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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阿波罗动我心-第3章

小说: 阿波罗动我心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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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认为自己的人缘要好,他是一个集团未来的经营者,集团能获利最重要,集团要对得起买殷真科技股票的大小股东们最重要,他又不是酒店的牛郎,人缘好有个屁用?
                 所以,他很坚持按照他的步调来走,至今虽然耳闻过不少抱怨,但因他上任以来,公司的股价一路飙涨,也就没有人敢对他的经营方式质疑了。
                 「总经理,三线,研美集团的孟董事长。」秘书雷于典透过内线通报。
                 他的秘书是男的,因为他认为公司里对他「美色」垂涎的女职员已经够多了,没必要安排一名女秘书时时跟在他身边,对他花痴大放送。
                 「知道了。」薄唇不耐烦的撇了撇。
                 那个来电之人让他明显的感到烦,但还是得接,即使他对自己公司的人没啥礼貌,但对外人,他是永远风采翩翩的殷家人。
                 身为「领袖精英俱乐部」的一员,他的举止必须符合上流社会的准则,对那些不管圆的、扁的女人,更是要像个道地英国绅士般的有礼。
                 虽然有些女人实在令人作呕,他还是得虚假的维持他的翩翩风度。他曾在某宴会中与一名贵妇共舞,那名贵妇的腋下异味让他整个晚上都食不下咽,回家还抱著马桶狂吐,有时想到,他还会想送那名贵妇一瓶蕊娜。
                 「我是殷相睿。」随手从抽屉里挑了本汽车购买指南出来翻看,反正这个女人说的话都没有重点。
                 选定研美集团为合作对象,是去年底股东一致通过决定的,谁会料到研美集团的孟董会那么短命,突然之间病故,将整个偌大集团交给一个不懂商业的时髦小姐接手。
                 「殷总,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吃晚饭。」孟凯沙用自认为很有魅力的低哑声音轻喃,因为影集「欲望城市」里的性感肉弹莎曼珊是她的偶像,两个人的名字又都刚好有个沙字,所以她超爱学她。
                 「孟董真是太客气了,以後这种小事,透过秘书安排就可以了。」真正的意思是,他懒得接她的电话。
                 还有,他觉得她的声音很难听。
                 他曾看过某杂志上的一篇报导,声音低沉沙哑的女人,情路都会走得不顺遂,这个孟凯沙小姐,就是标准的沙哑族。
                 「呵呵。」她沙哑的娇笑一声。「因为我请人送了殷总一束花,不知道殷总收到了没有?我要亲自确定才能安心。」
                 自古以来,俊逸的男子都很多情,她对父亲留下的集团没兴趣,但若因工作的关系能够结识她心仪的男子典型,那就另当别论喽。
                 「花?」他没听错吧?这女人说送他花?
                 他听得一头雾水,叩门声在他疑惑的表情中适时响起,雷于典捧著一大束夸张的艳红玫瑰走进来,起码一百朵,他细心的附了张便条纸,言明是孟凯沙送的。
                 薄唇霎时扭曲抽搐。「孟董,花我收到了,你真是太、客、气、了!」
                 妈的!这女人是脑袋有问题不成?
                 非亲非故的,送他这么大束玫瑰想做什么?
                 把他吗?
                 哼!他最讨厌毫不矜持的主动女人了。
                 「晚上我已经在邮轮订位了。」孟凯沙甜蜜梦幻又沙哑的说:「我们可以在基隆港赏夜景……」
                 「听起来不错。」他的声音倏然变得冷淡。「但事实上,我厌恶邮轮,那像是一座海上的大型监牢。如果孟董那么需要男伴的话,我们公司的公关经理麦可杨长得挺不错,我可以请他陪孟董坐邮轮赏夜景。」
                 对於自认有几个臭钱就可以强人所难的人,他也不需要客气了,倒是可怜的麦可杨,委屈你伺候这只美洲艳虎了,公司会在年终奖金时补偿你的。
                 「呵呵,殷总真会说笑话,我自小在国外长大,对什么麦可杨没兴趣,倒是殷总你,充满东方男人的神秘魅力……」她暧昧的停顿了下,沙哑的娇绽一笑。「我想跟你交往。」
                 昏倒!
                 她听不懂他的轻讽吗?
                 这死婆娘、假美国女人,当他是男公关啊?什么交往!她每每看他的眼神,明明就是想跟他交配……
                 「咳!」他扯了扯领带,将之弄松,清清喉咙。「真是抱歉,孟董,我对男女之情不感兴趣,工作就是我的爱人,车子就是我的老婆,恐怕我得辜负你的一番美意……抱歉,我开会的时间到了,再见!」
                 切断通话,他狠狠的扯掉领带,用力摔到桌上,再狠狠的扭开两颗钮扣,藉由如此大动作来发泄不爽的情绪。
                 他的EQ不高?
                 对!
                 身为设真科技集团的总经理、精英领袖俱乐部一员的他EQ不高?
                 对极了!
                 很奇怪吗?谁说长得像偶像王子的人物,EQ就一定要高?
