,似乎是没听清林夕夕说的话,或者说是听清楚了,但是不敢相信。
旁边的侍从一脸凶相的嚷了起来,“少爷想认识你们是给你们面子,你们走了八辈子好运,竟然还不感恩戴德。”
“果然是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狗,主人没说话,这狗就吠起来了。”林夕夕语气嘲讽的说道。
“哎呀,这口真是臭啊,某些人刚一进来这屋子里就臭的和粪坑一样了。”轩辕澈附和道,还夸张的把手放在鼻子前扇了扇。
“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这赤裸裸的讽刺和骂人的意思,他萧瑀要听不出来就是傻子了,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更何况他们这还是指桑骂槐,拐着弯的骂他。
那侍从熟练的打了个手势,便有几个壮汉气势汹汹的冲了进来。
“竟敢光天化日之下辱骂朝廷重臣的子女,带走!你们把那个蓝衣服的给我抓起来,这个我自己带走。”萧瑀一脸色相的望着林夕夕,搓了搓手掌,这小身板子瘦的,真是柔弱无比,他一把就能给抱起来了。
说着萧瑀就张开手臂向林夕夕冲了过来,几个壮汉一脸漠然的向轩辕澈走过去,似乎是这事已经做过千百遍,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林夕夕身形一闪,便躲过了扑过来的萧瑀,萧瑀扑了个空,一脸愠怒的欲再次抓住林夕夕,双目喷火。
轩辕澈拎起屁股下的椅子就朝着几个壮汉砸去,端起桌子上的菜肴泼在他们的身上。
他打不过林夕夕,还打不过他们吗?轩辕澈抡起拳头砸在壮汉的身上,结果一个反弹就把轩辕澈震得往后退了几步。
几个壮汉抹了一把脸上的油水,冷笑着逼近被震到角落里的轩辕澈。
看着朝着自己走来的萧瑀,林夕夕冷笑一声,食指与中指并拢在眼前快速的划过,桌子上的汤碗便悬至半空中,朝着萧瑀飞去。
一碗鸡蛋西红柿汤一把浇在了萧瑀的头上,萧瑀整个人成了落汤鸡,头上的玉冠上挂着西红柿皮,眼睛被一层油腻包裹着睁不开眼睛,狼狈不堪。
拉着憋屈的窝在角落里的胡乱挥舞的轩辕澈足尖轻点,俩人便消失在了原地,从窗户上跃了下去。
“追,赶紧给我追,别让人给我跑了。”萧瑀怒不可遏,气得全身发抖,一挥手,带着众人从楼梯上跑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