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香尸她的魂-第13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终于,在脑袋和身子出来后,他慢慢地钻了出来。
这是一个死去的男人,上下牙齿都在生长,现在有点像是犬科动物的牙齿,乱糟糟的头发,破旧不堪的衣服,僵硬的脸上配着一双凶狠的红眼睛。
这是一具从土里面爬出来就睁着眼睛的僵尸。
借助烛光,我们都能清晰的看到他一身黑毛,那就应该是“黑凶”了,它爬出来之后望了望周边形势,那个坟前面小罐子好像引起了它的兴趣,用手往里面掏了一下,等它将手拿出来的时候,我们发现它的手上都是鲜血。
它将那只手填到了嘴里,轻轻地嚼了几下,眼睛狂乱地眨了眨,要将头要伸进那个小罐子里喝。
可那个小罐太小,他的脑袋太大,根本伸不进去,它焦躁之下,就朝着它的主人望了一望,应该是求助,它们之间应该有某种玄妙的联系。
马脸没有帮他,反而有意无意的将目光转向了我们,那只僵尸终于转过头来,对着我们露出了爪牙。
而站在最前面,离僵尸最近的是这个丑男人吴弃,自称是没有化入道教的五斗米教的传人。
刚好看看这个男人有什么本事。
不得不说,这具僵尸和以往的那几头诈尸比,是天地云泥之别,这只僵尸扑过来的时候,整个地面都在震动,不知道是携带的阴气的重量,还是这个僵尸机体已经石化了,好像一个上千斤的东西突然狂暴的移动了,我感觉整个墓地都是一阵乱颤!
别说被它扑中,就是被它撞到了,估计也要狂吐鲜血!尽圣役弟。
丑男人吴弃开始移动了,移动的同时他的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一截红绳,不同与一般红绳的是,他的红绳比较粗,有人的小拇指粗细,在任何时候,红东西都是辟邪的,像朱砂,像鞭炮,像吴弃手里的这截红绳。
吴弃手里的红绳开始像在手里变幻魔法一样,瞬间扯成了一个绳花,将那个僵尸一带,那僵尸瞬间转变了方向,将另一个坟撞到了半边,土沫子飞溅。
我眼看见,吴弃手里面的红绳好像击中那僵尸的肩膀了,那僵尸脸上露出疼痛的表情来。
正当那个僵尸又想再扑击过来的时候,那个马脸男子赶紧过来制止住了,不知道是不是故弄玄虚,他还对着那头黑毛僵尸摇了摇铜铃铛。
他立马转身给吴弃说道,“误会,误会,我正想制止它呢,没想到它刚从坟里出来,还不太能控制住。”
大概是看到在斗下去的话,他的这个僵尸也占不到便宜,而且我们还有四个人一动未动的,对他来说更是危险,一招就买乖,出来打圆场。
吴弃并没有说什么,他将红绳收了起来,疯道士却说道,“你这个僵尸这么凶煞,你怎么能保证它不害人?”
那人听疯道士这么说,又点头,没有正面回答,“我绝对能保证,绝对能保证,你们几位是玄灵公社的吧?”
他这么问的时候,我们都大吃一惊,我之前虽然有过一丝怀疑,没想到他还真知道,疯道士皱眉道,“你怎么知道的?”
马脸男人嘿嘿一笑,“看出来的,你们身手这么好,又管着我这样的午夜养尸人,不是玄灵公社还能有谁,咱们彼此都听过的,我见了你们,就像是老鼠遇见了猫,天然的害怕!不用猜,就知道你们是玄灵公社的!”
这人说话如此滑稽,连苏夏都忍不住有点想笑,但是看了看抱着的男孩,她还是没有笑出来,问道,“这个孩子走到这里,你真的一点不知情?”
那人又是好一通赌咒发誓,并且说自己只是养尸人,要是孩子来这儿,是属于迷惑之术吧,这他怎么能会?
