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世家-第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分文不少,名为“拿挂钱”。这混混儿的身份,也就算“混”出来了。再厉害一点的“搅”法,是跑进赌局后,不动声色,径至赌台前,抽出刀子,在自己腿上剜下一片肉来,代替押宝的赌资,将赌客吓得胆战心惊。局头知道是来取闹的,吩咐手下道:“来人哪,给这位朋友上药。”便有人拿一把盐末给他捂在伤口上。咧嘴喊疼的,叉出门去,这叫“栽了”。有能耐的,谈笑自如,不露出一点痛苦模样。少不得经人说合,结果也可以每天“拿挂钱”。至于集体性的搅赌局,则以整个没收相威胁,少不了是双方一场恶斗,败者退出,胜者占有。若打不出胜负,再经旁人说合,形成共同占有的局面。
说到混混儿的集团性械斗,更是触目胆寒。出发前先摆列凶器,名为“铺家伙”,意在示威。假如同对方有“死过节儿”,预先选定几个人准备牺牲,或自告奋勇,或用“抽死签”的方式取决。即使当场死不了,事后若需要,即由这几个人顶名投案,承担凶手罪责。开打时,真能抖蜡杆子耍武术的没有几个,余者一概不过是蛮打死剁。但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头破血出,肢体伤残。如无必要,谁也不愿酿出人命重案。及至斗到酣处,甚或失手酿出人命了,才有人出头劝止。最妙的是,混混儿械斗正酣时,有弹压之责的官兵并不当场抓人,全远远地站在一边瞧热闹。等他们打完了,自然会各出一批人顶凶投案。而到衙门里“过堂”一节,也是他们显示“卖打”能耐的重要场合,届时大堂下瞧热闹的挤得风雨不透,当事双方尤为提心吊胆,生怕自己这边的人出丑。什么叫出丑?就是熬刑不过喊痛呼饶。旧时衙门里的刑罚,相当酷毒,从掌嘴、打板子起数,凡压杠子、坐老虎凳、上光棍架、跪铁锁等,无不使用,血肉横飞及昏死过去是家常便饭,甚至折臂断腿。而受刑者为保住“混混儿”的身份,皆咬紧牙关,断不呻吟一声。其实混混儿的群殴,也以私了为多。当真见官时,也有劣绅奸商受人之托,出头求情,向官府递禀请求和解,暗中则花钱上下打点。当官的也乐得弄几个外快用用,即令两边出具息讼甘结,销案完事。
txt小说上传分享
津门混混——泼(2)
如此泼徒,如此官府,混星子遂成人见人怕的市井豺虎,在天津地面上逞了上百年的威风。
河南郭翁伯 大侠流氓不分家(1)
爱看武侠小说的读者,少有不对大师笔下那班行侠仗义、快意江湖的人物悠然神往的。然而使人遗憾的是:作为一种社会身份存在于历史上的“游侠”,远不能同作为一种文学形象存在于小说中的“武侠”相复合。鲁迅先生在《流氓的变迁》中,直言流氓就是从侠演变而来,堪称精辟之论。比如,先后在《史记》和《汉书》两部名著中获得立传“殊荣”的汉代“游侠”郭解,便为人们形象地理解鲁迅先生的论断,提供了一个典型。
郭解,字翁伯,河内轵(今河南济源)人,出身低微。能溯理清楚的家谱是,其外祖父是个替人看相的,父亲以挟负气力逞雄犯法,在汉文帝当国时被官府处死。郭的侄儿、外甥等,后来皆以行为凶悍乃至杀人而无善终,看来除社会风气习染外,家庭影响的作用亦不可忽视。
《史记》作者司马迁曾见过郭解,说他身材短小,相貌不及一般人,谈吐也很平庸,没什么豪言壮语可供传世。可是在此平平外表下,却“阴怀贼害之意”。还在少年时代,就养成了残忍的性格,稍有不快,便与人白刃相见,犯下不少人命案。替朋友凶报仇家,藏匿亡命罪犯,拦路抢劫财物,盗墓行窃及参与铸造伪币,种种坏事“不可胜数”。但是他运气很好,总能在窘迫间侥幸逃脱官司的惩罚。
