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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曙夜-第113章

小说: 曙夜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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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行。”说着我就走进马舍里,用她的手电筒照了照,随意牵了一匹出来。

    “这马能跑多快?”我问李彧。

    “不知道,”李彧摇头说,“没计算过。”

    “好吧,”我左脚踩进马镫子里说,“另外,我要拜托你一件事。”

    “你说。”李彧仰头看着我道。

    “车里那人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帮我看着他,他要是乱动,你就用刀子扎他,一点儿都不要犹豫。”我调转着马头说。

    李彧看了一眼车里的贺二,贺二也在看着她。她笑了一句,回答我道:“行,你什么时候回来?”

    “事情顺利的话,很快。”我扭头回答说,“要是明天这个时候我还没回来,你就去给我女朋友捎个口信,就说我回不来了。”

    李彧没有想到我会说这样的话,她动了动眉毛,问:“你女朋友在哪儿?”

    “飞机场。”说着我甩开缰绳,踢了一下马肚子,骑着奔跑的马儿,闯进前方的黑暗里。
第一百二十九章 李工头
    等马儿跑出一段距离,闯进黑暗里以后,我又发现,虽然头顶有一轮皎月能带来些许光亮,能勉强看清马身下的路,但这只是在草场这种开阔的区域里。换做是那段碎石路的话,手里没有光源,几乎等于是寸步难行。

    要是不幸从马背上摔下来而受伤的话,那真就是搞笑了。

    于是我立即勒紧缰绳,停住了马。调转过马头,我又回到路虎车前,问李彧借走了手电筒。车里的顶灯不用车钥匙就能开启,她坐在后座里,贺二应该做不出来什么有威胁的事情。

    我看到贺二手上戴着表,就顺便给他扒了下来。表盘上的时间显示,现在的时间大概是七点四十分左右。

    时间紧迫,我既不知道马跑起来的速度,也不知道这里距离利川城究竟有多远。六小时的时间听起来虽多,但在两座城之间往返一趟,这点儿时间真的有点儿悬。

    那段碎石路,果然是漆黑一片。我只好打开手电筒,为身下的马儿探清路况。马蹄子小心翼翼的在石子上走着,根本奔腾不起来,我都想滑下马去牵它走了。

    如果这匹马会说话,它现在一定会扭头骂我一通。想想看,人家都到了吃饱饭该好好睡觉的时候了,却被我拉出来走夜路。它更为不满的肯定是:为什么偏偏牵我出来?

    我被自己的幻想所逗笑,便抚着他的脖子心说:马儿啊马儿,如果你这次顺利完成任务,你要是公的,我就给你配一匹漂亮的母马,如果你是母的,我就给你找一匹帅气的公马,以表达主公对你的感激之情。

    长话短说,马儿谨慎而又憋屈的走完那段土路之后,终于踏上了坚实的、水泥制的国道路面。我长吐一口气,心说终于到跑道了。调过马头,我把缰绳一甩,脚后跟猛踢马肚子,大喊一声“驾”,马儿终于就跑了出去。

    呼呼的风立即朝我脸上刮来,冷得我打了一个激灵。我有些后悔了,刚才该把李彧的斗篷借来的,用那东西裹在脸上也能挡风用。但那终归是后悔的事儿,我身边没有物品可以御寒,只好把衣服的拉链拉实,头部缩进脖子里,躬起身子,企盼马脖子能帮我挡掉一些冷风。

    马的速度越来越快,但到达极值后,也就只能保持匀速前进了。我用手电筒照着马身下快速从眼前错过的水泥路面,开始估算起这马的速度来。

    一小时的时间它能跑多远?二十公里?三十公里?还是四十公里?遗憾的是,错过的路面和快速奔动的马蹄把我的双眼都看花了,我还是未能估算出什么速度来。我只能感觉出,这马的速度比我自己跑起来快很多,而且耐力也比我强。

    我回想了一遍上次从这条道来到恩施的时候,大致猜一猜的话,两座城之间的这条国道长度,应该也就七八十公里左右。马场的位置,位于这条道路的后半段,减去这段距离,这段路程差不多就还剩五六十公里。

    如果我将马的全程时速按照二三十公里左右折下来,那么跑完全程,保守估计也得要两三个小时。

    果然马匹只能当作休闲娱乐用,关键时刻,还是得靠车轱辘啊。

    据说汗血宝马能日行千里,夜行八百,我就只能幻想我身下的这匹马是隐藏在马场多年的顶级马种了。可我尝试着摸了摸马脖子上汗,想看看他流出的汗水是不是血红色的,遗憾的是,它根本还没流汗出来。

    刚才那股求援的冲动劲儿,在马背上腾了一阵后,渐渐的快要消失掉了。我开始感觉到冷,开始胡思乱想。

    要是李工头不在城里边儿怎么办?要是我到了城区里却找不到他们怎么办?要是李工头觉得这事情太危险,不肯帮我忙怎么办?要是马匹的速度不如我理想中的那样,会耗费更多的时间,用光了六小时怎么办?

