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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诺言1-第1章

小说: 诺言1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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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回忆,是致命的伤口!      
时间的轨迹从等待的姿势里穿过,像流水一样干净!我和你,就这样地相爱了多年,只要一闭上眼睛,你的一切就会覆盖我整个回忆的天空。铺天盖地。    
因为,爱,没有走得足够的远,所以,没有跟幸福相见!    
水,滴滴都变成泪。    
有过狂爱,所以狂悲。    
从《我走了你真的快乐么》到《透明的轻狂年华》,想努力做到的就是我们应该如何去爱,怎样的爱才是真正的爱?!陆半夏、颜无桀、方小染、林小氏……为什么,这些爱都充满欺骗、眼泪、伤痛?    
是是与非非,百转千回。    
你说:〃四,我爱你!我们要一生一世的在一起。〃你说:〃四,等我们结婚后,我就为你生一个宝宝,然后,我什么都不做,你就养我一辈子。〃    
……    
可是,你给我的誓言,没有像一定会来的春天!    
在时间之内,时间之外,我始终带着你爱的微笑,一路走来,猛然一回头,那些我遗失的美好,真心和真爱都没有遇到!    
在没有人的时候,我倒在地板上。    
不想动。    
不想说话。    
不想睁开眼睛。    
所有关于你的记忆,在寂寞中展开。一次又一次。    
我,遍体鳞伤。    
那些记忆深处的痕迹,只有你能用双脚踩得出来。    
那些漫长的黑夜,只有你的笑容可以把它照亮。    
那些软弱的时刻,只有你的拥抱可以给我力量。    
那些没有你的日子,想你是我唯一的内容。    
……    
这一切已经是记忆!    
每天,偷偷地看你,有一道伤痕在心上慢慢地裂开,所有隐没的记忆,所有疼痛的存封……在看到你的那一刻,全部苏醒。    
心,被一一地切开。    
如果坚持到最后,等到的结果不是我预料的,那么,我还是心甘情愿地去做。    
因为我爱你!    
心甘情愿。    
死心塌地。    
自始至终。    
就这么简单!    
认识你,是我的宿命。    
爱上你,是我的劫难!    
所以在劫难逃。    
来吧,我的至爱。让我用我的柔情引领你,用我的拥抱温暖你,用我的湿润灌溉你。    
来吧,我的至爱。让我的身体之花在你怀里肆意地绽放。让你的生命之藤缠绕进我寂寞的灵魂。    
来吧,我的至爱。让我们牵着手,沿着那条浓荫覆盖的小路,向着雨季来临的方向,走下去,永远走下去,直到抵达天堂。    
我的至爱,来吧。    
2000年10月20日。    
你吻了我,我吻了你。    
从那一刻开始,我们的爱,被永远地定格在天地之间!    
为了这一吻,我在那个单纯得像洁白花树一般的年龄慢慢地等待……    
花开花落。    
2005年6月20日。还差4个月的时间,我们就5年了。    
〃你爱我吗?四。〃你说。    
〃你呢?爱我吗?〃我问。    
〃不爱,3年前就已经不爱了!我们分手吧!四……〃你说。    
当我知道你和一男孩在一起,买卖药……    
那一刻,天,一点点黑下来!    
乌云开始缓缓聚集,远方隐隐有雷声在滚动……    
我仰起头,忍住了眼泪。    
那时,我是多么的恨。    
后来,我才明白。    
……去恨一个不是男人的混蛋,是多么的可笑!    
看着你离开,我的眼神像天边的飞雁一样寂寞!    
对着苍远的天空发呆,回想你的一切!    
一掌推翻孟婆汤,满桌相思流转,无奈而缠绵,长久地刻在了我的心上!    
在睡梦中猛然地惊醒,口里叫着你的名字,眼中,盈盈欲滴的是眼泪,眉睫一动,落在夜晚的路上,何处来风,透骨的冷!牵引着我的记忆……    
内心的伤痕,总是在每个夜晚清清楚楚的从头到尾地再疼痛一遍。    
那些伤口不肯愈合!    
匆忙地跑远的岁月,又重新回来!    
可是,匆忙跑远的你,却从此消失在我的世界!    
你的一切,占据了我的心,一生一世,生生世世!      
引子      
慢慢地,我开始变成一个时常心存留恋的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常常去回望那些雨水以及洁白的花树。    
关于人与时间的边缘,不可测量及无可追寻的情感,沉默对峙。    
看着窗外的白云,大朵大朵的,厚重起伏。    
连接成为一片白茫茫的海洋。    
一切的一切是那样的微妙。    
在六月夏天的高空,从南到北。    
在一抬头和一低头的空隙里,看着天空的时候,觉得是那样的孤独,仿佛至死。    
点燃火把,雨水贯彻整个发出回声的城市。忽然,想起了一些人……林小氏、陆半夏、颜无桀、方小染……他们就像是在午夜的世界里盛开的烟火,就那样的一瞬间,消失了,仿佛彼此邂逅的意义,只是在交会的光华瞬间。    
剩下的,不过是一些可以供自己回忆的痕迹,一些伴随一生的记忆。    
如此不可思议。    
洁白花树下,黄昏时的寂寞和孤独,在时间之内和时间之外穿行。    
于是,轻轻地想起她和她来。    
内心温暖。    
对时光,    
对美好,    
对疼痛,    
对记忆,    
仿佛生活,也只是一棵春天中洁白花树的简单生涯。    
盛开。秃败。    
这样的如此的心甘情愿和珍重。    
这是上高中时的夏天。    
3月1日,晴。    
阳光温暖。风中有花香。    
曾经的一切,偶尔还有恬淡的回忆。可是,时光继续,一切都好。        
阳光如同记忆中的一样耀眼!      