成人后的郭解,不复少年时无赖情状,开始“折节为俭”,追求“以德报怨”的名望。他的外甥仗势欺人,为人所杀,其姊大怒,道我有翁伯这样的兄弟,儿子居然被人杀害?把尸体扔在道旁,欲以此刺激郭解为她报仇。郭解马上派人侦探到凶手的藏身之处。凶手窘困,被迫来向郭解请罪,并告诉说,郭的外甥和他一起喝酒,他喝不了许多,郭的外甥竟按住他强灌,这才一时性起,用刀将其刺杀后逃走。郭解说:“这是他咎由自取。”遂放走此人,劝姐姐收葬儿子,息事宁人。又有一次,郭解出行时,遇人箕坐挡道而态度倨傲。郭的伙党要杀此人立威,郭忙劝阻说:“住在一条巷子里的邻居见我不敬,是我德行不修的缘故。”遂嘱托里甲,请他豁免此人的徭役。这些沽名钓誉的行为,为郭解赚来了“急公好义”的声望,名头远传,各地亡命之徒纷纷来轵县投奔他,数年间,郭成了河内游侠的魁首,而这种地位和名望,也正是他所期盼的。另一方面,“其阴贼著于心本发于睚眦如故”,换句话讲,就是阴残的本性,并没有因“折节为俭”的伪装而稍减,只不过现在已经有足够的恶少凶徒供其驱使,犯不着再自己动手杀人了。谁要是与他结怨,甚至只是背后说了他几句坏话,不用他开口,就会有爪牙代为料理。知道底细的人,远远看见郭解来了都赶忙躲开,惟恐得罪。
愈是威风如此,郭解在言行上愈是作谦恭状。此时他已凭拥有的潜在势力,熬到了出入公庭、结交绅贵的资格,但出门不带仆从,见官不乘车子,以示仍恪守“布衣”的本分。受人请托办事,也尽量求得有个让人满意的结果。有一次,洛阳城里发生械斗,当地的豪魁多次调停,怨恚难解,有人请郭解去。郭解连夜往见当事人,当事人慑于郭的声威,被迫接受调停,郭又道:“我听说地方上有头脸的人为你们调停多次而不见效,我这一来你们就买了我的面子,岂不丢了他们的面子?这样吧,待我悄悄离开后,你们再接受一次他们的调停,然后化解。”其实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此事仍旧传开了。郭解以“谦恭”换来了更大的名声,甚至连关中的任侠辈也仰慕不已。
河南郭翁伯 大侠流氓不分家(2)
此后,西汉政府决定,将各地豪门迁徙关中茂陵,以便就近监督。按郭解此时的产业数额,不够标准,但以他在河内拥有的实际社会势力,轵县官署不得不把他放在迁徙名单内。郭解便辗转托人,请出卫将军替他通融,卫将军说:“郭解家贫,不够迁徙资格。”汉武帝冷笑道:“一个布衣,居然能搬动将军替他讲情,可见其家不贫!”这一下,可谓弄巧成拙,郭解成了“钦点”迁徙之人。
迁徙的日子到了,郭的众多党羽要为他送行。轵县有个姓杨的县吏依照规定办事,不许他们护送。郭解的侄子遂断杨县吏之头。接着,杨的父亲杨季主亦被人杀了。杨家派人去长安控诉,控诉人也被害死。汉武帝得知大怒,下令逮捕郭解,马上又有人给郭报讯。郭即逃到临晋(今陕西大荔一带),然后得人帮助出关,亡命太原。这时候,在他的故乡轵县又出了一桩人命案:奉命追捕郭解的使者来轵县调查郭的踪迹,找人座谈,有人说郭解是“贤人”,有儒生当场反驳,谓郭解专以奸邪犯公法,何贤之有?结果这儒生不久即被杀害,舌头也遭割去。不久,郭解终于被官府在太原查获,经审讯,杨家三条命案和轵县儒生被杀,都不是郭解干的。而能查证落实为郭解亲犯的罪行,又都发生在朝廷最近颁行的一次大赦之前,按律可以赦免。
