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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生于一千八百年前-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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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许昌留下的遗憾,就是无法见到下一个接过那玺绶的人,是否长了一双足够有力的手。 
——曹芳: 
天将明了。 
屋子里还弥漫着欢喜的夜的味道。 
龙凤双烛在银烛台上糜烂地燃烧着,每一点新的香味都散布了催情的诱惑。 
我并没有觉得这个简单、宽阔、陈旧的地方比许昌真正皇帝的宫殿要差。我喜欢废墟的破落,山东是个好地方,这里的土地浑厚得与我绝不相称。在废墟上面没有人会理睬我,我和我爱的女人像飞扬的坠落的魂魄一样带着残血奔跑追逐。我们活着,我们活着是为了笑,我们手持金弹弓,尽管没有新的东海珠,我们却可以将身上手边的每一件奢侈品都拆下来,当作游戏的筹码,就像我们过去做的那样,拆散了彼此的生命,又终使两人密切相融,不,是密切相粘。 
我们的笑声我们的皮肤我们的呼吸。 
生长在破旧殿堂的每一个角落。 
那些角落带着灰尘和褪色的红漆,亲昵着我和她年轻的身体。 
我们很少能见到新的东西。 
不过这完全没有关系。当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无论新旧,什么东西都会变成美好的玩物,使我们尽情放肆与消磨。 
我抱住她永远不会衰老和暗淡的身子,我在她耳边密密地说: 
“天亮了,有人正等着给我们收尸。我们做人要负责,不要使人家失望。” 
——锦儿: 
我笑着,细细地给他穿上他的里杉,他的外袍,他的袜,他的鞋,然后用最轻盈的手势,给他系好衣带。 
我把他的头发盘得整整齐齐,再给他戴上美丽的帽子。 
然后我坐在他膝下,他温柔地给我梳着头。 
两杯混着毒的酒放在我们床头,在即将燃尽的烛光下,摇曳着妖媚的光芒。 
天已微蓝。 
在天亮之前,我们就要去一个地方,在那个地方,我们可以真正地永远在一起,没有任何人能打扰我们。我们将在冥冥中进行我们永不厌倦的游戏,燃烧我们永不褪色的热情。 
我久久地笑着。 
——曹芳: 
她笑得很漂亮。 
有一个比她漂亮的女人,永远不会像她这样笑给我看。 
有一个比她难看的女人,我命令她笑她就会笑,可是那不是我要的。 
我很少见地安静地看着她,扶起她的面容来。 
在她的嘴唇上轻轻地亲了一亲。 
然后我再一次梳理了她垂下来的黑色头发,对她说: 
“即使遇见了别人,还是要了你罢。” 
我举起手将美酒移到了近前,移到了我的嘴唇和她的嘴唇中间。 
我们的嘴唇一向品尝着同一样东西,无论是酒料还是药剂。 
每一种液体都可以在我们丝绸一样的嘴唇中顺利地流淌,变得无比芳香。 
——锦儿: 
我躺在他身旁。 
我们都很安详。 
从窗口透进来微蓝的光。 
隐约听见外面的树上有鸟儿的歌唱。 
我拉着他的手。 
感觉有一种东西把我们紧紧地连在一起,无论生死都不可以将我们分开。 
这种东西,在我们一生下来那天就注定了。 
在神智模糊前的那一刹那,我轻轻在他耳边说: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父亲,叫王楷,而你的父亲,也叫王楷。” 
——曹芳: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父亲,叫王楷,而你的父亲,也叫王楷。” 
