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是一群人傻的时光-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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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你们,属于我们的青春。。。
初二的时候看完郭敬明的《幻城》开始有了第一个idea,然后一发不可收拾,最初的故事是有大量的魔幻色彩,现实世界与魔幻世界交替。渐渐地开始把我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情写到里面去。
初三,我们班转来了一个女生,每个学校都会有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转校生。她上课看小说、吃东西、睡觉,学习成绩还很好,还带着我跟她一起上课开小差。每天都会被她 ;“催稿”,有一次编不下去了,就把男主角林飞宇写死了,她不依不侥,要求我再把他写活过来,因为她很喜欢林大帅哥。她也是故事中徐苗的一个原型之一,和徐苗一样好吃,有点胖,还有点花痴。
课间或者体育课时,班上的女生就爱听我讲故事,有时候边讲边想下一步的情节。还有一个男生爱听我讲鬼故事,他是故事中朱超凡的原型之一,和朱超凡一样胖胖的。准确地说,应该是朱超凡和他一样,因为有他,才有朱超凡这个人物形象。
如果有人问我,主角的原型是谁,其实他(她)并不是某一个人的形象。我可以从每个人物的身上看到以前的同学的影子,每个小故事都可以让我想起曾今的美好时光。
初中毕业后的那个暑假我开始把故事写在纸上,学完了一个本子。初三的室友和我进入同一所高中,她作为我的忠实听众,买了一个很厚的笔记本给我,并且是第一个在本子上留言的读者。在高中这三年里,我们三个的关系进一步发展,成为可以在一个碗里吃饭的好友,虽然不在一个班,但我们周末都会一起聚聚,聊聊天,吃东西。
后来,我的本子在班上传越,也有很多人在本子上留言,有赞美的,有批评指正的,有猜测下一个情节是什么的。这些都激励和支持这我写下去。高一的一个室友还帮我把我讲的故事誊写到本子上,晚上我跟她打着手电筒聊天、写小说。
进入高二,我感到了学习的压力,就没有继续写下去,本子被送到初三同桌“徐苗”那里,她写信说,晚自习她有时不想看书,就会拿出来看看,还不怕老师抓,因为老师会以为那是笔记本。她还帮我在她的班上发展读者。我们从毕业后再也没见面,本子也过没回到我的手上。她大大咧咧的,但我始终相信她会好好保管那个本子。后来证明她真的很大大咧咧,本子被当作废品买了。不过还好,我的记性特别好,本子上的那部分我也已经发到网上了,不然我真的想掐死她。那可是我的心血,像我孩子一样啊!
我的毕业同学录上大多的留言是希望我可以把这个故事写出来,但是我却因为很多原因没有写。
进入大学后,我刚刚看完《那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很有感触。那天一个高中同学在我qq上留言问我是否还在写。我一下子感慨万分,立刻发表一条说说:我已经把我的梦和那个故事一起埋在了2007年。
进入大学后,有大把的时间,可是已经没有了那种心情,甚至觉得继续写这个故事很无聊。我犹豫了一下,决定重新开始写,尽管要期末考试了,时间很紧。只是因为现在有这份心情了,呵呵,我是射手座的,追求自由,喜欢随性而为。
我写完几章后,发给好友。她看完后给我回了一条短信,并在我的日志上第一个留言:这是我们共有的美好记忆呢,刚刚突然看到的时候差点哭了出来,好久不见她(林可郁)呢,很想念那个时候……很怀念。
是的好久不见林可郁,或者说好久不见曾经的我们,曾今的那段美好时光。这个故事里有我们太多的美好记忆,很多人也是我的回忆里的主角,我会把他们写进去。这个序言有点长,可我还是想写出来。谢谢大家的支持,也是你们让我觉得以前讲故事、写故事可以带给你们快乐,是值得的。
青春时光,做过一些荒唐事,但决不后悔。
初识主角
尽管拼命的说不想长大,吹完第12根蜡烛后,将好看的发卡、皮筋、玻璃珠通通装进一个盒子里放在床底下,就此告别了我们无忧无虑的童年。
每年都会有九月一日,这是中国从小学到大学亘古不变的开学日。
“林飞宇,快点啦,不要害我第一天就迟到。”
说话的女生叫林可郁,是林飞宇的双胞胎妹妹。她今天梳着一个马尾辫,刘海长度适合,刚刚露出弯弯的眉毛,白净的皮肤,鸭蛋脸,整个人看干净舒服。白色的短袖,认真系好的蝴蝶结,红色格子裙子,恰恰过膝盖,匀称的小腿暴露在空气中,从她身上散发出一种青春的气息。
林飞宇嘴里还咬着牙刷,用一种含糊不清的声音说:“三分钟。”
林可郁开始掐表。
林飞宇擦干净嘴上的泡沫,对着镜子用手梳了几下头发。镜子里出现了一个**着上身的帅哥,头发剪的只有一寸长短,因为刚刚睡醒,眼神很迷离,高挺的鼻梁,轮廓分明的脸,虽然只有13岁,却可以预测:这将来又是一个男颜祸水。
“这么短的头发有什么好梳的,别自恋了,快点,只剩下两分钟了。”林可郁站在客厅里,抬着胳膊看着手腕上的表。
林飞宇迅速将新学校的校服往身上一套,抓起沙发上的书包,冲到餐桌上咬着块面包,一边走一边扣扣子。
“又打破了我的记录,今天只用了三分钟耶,有进步。”
