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块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邪恶魔法高校 >

第2章

邪恶魔法高校-第2章

小说: 邪恶魔法高校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女性不悦的把目光瞪向庄明歌,眼神微微一滞,“啊咧,已经死了吗?”

说的没错,刚才那一巴掌虽然在女性的眼里不算是什么,不过庄明歌却感觉自己的脑袋被疾驰而来的火车撞上,脑袋瞬间在脖子上转了十几圈,撞击在墙壁的时候碰的一下开了花。

如同从一百米高空坠落的西瓜,简直就是稀巴烂。

红的白的什么都有,失去了脑袋的脖子,鲜血如同扭开的水龙头不停的往外涌。

以人类的角度来看,这样的伤势显然不能够存活,所以……庄明歌死了。

“算了,既然已经死了,妾身就饶恕你打扰妾身睡眠的罪过吧,啊啊啊,困死了,还是早一点回去睡觉吧。”

这么说着的女性转身走回了裂缝,隐约间似乎可以透过裂缝看到另一边那雄伟到令人间所有建筑都黯然失色的宫殿。

最终,裂缝消失不见,房间又恢复了平静。

几天之后,当鲜血的气味和尸臭的气味弥漫在外,无可忍受的邻居们才报了警,在警方的探查下,一起轰动的入室杀人案在临海市引起了一阵热潮。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忘记了这件事情,生活又如同往常一样,恢复了平静。

全书完!

02咆哮吧,水之巨人

全书完什么的自然是开玩笑的。

事实上庄明歌也差一点以为自己真的要完结了。

被召唤出来的恶魔不分三七二十一就把自己的脑袋打成稀巴烂什么的,太过于猎奇了有木有,原本召唤恶魔什么的是这么可怕的行为啊。

为什么笔记上没有这样可怕的记载啊。

坑爹了这是。

在一间豪华瑰丽,即使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也逊色一筹的房间里,庄明歌站在一个巨大的镶着钻石,金色边框的镜子面前,注视着镜子中的男性。

穿着华丽一看就知道很值钱的短袖衬衣和牛仔裤,有着淡淡的阳光气质,一头浓密的黑色碎发,但眼瞳却是蓝色的,这就是现在的自己,一名中西混血儿。

虽说是混血儿,但除了蓝色的眼瞳外,一点也看不出其他西方的血统。

自己重生了。

庄明歌很清楚,虽然重生一般都跟穿越混搭在一起,相伴相随,但庄明歌清楚自己并没有穿越,依旧在地球,只不过地点是英国的一所学院宿舍。

他还可以在网上找到自己死后都发生了什么事情,比如自己的死被定义为入室杀人,比如临海市,比如自己的学校什么的。

唯一遗憾的是庄明歌这个人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自己现在的名字是叫做……

易。巴雷特。

不过庄明歌并不承认这个名字,我叫庄明歌,他站在镜子前对自己说,这是我活着的唯一证据。

在他的心脏内部,有一个漆黑的种子,随着自己的心脏跳动。

重生的第一天开始,庄明歌就发现了它的存在。

这是……魔力种子。

这颗种子会不停的为庄明歌提供魔力,种子越是黑暗,说明魔力越是强大,纯粹。

顺便说一下,随着魔力的强大和纯粹,魔力的种子会依次脱变为黑铁,青铜,白银,黄金四个阶段,但实际上全世界拥有黄金魔力种子的也不过七个人而已。

庄明歌现在体内的魔力种子也不过是是纯粹的黑色,距离漆黑到蜕变还有一段的距离。

从房间出来之后,是一条长长的走廊,如果从外面望过去就会发现这条走廊不过是一栋豪华宿舍楼的分支而已。

如果在向外扩张,会有花园,林荫小道,喷泉,人工湖,教学楼,石子路,超市,体育馆,操场,仓库,丛林,小道,树荫等等建筑和景色出现在自己的眼帘里。

这里是英国的一座学院,占地面积大约是十万平方公里,学院的名字是圣罗兰私立学院,当然,如果你想要仔细查找这个学院的话,就会发现不管是在网络,报纸,还是杂志或者其他的地方,都没有圣罗兰私立贵族学院这个存在。