                 管理集团,只要他的IQ够高就行了,私底下发发大脾气和小牢骚才算是正常人,财经杂志的媒体报导都喜欢把他神化,什么喜怒不形於色、泰山崩於前面不改色……去他的,那是木乃伊才那样吧?正常人若喜怒不形於色,肯定是颜面神经坏去才会那样。
                 他的脾气并不怎么好,风度其实也相当差,但是碍於耀眼的家世和工作性质,努力维持表面的礼貌客气已经很累人了,没人在的时候,他没必要继续戴著优雅的假面具。
                 「总经理……」雷于典的内线又进来了。
                 他的厌恶升到最高点。「告诉孟董我临时到香港出差,三天三夜不会回来。」
                 既然研美的老孟董已经人死不能复活,那他得开始考虑取消与研美的合作,就算赔偿大笔违约金也没关系,总比赔上他的清白来得好……
                 「不是的,总经理,水晶小姐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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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晶提著一个保温锅走进气派的总经理办公室,目睹衣冠不整的殷相睿,知道又有人惹得他老大不高兴了。
                 有时候,他很像个孩子,不高兴会明显的挂在脸上,每当这个时候,他就完全没有了精英领袖的风范。
                 她喜欢完全卸下假面具时的他,也喜欢戴著优雅王子面具时的他。
                 当他风度十足的为名门淑媛夹菜、拉椅子时,她为他的绅士动作而倾倒。
                 当他不顾一切抓狂发飙时,她又迷恋他的性格。
                 甚至,他在严惩达不到他目标的下属时,她也觉得他高高在上时的冷峻,好有领导者的风范……
                 没救了!对,她知道自己没救了,她也不想得救。
                 对他的喜欢和迷恋是日积月累而来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的眼光只停驻在他身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的日记写满了他的名字。唯一知道的是,从她满二十岁那年,她就开始幻想能够当他的妻子。
                 她觉得自己很幸运,暗恋人的人那么多,有几个可以时时亲近自己暗恋的人?有几个可以自由出入暗恋对象的家中?
                 她就可以。
                 所以说,她很幸运,真的很幸运。
                 虽然,他的难以亲近和阴阳怪气是众所皆知的,但她不在乎,她就是喜欢他。
                 喜欢一个人的定义包括爱他的全部,她自认为已经完全做到了,连他有时别扭到极点的拗脾气,她都照单全收。
                 关於他的一切,她无一不爱!
                 「睿,你没有吃午餐吧?」水晶在办公桌上打开小保温锅,霎时飘出阵阵诱人香味。「这是我熬的粥,熬了很久哦,喉咙痛的时候,吃粥比较好。」
                 殷相睿抿著唇,眼光深黝的望向她,半晌才闷闷的问:「你怎么知道我喉咙痛得吃不下饭?」
                 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想找碴,明知道水晶是一片好意,他还是忍不住对她挑剔起来。
                 「香茴告诉我的。」她心无城府的回答。
                 他又盯著她看了一会儿。「她为什么要告诉你这种无聊事?」
                 水晶一愣。
                 对呵,香茴为什么要特地通知她这件事?
                 「我不知道。」她老实的说,随後不在意的嫣然一笑。「粥冷了就不好吃,你快点吃吧。」
                 早上香茴打给她时,她还窝在暖呼呼的被窝里,一听到他早上只喝杯柳橙汁就去上班,连片吐司也吃不下时,她好心疼他身体的不适,马上跳起来熬粥。
                 「这是什么粥?」一口米粥入口,他先是挑嘴的蹙了蹙剑眉。味道……却好得没话说,一级棒。
                 「是菠菜熬干贝……」她小心翼翼的看著他皱起的眉心。「怎么,你不喜欢吗?」
                 被当皇上伺候的男子撇了撇唇。「没有。」
                 或许是粥的味道太好,也或许他肚子饿了,反正水晶也不是外人,他从一口一口慢慢吃,最後变成狼吞虎咽。
                 「吃慢点,小心烫著……」水晶满足的看著他俊雅的脸庞,看他的怒火已经消失,她放心多了。「吃完粥後就可以吃药了,这样感冒才会好得快。」
                 治疗感冒的不二法门是多休息、多喝水,这两样他肯定都做不到,因为工作狂的他不可能怠忽工作,讨厌白开水味道的他更是绝少碰开水,这下唯有吃药可以让感冒早日远离他了。
                 「我不要去看医生。」他断然拒绝她的提议、
                 一个大男人,任由医生叫你张开嘴巴就张啊,还要让医生拿著听诊器在前胸後背听来听去的,真是可笑极了,打死他也不做那等事。
                 「我知道。」她安抚著他。「所以我带了斯斯感冒胶囊来,你吃完粥就赶快吞两粒胶囊,晚上再吃一次,睡前再吃一次,明天早上起来,保证你会舒服许多。」
                 「斯斯感冒胶囊?」是广告里那个感冒用斯斯、咳嗽用斯斯吗?「有用吗?」
                 她用力点头。「当然有用!」
                 她也不喜欢看医生,因为怕被打针的关系,小病小痛都是自己解决。所以喽,她为自己准备了一个药罐子,一个大大的密封玻璃瓶,里面不是纸摺星星,而是各式各样的常备成药。
                 「好吧。」他妥协了,因为不想红鼻子继续破坏他尔雅的外型,有损他总经理的尊严。
                 「这花好漂亮哦……」水晶的视线被搁在办公桌上的大束玫瑰花吸引了,心微微的揪痛著。
                 情人节过了,花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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