苏夏点了点头,赶尸门的人,确实只会和尸体有关的东西。
疯道士估计还在犹豫要不要把这个人放走,又问道,“即使这个不伤人,你这养尸地里那么多僵尸,怎么能保证他们出来的时候都不伤人?”
马脸男人见疯道士再次问他,回头给疯道士指了一下,“那边的山脚那,是我的住处,他们这儿一葬人,我立马就知道,在他们葬下的当天,我就会动一点小手脚,也就是说,这里的僵尸不能主动出来,即使他们自然养成了粽子,也必须我在外面祷告和牵引,他们才能够破土而出!”
说完之后他感觉疯道士还不是很相信,又加上了一句,“你要是不相信我,现在就可以跟我去住处看看,我守在这好几年了!要是这儿的僵尸出了一点问题,你随时可以来抓我!”
这人都说到这份上了,疯道士要抓他也没有理由。疯道士少有的捋了一下胡子,回头好像是征询我们的意见,见我们都没有说什么,他就点点头道,“好吧,你可以走了!”
那人对着疯道士鞠了一躬,赶忙收拾起坟前面的所有东西,最后还将那只白惨惨的蜡烛递过来,问我们用不用照明,样子极像是一个热心的老农,我们来的时候没有带手电,但是也不会要他的蜡烛,疯道士挥挥手,那人笑嘻嘻地,又摇了摇铃铛,和这个黑毛僵尸跟在后面,半走半跳的要离开。
他走出没多远,我突然追上他,疯道士他们以为发生了什么事,也忙围了上来,这个马脸男子以为我们要改主意,不放他走呢,脸色极不自然的一变,回头问我咋了。
“北赶尸门的人有没有来找过你?”
他低头思索了一下,“来过…”
“什么时候?”
“大概,大概三个月前吧。”
我微微皱了皱眉头,三个月前,好像那时候正是我和刘华去挖坟时候,不知道是在之前还是之后,赶尸门应该还不认识我。
“找你干什么?”
“额,找我对付你们玄灵公社,不过我没答应他们,他们那帮败类,哼哼。”
我一时被他说愣住了,他这时候问我还有其他的事没,我心里烦乱,我挥挥手让他走了,这人没一句实话,估计是把我当成玄灵公社的人,现在是讨好我,北赶尸门的人,现在都消失的一点踪迹都没了么?
疯道士见我问这个,上来拍了拍我的肩,“兄弟,放心,只要他们还在,总会找到的。”
我怅然望天,这时一直没怎么说话的朱文权道,“为什么要让这家伙走?”
疯道士摇了摇头,“抓他没意义,一个是他确实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单单把死人领走,这个不是我们管的范围,另一个是,我觉得他孩子离魂失踪案的背后,一定另有其人,抓他打草惊蛇。”
朱文权唉了一声,“我觉得放走他更是打草惊蛇,怎么看他都不像是个好人!”
马脸男人领着他的黑凶已经渐渐走远,在黑暗里根本就模糊一片,至于回去之后,是抵头而眠,还是一个床上一个床下,那就看他的喜好了。
我们这次的墓地之行还算是有收获的,好歹救下了一个孩子,在再苏夏的怀里昏睡着呢,假想敌退走,疯道士便将右手中指点在了他的人中之上,口念《太上老君常清净经》,边念边按,那孩子不一会幽幽醒转。
我知道疯道士道力并不高深,不知道是念经醒来的,还是纯粹按人中按醒的。
醒来之后男孩吓的一声不吭,让苏夏给他说了好一会话才惊噩地大喊要回家。
可是这大半夜的怎么送,乌漆麻黑的,连男孩自己都认不清附近的村庄,只好将他想带到我们的住处,他惊怖之极,苏夏尽心安慰,草草休息了半夜,天刚蒙蒙亮,就将男孩带到了他的村庄。
第一百一十四章:鬼影
刚好那家人正在发疯的找孩子,见我们出现,一群人都围了上来。
问了下昨夜的大致情况,孩子的父亲感动的手都直颤。说要不是遇上你们,这孩子准回不来了,这一段小孩都是咋了?