要不要处置郭解,案件上报到御史大夫公孙弘那里,公孙道:“郭解以布衣任侠,行使权威,动辄以小怨小忿杀人。虽说他事先不知道,但性质比他唆使杀人更严重,应该以‘大逆无道’罪论处!”汉武帝同意公孙弘的见解,遂引用“大逆”法令,将郭解全家处死。
顺昌八七嫂 女恶霸手遮半边天(1)
五代两宋时,今福建省建瓯一带称顺昌县,以刻书业发达知名。宋金对峙期间,顺昌在宋辖境内,又闹出个母子祖孙三代人同恶相济的流氓世家帮伙。
帮伙的头子是个泼辣凶横“老而益肆”的女无赖,娘家姓刘,嫁与顺昌官八七为妻,人称官八七嫂。丈夫早死,寡妇独撑门户,遂以“积年凶恶”发家。长子官日新、次子官世肃都是骨干,连年仅十三的孙子官千三,也以“蓄养恶少过犯,百十为群”的“小霸王”横行乡里。另有官世肃的妻弟杨十一及符大二、符大四、傅六三、蔡六一、余小大、范廿三、李胜、叶八、陈小六、傅七十、杨二等一帮土痞为鹰犬爪牙。截至案发惩治前,竟是“居三县之界,霸一乡之权,败坏二十余年”。据官府判词可知,这个官氏恶霸团伙的主要罪行,可称“十恶”:
自设牢狱,刑施无辜。各式惨酷刑具,“如蒺藜、槌棒、狱仗、铜锤索、手足锁之类,色色有之,兵仗、弓、刀、箭镞,特其末者”。无论是本县居民,还是外来客商,稍有得罪,便被这帮人锁拿到私牢内拷打关押。最惨毒的刑罚,是把细砂放在铁锅里炒至赤红,灌入受刑者耳内。当地平民何大二、罗五二、罗五三、廖六乙等人,都因此立时耳聋,留下终身残疾。至于“殴人致死者有之,胁人自缢者有之”,以及“囚之牢房,动经旬日”的罪迹,斑斑无计。
停塌私盐,坐夺国课。宋朝实行食盐专卖制度。官八七嫂常年与私盐贩卖团伙勾结,家里设有盐库。闽赣一路的盐枭,多以此为中转和窝赃批卖要津。附近居民,一概被迫买官家的私盐。顺昌县前后六七任县令,都因无法收足盐课而离职。
私置税场,拦截商旅。当时顺昌为纸张、生铁、石灰等物资转输集散重地,官氏团伙在这里设下多道关卡,“收钱各有定例,赃以万计”。不少从外埠来的商贩,因拒绝缴纳这不明不白的“商税”,即惨遭毒打,甚至被抢走货物。
怙强习霸,豪夺民业。其手法有逼人立“虚契”,即并无一钱借人而迫使订债约,旋“白夺平民田园屋业”。或“借人钱物,已偿复取”,逼使破产。甚至“伐人墓林,弃人尸柩”。如此尚嫌不足,还要“勒被害人亲书罪状”,自己诬陷自己是盗贼,以备被害人告官时可反咬一口。
诱掠奴婢,贩卖人口。到案发抄家为止,官氏家尚有婢女进喜、巧奴、小童等多人,均系“诱掠得之”。
夺人妻女,毁人家庭。这一条罪状,官方判词概称为“夺人之妻,擅改嫁与恶少爪牙,而取其财”,乃至“一乡千家,父母不得子其子,夫不得妻其妻”。换成白话讲,就是生了子女被官氏掠去勒充为奴婢,娶回来妻子,被官氏的爪牙抢去当老婆。
故违国法,私宰耕牛。宋朝法令以耕牛为生产工具,严禁宰杀。读《水浒传》的人都知道,惟有“黑店”才敢卖熟牛肉,而官氏“常杀耕牛以数百计,牛马大耗”。
虚创“公益”,敛索民财。先后以创办“防盗”队伍、修桥等名义,强迫本乡1300多户人家出钱,“得财入己,民敢怨而不敢怒”。
私行文引,伪造官书。官氏“捕人”而以“文引”为凭是一贯的,此外在拆毁官道桥梁等建筑架造私业时,还“伪作达官书札欺诈郡县”。
顺昌八七嫂 女恶霸手遮半边天(2)
勾结衙蠹,贻毒一县。这条罪状,最终是“乡民被害者数百人泣诉”,由上级官署查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