她的声音好象幼莺的呢喃。 
我向着这声呢喃微笑点头,以了同样轻轻的声音道: 
“我知道,我早就知道了。王楷有妾邹氏,是你的也是我的母亲。” 
………………………………………………………… 
所以我们生活在一起。 
所以我们死在一起。 
所以我们注定要被埋葬在一起,在一个无人找到的荒芜的地方。 
事实和真相并不会使人畏惧,我们原本就是黑色的花朵,尽情享受了夜晚赐予我们的、被禁忌的眼睛和欢乐无垠。 
——锦儿: 
三生石上,将永远刻着我们的名字; 
我们的笑容,将在上面开出永恒的花。
兵不血刃 上
    前言:
建安二十四年秋,吴大都督吕蒙用陆逊之计,白衣渡江,奇袭荆州。后人称这场战役为一场兵不血刃的战役。
(一)
老兵李甲站在浔阳江畔的烽火台上。这夜江上莫名其妙地起了风,将烽火台上高扬着的“关”字大旗吹得摇摇欲坠。十月的风,虽然说不上刺骨,却也别有一翻凉意。守台的士兵都三三两两地躲进了屋中避风,就着一两壶温酒,说着家乡的故事。
李甲也打算进屋了。五十来岁的老骨头,吹着风只觉得身上一阵一阵地发冷。虽然说今晚轮到他值班,但守台的比他年轻得多的士兵都进屋了,也没有谁觉得有必要傻傻地站在风中准备举火防备那也许永远不会来的敌军。陆口那边的守官换了个年轻的叫陆逊的书生,也许连刀都无法握稳,更不用害怕他会打过来。即使会打过来又怎样,他们的关将军是天神一样的人物,是永远不会输的。
但书生也好天神也好,过了今夜就和李甲一点关系没有了。这是他的最后一班岗,过了今夜他就退役了。可以作为一个虽然算不上战功累累但仍说得上是光荣的老兵,光荣地回到他的家乡。这个乱世能活下来已属不易,而他不但活了下来,而且也有了足够的资本去挺起腰回家见他的家人。他理应骄傲,他足够骄傲。
不知他的儿子长多大了呢?他的妻是否温柔依旧?在这样一个归心似箭的夜,他丝毫也没有了一个军人应当有的警惕,他只是将身上的衣服裹得更紧,弯着腰像其他人一样钻进了温暖的屋中。
屋中生了火,人们聚在火旁快乐地说着话。当中有些人像李甲一样就快可以回家,另一些人尚年轻,对一切充满憧憬。三三两两的希望被和在暖酒中吞进了肚内,这样一个夜,如此安详和快乐。
又一阵风吹来,窗口的士兵发现将上来了两只小船。那两只一看就是商船的小艇并未引起屋内人多大的警惕,老兵李甲懒洋洋地站起身,例行公事一般去江边看看那些人是怎么回事。
那是一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有着疲惫的面容、温和的笑,和与他们相差不远的口音。他们说他们是客商,因江中阻风,到这里来避一避。凉风灌进李甲的衣领,他突然就有些可怜起面前这些孩子来。他让他们上了岸,甚至还拿了壶酒给他们喝。
把那群商人安顿好之后,李甲再次钻进了暖和的小屋。就着酒,快活地和曾经共处了许久的人们聊天。夜到了最深的时候,但李甲知道天很快就会慢慢亮起来。天亮之后他可以回家,那里有等着他的妻,他可爱的儿,还有一个老兵应有的尊敬和光荣。
从这座洵阳江畔的烽火台上的小屋窗口向外看,能看见黑黑的浔阳江,倒映着一星几点台上的火光。有风吹过,老兵李甲的梦便随着这些江心的倒影,缓缓摇曳着。
(二)
兵不血刃。
先是用几个扮作客商的士兵生擒了浔阳江畔的守兵使他们无法举火,然后用生擒的那几个守兵赚开了荆州各城城门,再然后是一支仁义之师应有的对地方民众的抚慰,再然后是对所擒兵士家人的款待。于是军民同心欢迎着这彼岸来的仁义宽厚的大都督,一切进行得如此完美。
吕蒙一袭白衣,看着满堂的冠盖,嘴角有得意的笑。
他知道总会有这么一天的。他的智慧他的用兵他的老谋深算总有一天会把他推上一个万人瞩目的位置。以后的人们都会记住历史上的这么一页,一个叫吕蒙的人,兵不血刃,收复了东吴很久以来一直想收复的荆州。