林可郁一把将林飞宇手里的那块面包塞进了他的口里,林飞宇才开始大口的吃起他的早餐。
林飞宇刚刚吃完,就看见公交已经快到站牌了,他们开始奔向那里。经过一年的发育,林飞宇的个头蹭蹭的往上窜了一节,加上本来运动细胞就很发达,很快跑到前面了,林可郁落在后头,林飞宇又跑回来,把林可郁的书包抓过来,拉着林可郁跑。
终于赶上了公交,林可郁扶着栏杆大口的喘着气。
某校门口,学生们兴奋地走进校门,胸前绣着学号班级姓名,背后赫然几个大字:xx实验中学。就这样林飞宇和林可郁成为了一名初中生。
他们从出生的第一分钟就就在一块了。幼儿园,小学,到中学,他们毫无例外的同校、同班、甚至还同过桌。彼此熟悉到对方什么时候会放屁都知道。
超萌的幼稚园
关于两人的共同回忆还可以延伸到更早,那就是幼稚园的生活。
有的小孩子可以长着一张无公害的脸,干着小恶魔的事,美其名曰:除公害。林飞宇就是这样的小孩,他那可爱的脸,任谁看了都会忍不住捏两下。林可郁也长得像个洋娃娃一样,大家都说这两个孩子长大了一定是帅哥家美女。
时光大师在十年后对于这对作品也是相当满意,这是文学上的说法。从科学的角度来讲,这是遗传了父母的优质基因,而染色体遗传突变的可能性比较低,所以不负众望,这两个小孩长大后确实成了美女帅哥。
永远不会忘记幼稚园的菲菲老师肥嘟嘟的脸,还有那腰间的游泳圈,嘴里却还在不停地吃着东西。喜欢穿红色类似睡袍的衣服,顶着一头“方便面”。管理小朋友的方式就是叫小朋友们闭嘴。大家都很怕这个老师。
喜欢一个人,觉得他做什么都可爱。而讨厌一个人的时候,觉得她的每个动作、每句话、每个表情都让人厌恶。菲菲老师对于林飞宇兄妹来说,当然是后一种。
小小的林飞宇举手报告菲菲老师,“我妹妹生病了,吐了。”
菲菲老师想要表现的温柔一点,翘着肉肉的、油腻的兰花指,扭着她的肥臀走了过来:“小朋友,怎么了?”
等菲菲老师走过来的时候,红晕的脸立刻变绿了。因为她看到桌子上果然有一团粘乎乎的东西。但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
只见林飞宇拿出吃中饭的勺子舀起桌子上的粘乎乎的一坨东西,送进口里,吃了一口,对可爱的林可郁说:“妹妹,老师说不可以浪费粮食的,你早上吃的花生还没消化怎么就吐出来了,不能浪费。来,我们一起把它吃完。”说着还喂给林可郁一勺。
菲菲老师上课前刚刚吃完一把花生,见到这种场景,她的胃hold不住。带着一阵风和一片地动山摇,跑出教室呕吐起来。小小的林可郁从桌底拿出一个空的八宝粥盒子,冲着林飞宇笑了。
经常用假的小虫子冒充真的虫子吓唬老师,有时又用真的,真真,假假,傻傻分不清楚,让老师以为是假的,又吓得“花容失色”,这些只是雕虫小技,冰山一角。
小学生的交易
读小学的时候,林飞宇和林可郁在学校出名的程度不相上下。这一点让林飞宇引以为傲,却让林可郁觉得羞耻。
每个学校都会有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林可郁成为同届第一批带红领巾的,成绩优异,性格乖巧,深受老师们的宠爱。五年级开始担当升旗手、学生会主席。每周一都会出现在主席台上升旗 ;,然后为优秀班集体颁发流动红旗。
林飞宇出现在学校主席台的次数一点也不比林可郁少。他不是升旗手,也不是上台领奖的班长。很多个星期一,林飞宇都会出现在讲台上,老师会神情激动,绘声绘色的讲关于林飞宇的事迹。
“唉,林可郁,你今天升旗升的很不准嘞!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的时候,红旗就升到顶了,还有前进!前进、进!没唱呢!”林飞宇很认真地纠正早上林可郁的错误,而林可郁不但不愿意听他讲,还在前面走得很快,林飞宇只好加快步伐才能跟得上。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退步。你这样骄傲自满,不愿意接受我的批评指正可不行啊!”林飞宇依旧执着的跟在林可郁后面一个劲的说。
走在前面的林可郁突然停下脚步,林飞宇因为惯性差点撞到林可郁。
“你干嘛突然停下来?”林飞宇的下巴微微上台一点,目光向下,神情拽拽的。好像这样子自己就比林可郁高,就可以俯视她,自己就是高高在上的大哥。
“还不都是因为知道你又要上台,害得我精神不能集中出的错,我可是优秀升旗手!”林可郁的语气故意强调优秀二字,这样就把责任全部推到林飞宇身上,对,都是林飞宇的错。
“你拉不出屎,还怪地球引力啊!”林飞宇坚决认为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完全是林可郁不完全具备一个优秀升旗手的能力和素质。思想品德课上,老师不是说,一个升旗手不论刮风下雨、天寒地冻,都要准时升旗,时刻爱护国旗。总之,就是林可郁功力不够,太嫩!话说,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学生能老到哪去?
“你说脏话!”林可郁指着林飞宇的鼻尖说。
“怎么,你是要跟老师打小报告吗?还是要跟林旋告状?”林飞宇内心觉得能当班干部的,要么学习成绩好,要么就是爱打小报告的人。他看不起那些爱打小报告的人。而林可郁应该就是两种特质都兼具的那种人,学生会主席,那就是特务头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