答案很简单,因为这里是教授魔法的……私立魔法学院。

当然,十万平方公里并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么一所庞大的学院根本不应该默默无名才对,光是十万平方公里这样庞大的面具就足以轰动整个英国了。

直到现在依旧没有被发现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所学院海拔在三千米以上。

换一句话来说,这是一所漂浮在天空的巨大学院,魔法的神奇在这所学院内展现的淋漓尽致。

顺便说一下,在学院的外面有些巨大的结界包围,不管是雷达,卫星,还是其他科学手段,都不会发现这里的异常。

这也是普通人没有发现这所巨大学院的重要原因之一。

易。巴雷特这位少年是在一个星期前和恶魔签订契约时出现了意外,魔法阵爆炸后陷入昏迷状态,再次苏醒过来后已经不再是巴雷特,而是庄明歌。

自己稀里糊涂的重生在一个中西混血儿的身上,这么扯淡的事情怎么跟别人解释?于是庄明歌就用了许多小说中最司空见惯也是最经典的手段。

失忆。

和恶魔签订契约发现意外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很小,不过在几百年的时间里也有很多次意外,当场死亡的,残废的,变成白痴的……什么都有,区区失忆并不是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

所以庄明歌很轻易的就隐瞒了过去。

学院经过再三的思考给与了庄明歌一个月的休假时间,让他好好的养伤。

总之,在自己的房间里带了一个星期,自觉已经痊愈的庄明歌实在不想继续在房间里闷着,决定四处走走,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

从宿舍楼里出来,高挂在天空的太阳散发出炙热的光芒,刺眼无法直视的光芒从天空洒落,吹拂而来的空气带着闷热的气息,扑打在脸上还带着一丝滚烫的热浪。

现在是九月份,该死的天气依旧炎热到令人窒息。

树林里的知了在不停的叫着,连一向健康的精神的鸟儿们都无精打采,销声匿迹,白色大理石铺成的宽阔道路笔直通往前方,道路的两边是成群的梧桐树,枝叶茂盛,将洒落下来的阳光切割的支离破碎。

好热,好热。

庄明歌操控着体内的魔力,嘴唇不停的蠕动,就像是在呻吟。

一股奇特的气息从他的身上散发出去,周围的空气迅速下降,几乎在眨眼间就降低到了零下摄氏度,隐隐间还可以看到一片片冰晶在空气中飞舞。

在拥有了魔力种子提供出来的魔力,庄明歌在一个星期后不停的尝试着,直到今天才掌握了几个魔力应用的小技巧。

这些都是从那个笔记上面学来的。

笔记上面记载的魔法没有几个,多数都是用恶魔语书写的,一开始庄明歌自然不懂得这些恶魔语言所讲述的意思,不过自从获得了魔力种子后,这些东西就好像无师自通了。

不但会写会念,还可以清楚的知道其中的意思。

庄明歌现在用的根本不是魔法,而是利用魔力来操控大气中元素的小技巧而已,他现在操控着冰元素聚集在自己的身边降温,就好像随身带着一个空调。

冰冷的寒气在这个炎热的季节不断的释放,身心都舒爽到了极点。

与此同时,在学生宿舍楼底第一层的某个房间内,一个穿着大马甲,正在洗衣服的男子突然抬起了头,望向窗外,“是错觉吗,好像有人在使用魔力,宿舍区应该是禁止使用魔力的才对。”

……

圣罗兰私立魔法学院一共有宿舍区,休闲区,运动区,比赛区,教学区,生活区,以及各种各样的区域组成,占地十万平方公里,分为五个年级,学生的人数一度超过三十万,说是一个小型的城市也不会有人反驳。