庆功的盛宴上,吴侯赞许地拉着他的手,毫不吝啬地用最美丽的词藻赞美着他的功德。他不加掩饰地笑了。他似乎看见,一条金紫大道正在面前平稳铺开。
他真的是太开心了,开心到忘了提一下其他人特别是献计的陆逊的功劳,忘了去看吴侯赞许的脸色之后有深深的阴霾,忘了身上聚拢的目光出了羡慕还夹杂着嫉妒,忘了发现自己喝过那杯酒后感觉到的异样,或许并非只来自身体风寒。
他倒下那一刻看见满堂辉煌的灯火在他眼中化为一道又一道迷茫的光。周围的惊惶的脸看起来那样陌生而叵测,但是谁要杀他的都已经无所谓了。他们似乎在哭、在尖叫。他想告诉他们,这和鬼魂无关,和关羽无关。但他已经无法说出口。他在他梦想的天堂来临之前睡去,留下的,是一个兵不血刃的神话。
(三)
陆逊始终记得这样一幕:年少时家门口的街市上每个月都会来一些走钢索的人,他们在人群的簇拥下,在阳光下,在纤细的钢索上健步如飞。那是他年少时最爱看的游戏。那高空中遥远的身影、起伏的喝彩,于他来说都是童年时闪烁着的梦。虽然一些东西会随着岁月而沉淀,但另一些东西,却愈发清晰。
他不是个走钢索的人,他是战士。但他的心里也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渐渐走向人们目光的中央,成为令人赞叹的对象。尽管他也曾见过一个走钢索的人从钢索上跌落。那是个年老的人,他在人们的惊呼中掉下钢索,摔断了一条腿。
其实每个走钢索的人,只要一直走下去,总会有从高处跌落的一天。也许经验越多的人,摔下来会摔得更惨。他们都知道这一点,但这并不能阻止他们一次又一次踏上钢索。摇摇曳曳,前路茫茫。
二十年的韬光养晦,然后这场战争给了他机会。他站在人群之中,一袭白衣,脸上带着似是而非的哀伤。他的嘴角仍有一丝笑,那样坚定而温和的微笑。
葬礼之后,孙权脸上带着渐渐褪去的哀伤走过他身边,停下脚步,看了他一眼。
听说子明白衣渡江之计,是出自你?他问道。
陆逊缓缓点头,然后他们相视而笑。孙权的笑容如同月下的河,无限平静,却仿佛随时可以掀起叵测的风浪。他知道这一点,但他不能也不愿意回头。
他又想起了走钢索的人。一步一步,摇摇晃晃。但这是他的命运。一场兵不血刃的战争已经尘埃落定,而一个一步一步走上国家祭坛的人的悲剧,缓缓揭幕。
兵不血刃 下
    (四)
赤兔懒懒地卧在马厩,面前摆着一束新鲜的带着露水的草。初冬的阳光斜斜地漏进马厩照在它身上,但它不再觉得生机盎然,它只是觉得慵懒。
有脚步声由远而近。不用抬头,它也知道又是那个男人,那个叫做马忠的男人。他面带忧色接近它,手中提着一束刚从外面采来的鲜草。他把马厩中本来很新鲜的草扔掉,再把新摘来的草伸到它的鼻子底下。他担忧地、温柔地看着它,把手放在它低垂的头上。
赤兔没有动。它没有像从前那样被主人抚摸时高兴地昂起头舔主人的手,也没有厌恶地将头移开。它只是继续闭着眼,垂着头,仿佛对身外的世界完全没有了感觉。它想,就这样吧。
它其实还能跑,它的肌肉仍然强健,它不算年轻的身体依然无懈可击。但是它的灵魂已经倦了,它战斗的心,随着那两个神话一般的主人,随着那场兵不血刃的战争,渐渐去了。
其实它早就该离开了。在它第一个真正的主人,吕布的头被高悬在白门楼上时,它想它的生命就该到此为止了。可后来它看见了关羽,那个有着高大沉实的身躯的男人身上有着和吕布同样的一种死亡般的气息。他的超凡吸引了它,它又开始跟着他驰骋疆场,从一个神话,到另一个神话。
它本以为它会和着这样一个神一般的男人一起,创造了足够多的神话后,在宁静的家园相依为命、让剩下的生命从彼此的身体里渐渐褪去。那本来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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