    思来酌去,我觉得李工头不在城里的这个可能性很小,倒是等我到了城区里,找不到小区的位置的可能性很大。我只能寄希望于运气,希望运气能指引我一路到达小区里。

    关于李工头不肯帮忙的这个可能,我倒不是太有把握。虽然他欠着我们一个人情,但他如果选择帮助我们,就意味着会和烂耳朵赵展开火拼,自然也要搭上自己的性命。这种性命攸关的时刻,我不敢保证李工头是会选择两肋插刀,还是知难而退。

    事到如今,也只有去问问再说了,因为除了王叔他们这一行,我仅剩的、有能力帮助我的朋友,就剩李工头了。

    希望他也把我当朋友看。

    而关于最后一个问题,这只能看老天的意愿了。如果李工头愿意帮忙,那回城的时候,李工头他们必然会开车载我回来。车轱辘一定比四条马腿快,这样的话,也许,我是说也许,也许六个小时内就能完成这些事,烂耳朵赵也就不会计时杀人了。

    如果等会儿发生什么意外,或者是李工头不愿意帮忙的话,我就只能执行planb了。这个b计划也非常简单,也很无奈,就是又骑马跑回城,接走段可,远走高飞。因为,我一个人去烂耳朵赵那里找麻烦,无疑是送上自己的人头。

    想着想着,记忆里那辆斜停在路中央的金龙客车,出现在了手电筒的光线里。我赶紧勒起缰绳,让马儿急停了下来。马儿甩了甩头,动动耳朵,鼻子出了几声气,想必它也跑累了。我便让它往前移了几步,走到车尾和路障间的空隙,勉强挤了过去。

    我让马儿慢步踱起,以便让它休息一会儿。要是它累趴下了,我一个人在这国道上还真没其他办法。

    仔细回想,那晚我一个人骑马在国道上,国道两侧的漆黑里,有死人,有荒郊,有野岭,更有野兽,如果当时我的思维再敏感一点儿的话,一定会窜出各种恐怖的想法来。但实际情况是,我根本没有精力去顾及周围的事物,我的视力和精力,都放在手电筒射出的光圈中,一心只想看清路况,更想快些到达利川城。

    那晚的情况,如果打一个较为形象的比喻,那就是我如同古代的传令兵,骑着快马,跋山涉水的赶回朝廷,身带急令,想要通知后方,前线战况告急,需派出重兵,驱离蛮夷,再解救俘虏。

    进过路途间的那个镇子时,手电筒照射到了街旁的建筑物,让我误以为我已经到了利川城。我有些惊讶,心说难道身下的马儿真是马舍里隐藏的千里马?但直到手电筒的光照射到了周志宏以前驻足观看过的“森林网吧”,我才记起这是出城后的那个小镇子。

    但既然已经到了镇子,就意味着后边的路不长了。

    直到我百分百确定自己到了城区里后,我停下快要累趴的马,拿出手表一看,已经是十点过了。很遗憾,我拍了拍马脖子,对身下的马儿说,看来你真是一匹普通的马,不是终年隐藏在马舍里的绝世高手。

    开过玩笑,马蹄声回响在空荡寂静的城区里,我果然遇到了我设想中的情况。

    手电筒所照亮的区域,我根本没有半点儿印象。这不能算是迷路,因为我还没有走进迷宫里呢。

    怎么办?我勒住了马,停在原地,不知道如何是好。我一边在马背上活动僵冷的身子,一边想着解决办法。

    要不要学着那次的经验,用枪声引得李工头的注意?步枪给落在路虎车里了,就还剩一支手枪在兜里。我合上双手,往手掌里吐了口热气,温暖了一下冰冷的手。然后摸出手枪,朝天扣动了扳机。

    尴尬的是,王玺这小子根本没有上膛,扳机是松的。

    我只好重新拉动套筒,给手枪上了膛。枪声响起,把身下的马儿惊跑了出去,害我差点没有稳住上半身。手枪的声音,也就跟鞭炮上下,我现在在城区边缘,假使李工头他们还没入睡的话,这声音也很难传入他们耳朵里。

    不过,远处倒是回馈给我几声狗叫。

    这不是办法,我便上好保险,把手枪揣了回去。不管了,先进城闯闯再说。

    又驾着马跑了一段距离,我就停了下来,举起手电筒,往四周探去。手电筒连续开了好几个小时,现在的光线已经暗淡了不少。但这暗淡的光线,仍能照清头顶的一块块蓝色路牌。

    所幸的是,我顺着路牌,一条条街道看过去,终于在路牌里发现了“滨江”两个关键字。

    有门!我在心里惊喜道,然后立即让马儿按路牌的方向跑了出去。路牌上所指的滨江路,应该就是上次和刘伟干架的那块区域,如果能到达那里,我就能顺藤摸瓜般的找到李工头所住的小区。

    果然这个选择是正确的。一会儿,我就感受到了凉凉的江风。马儿沿着这条路一直跑去,随后,手电筒的光就照射到一辆撞上路灯杆的奥迪轿车,更能发现路面上的散落着的弹壳。

    我会心一笑,跨越了几十公里的距离,终于顺利的故地重游了。

    凭着记忆,我一路驾马向前,情绪也变得越来越激动。不出意外的话,十分钟内就能见到李工头,我第一句话该怎么说呢?

    回到那个十字路口,马蹄又拐进那条林荫大道里,远远的我就看到,不远处的一栋楼里亮着一户灯光。很快,在手电筒暗淡光线的辅助中,我看到了熟悉的保安亭,只是王大爷没有坐在里边,亭里空无一人。

    修复好的档杆横在面前,马儿没有选择潇洒的越过它,而是稳稳的停在了档杆前。

    我立即滑下马,佝偻着身子越过档杆,跑进小区里。

    我摸出手枪,连续扣动了两次扳机,吼道:“李工头!”
第一百三十章 援助
    刚吼完我又意识到,自己的这番举动是不是有点太过张扬了,就像是,来找李工头寻仇的?这枪声就像是鞭炮,我深更半夜的在人家屋门口前放鞭炮,一定会打扰到小区里住户的睡眠。

    果然,最先被枪声吵醒的是那条大金毛。这狗听到了枪声,像是见到了母狗,汪汪汪的叫个不停。

    责备之中,我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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