离开了宿舍区后,庄明歌很快就踏入了休闲区,在这个区域大部分都是一些休闲的店面,比如咖啡店,游戏店,以及各种各样的店面,行走在大街上的人们多数都是学生,当然也会有一些做生意成年人。

偶尔庄明歌还会看到一些其他的种族,庄明歌可以肯定这完全不是人类的说。

至少庄明歌从来都没有见过长着猫耳和猫尾的人类,也没有见过身上长着鳞片的人类。

我该怎么吐槽这里。

不愧是魔法的世界吗,这些都是什么东西啊。

等等,等等,一定是我太大惊小怪了,这里可是魔法学院啊,有这些超乎想象的存在应该不是什么太过余稀奇的事情吧。

嗯嗯,这个时候一定要淡定。

决定冷静下来的庄明歌深吸了一口气,突然被一声迭起的尖叫吓了一跳。

“呀啊啊啊啊,是混血儿!!!”

混……混血儿,是指我吗?

于是周围无数双奇特的目光直射而来,仿佛在看什么稀有的动物一样,这让庄明歌想起自己第一次去动物园里看熊猫时,自己似乎也是这样的眼神。

奇特的……可怕。

“真的耶,是混血儿。”

“为什么这里会出现混血儿啊。”

“啊啊啊,你看他的眼睛,好恶心。”

“滚开,你这个混血儿,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从这里滚出去。”

几个穿着深蓝色长袍的男子装出凶神恶煞的摸样,对庄明歌咆哮,还有一个紧张的嘴唇不停的蠕动,一个个奇特的音节从他的嘴里发出,充满了危险的气息。

庄明歌心头一跳,他感觉到这个男子的神色开始散发出诡异的波动。

这里……魔力的波动。

“咆哮吧,水之巨人!”

男子最终完成了自己的咒文,就好像被人捅了一刀般凄厉的大吼起来,距离庄明歌不远处的一座喷泉突然发生了异动,里面的泉水就好像被煮沸了一样开始沸腾,一个完全由水组成的巨大人类从里面垮了出来。

脸孔,眉毛,头发,鼻子,嘴唇活灵活现,没有一点模糊。

咚咚……巨人踩在地面,发出巨大的响声,宛如战鼓被敲响,巨大的声音震动的鼓膜发疼,压倒性的气息朝着庄明歌冲来。

所以说到底是什么情况啊。

庄明歌还没有反应过来,水之巨人举起巨大的拳头,那一根小拇指也要比庄明歌大腿粗的拳头轰落下来,足以把一个人打成肉酱。

“万物冻结。”

人群中突然传来一个清冷的女声,水之巨人那落下来的拳头突然结上了一层冰,在庄明歌的额头停止了运动,激荡的气压轰击在庄明歌的身上,直接将庄明歌吹倒在地。

几秒钟后,水之巨人被冻结成一座冰雕,伫立在大地,宛如世界上最美丽的雕塑。

03学生证上的地图

PS:我一直认为小说就是故事,小说并不是论文,不需要太过于严谨的用词,也不需要考证什么的,偶尔也会有错别字,BUG什么的,完善一个世界一个结构需要的精力太多,诸多的设定也会令人眼花缭乱,甚至看不清楚到底写了一些什么东西。

所以我只是用拙劣的文笔讲诉一个有趣的故事而已,故事只要读的通,读的顺,看的爽快,就算是成功了,我自然也朝着这方面努力。

所以就有了本书这个邪恶,不讲道理的故事,所以诸君,请不要用太过于苛刻严谨的目光看审阅这个故事,只要在闲余的时间突然发现这个故事其实很有趣,就足够了。

………………

晚上,宿舍。

庄明歌躺在床上,不停的回想着早上发生的事情,到底是谁救了自己庄明歌并不在意,不是说他没心没肺,而是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自己这个混血儿的身份才是最重要的。

歧视,厌恶,甚至是憎恨。

从自己混血儿的身份暴露,就看到大街上那些人看自己的目光中充满了这样的情绪,甚至一些极端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