问了一下。这孩子是第一次这样,从我们之前遇到的二狗来看,这孩子有可能还会在睡梦中离魂,要看好他,最好找个神婆来看看。术业有专攻,我们几个还真弄不了这个。
孩子父母千恩万谢,点头称是。苏夏这时候问,孩子之前是不是捡到一封奇怪的信。
这么一说,那女人脸上变色,说有,三天前捡的,是一封比较邪乎的信。
等她拿过来的时候,我们发现和之前那封一模一样,内容一字不差,而且同样是奇怪又邪异的眼睛。
正要询问,那女人自己突然怨气冲冲地说,是她这附近村庄的一个妇女丢这的,她小孩得病了。她肯定想把霉气转给别人!
我们没想到她竟然看到了丢信人,还知道那个女人的名字,所在的村庄。我们似乎看到了希望。想去找那个女人,看能不能顺藤摸瓜往下找一找,虽然有可能她也不是原件,可她家的孩子不是离魂,而是得了奇怪的病,这内里必有蹊跷,应该会有发现。
当下也顾不得这家人的挽救,马上就离开,向她说的那个村庄而去。
路途之中,朱文权对昨天放走养尸人的做法还是不理解,他其实加入玄灵公社也就半年光景,我同样不理解,平白无故的养僵尸,能是什么好人,愚弄死人,本就有伤阴德,还将人家先人的尸体从坟墓里面领走,就算是没做过坏事,抓起来也不为过。
疯道士点点头,说我说的有理,可还不能抓他,一个原因是,玄灵公社很多离奇的大案管不过来,另一个是,你们知道赶尸门的由来么?
疯道士这么一说,我微微惊奇,要知道我和赶尸门之间算是恩怨殊深,可是赶尸门到底是怎么由来的,我根本就一无所知。
见我不知,疯道士探过头对我们讲述了起来。
“这赶门一门的起源,最早能追溯到远古时期。”
他看大家没有说什么,连吴弃也点点头,想来是认同他说的,就继续讲道。
“这赶尸之术最早是苗族发明的,他们的祖先蚩尤当时领兵在黄河边上与人厮杀,那一场战争直打的日月无光,血流成河,遍地都是尸体。战后伤兵抬走,蚩尤眼望着这么多尸体,对他的法师们说,‘我不能将这么多弟兄们的尸体留在这里,叶落归根,人死之后必须葬在故土,他们留在这里一定会变成孤魂野鬼的,你看能不能施点法术,这他们回去。’尽向冬巴。
当时蚩尤有一个大能的法师,叫做阿普,他领了命令,站在死难的这些尸体中间,借来了蚩尤的衣服,装作蚩尤的模样,口念咒语,手行法术,对天祷告说,‘死难之弟兄们,此处非尔安身立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随着阿普的祷告,所有的尸体站了起来,跟着阿普向故土走去。”
我听的诧异,真的有这样的能人么?可以让千千万万具尸体站起来行走?不过这和赶尸门养僵尸似乎也扯不上什么关系。
疯道士接着讲,“阿普领着这乌压压的尸体开始走之后,敌兵就在后方追了过来,阿普又做了一个法术,唤作‘五里雾’,将敌兵都困在了雾气之中,迷失了方向,因此不能再继续追赶。”
“这个法师阿普,其实就是赶尸门的开派祖先,被人称为大司,而且因为他能做雾,雾字太繁琐,后世写作了巫,所以我们现在也把会法术的人称为巫!”
讲完了这些之后,我看见坐在车前头的苏夏都点了点头,想来她也是第一次听,我到现在才知道,原来赶尸门的渊源这么深远。
不过还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