1碎片(Gossip)总在问为什么一定要长大      
上高中了。    
像一句宣言!夏天。    
那一排排的洁白花树下,日子过得像流水一样。干净而透明。    
一去不返。    
我叫陆半夏。自从上初中的第一天开始,大家都叫我半夏。一个如假包换的女生。    
十三岁那年,读的是我们市重点中学里最差的那个班级。不过,妈妈在那时,她是很狡猾的,她提着水果和一堆礼物去了老师的家,笑呵呵的,于是,老师对我就很满意了。    
那个时候,我才多大呀,我的成绩也是很马马虎虎的。    
一切的一切就这样过着,像流水一样。    
干净而透明!    
不知为何,后来,我竟然成为了我们班的班长。可是,我并不想当什么班长呀!    
当时,我跟班上一个叫李季季的女孩是最好的朋友,她也是特别喜欢画漫画,她身上有唯美的气质。我和她,算是情投意合的那一种。她很喜欢弄奇怪的装扮,为此被老师狠狠地批过无数次。可是,还是我行我素。一切依旧!那时,我们常常聊一些遥远的话题……如果可以,背着背包去流浪。最重要的是,妈妈对我的爱好呈完全漠视态度。当时的我,算很是自以为是的那一种,因为班里我是绘画最好的,觉得李季季都没有我画得好。我觉得自己比大家画得都好,后来才知道在一个几乎没有什么人绘画的班级里,自己的画画得再好,也是多么的浅薄,是多么的可笑。    
嘿嘿!    
我的妈妈是个小部门的经理,爸爸是政府小职员。不过,我基本上在那时候,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好日子。我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家务事,比如洗碗,比如打扫卫生……这样的日子导致的必然结果就是我在自己动手能力方面显现惊人的白痴。可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妈妈对我的学习还是很有要求的,供我学习钢琴和美术,为的是我能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当时的我,想得非常的简单,亦非常的天真,只想做画家。况且,是那样白痴一般地执着。    
即便是绘画初期,也是随心随性的。同时经常语出狂言,〃我天生就是搞创作的灵魂……〃之类的话。    
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经常想着,做个出色的画家,象梵高那样……红遍大江南北,甚至连月球上的人都应该知道!如果月球上有人的话。在那个时间段,觉得自己真是与众不同地善于思考,自以为是极了。    
考场的失败,必然直接导致了复读一年的悲剧,为了想实现流浪的愿望,我和李季季以及另外一个我现在实在想不出名字来的丫头片子,我甚至已经忘记了她是哪个呢?我们沿着铁路走呀走。    
茫然得一塌糊涂。不知所然!    
虽然,说不上什么无畏之类的。我们一直走,走到了夜晚。这个时候,李季季想起了她的男朋友,又想起了妈妈。然后,她说她感冒了。明显是想回家了,我是知道的。对她打退堂鼓,我并不是很满意,但是我也累了。    
不过我并不怎么想放弃,想想我不过才13岁,我对什么都是那样的陌生,另外一个丫头当时也不知她的想法如何。    
我们计划走到北京去。    
当时的我,对地图有多大是完全无知的。    
因为考试成绩烂得要死。我觉得辜负了爸爸妈妈的一番心愿。我觉得自己不是一个适合读书的孩子。但是,我一定要做一个乖孩子。每次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李季季时,她是那样的不以为然,说我幼稚到了极点。    
不可救药。    
后来,一辆车灯晃过,在夜晚的黑暗里。    
李季季的妈妈在车上。    
我们像耗子一样被逮了回来。    
后来,依然背着书包读书,又复读了一年。    
还是读初三。    
之后,才考上了现在的这所高中。而李季季因为她爸爸妈妈工作的原因去北京读高中。    
傅七七是我进校第一天就认识的女孩子,她是一个开朗而又有几分天真的女孩子。我和她是同班,并且住同一个寝室。我和她理所当然地成为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进校才一个多月的时间,很多人开始问我一个问题,同样的一个问题,问得我心里发慌。其他人问也就罢了,我最好的朋友傅七七居然也这么问,真让人受不了,气死我了。    
〃哇,半夏!都高中了,你怎么还没有老公呀?〃傅七七常常对我说。她的笑灿如桃花,非常的妩媚。    
〃靠,这是什么问题呀,你,不是才高一吗?难道开始读高中就一定要有老公吗?哼,有老公就很了不起了吗?〃    
往往在这个时候,我的情绪波动得如空中的浮尘般飘扬不定。    
〃吃不到葡萄的人,就会说葡萄是酸的,幸好我没有吃,不然牙齿就遭殃了。这样心理会比较平衡一点,对自己算有一个交代吧。〃七七跟我贫。    
〃你,除了花钱你还能做什么?〃我不屑。    
〃把你在小学时诱使两个小屁孩大打出手的那种魅力使出来啊!〃七七开始跟我翻老底。    
这是我自己编出来的,可是,七七一直都信以为真,逢人便说。传得香艳刺激,让人不堪入耳。    
〃哎!枉有三分姿色,却偏偏是一烈女,恨不得给自己立个牌坊,傍上大款的可能性也不大……〃    
有时候,我自己也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朋友们都认为我是一个早熟的人,应该有刻骨铭心的恋爱,还应该闹得轰轰烈烈,差不多整个学校都知道。    
可是,现在的我却不是这样,现在的我清心寡欲,每天只和女生进进出出,连话都不想和男生说,看起来真的有点不正常。    
嘿嘿!    
其实,我自己是非常清楚的,自己是一个很大胆的女生,喜欢黑白分明,清清楚楚。喜欢就是YES,不喜欢就是NO,绝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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