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修仙学生-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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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鸿儒欣慰的笑了笑,看向站在叶恒身边的沐橙“这位是~~弟妹?”
沐橙含羞的低下头,音若蚊声的道:“不是啦,我们只是~只是普通朋友。”
叶鸿儒仰头笑了笑:“我这个做哥的是过来人,都明白,这样可好,我请你们去k歌好不好。”
“诶呦,光线昏暗,娓娓歌声,不正是揩油的好机会?”阮天残顿时来了兴趣,拽着叶恒的衣袖:“你快点答应啊,想啥呢快点答应他啊。”
傻彪想了想也傻笑着道:“大哥,好不容易和鸿儒哥相遇,我们就去吧。”
叶恒为难的看向沐橙;“太晚回家沐叔会不会生气?”
沐橙摇摇头:“我今天在萌姐家住。”
叶恒又把目光看向张萌,张萌没好气的道:“就当我不存在,反正我的任务就是监督你们俩。”
“那好,鸿儒哥我们走吧。”
“那个我……”圣歌叫住叶恒,但却有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
叶恒拍拍他的肩膀,微笑道:“我都说过这个赌注取消,你不用纠结做不做我的徒弟,有机会再见。”
一行人在沐橙的带领下来到一家量贩式ktv,虽然这个ktv在南海市的算的上数一数二的规模,装修也很豪华,但阮天残还是一脸的不高兴:“什么啊,竟然来量贩式,这地方脸个陪酒的妹子都没有,有什么好的。”
叶恒在阮天残头顶上敲了一个爆栗:“量贩式怎么了,不就是酒水零食要在ktv中的超市购买,而且没有公关小姐吗,再说了就算我们去商务式ktv有张萌在你敢找吗?”
阮天残吧嗒吧嗒嘴:“好像是不能,那我们还等什么,进去一展我的歌喉吧。”
进入ktv后,叶鸿儒对迎宾道:“找一间大包。”
迎宾地叶鸿儒躬身一礼道:“这位先生真的抱歉,我们现在只有中包。”
“中包好小一点,大家伙凑的更近……”阮天残一脸色狼样的同时,还有意无意的用余光瞟向一声晚礼服的张萌。
叶恒隐晦的踢了阮天残一脚,对迎宾道:“门口车很少,现在这个时间已经不是k歌的高峰期了,为什么会没有大包了?”
迎宾面如苦涩的道:“那个~先生是这样的,本店的大包都在四楼和三楼,今天被一伙人把两个楼层都包了下来。”
“来k歌包了两个楼层真是够奢侈的。”叶鸿儒摇头感叹一声,对迎宾道:“那就中包好了。”
而在叶恒所在的量贩式ktv三楼的一间包房中狙击了二十多个浓妆艳抹,衣着暴露十**岁的女孩,看到她们的这个样子,当真是应了一句名言,现在社会学生都打扮的和‘鸡’一样风…骚,而‘鸡’却打扮的如学生般青春,可真是看外表完全看不出一个人的行业……
当然在这件包房中唯独有一个青春靓丽的例外,那就是林曦,此时的林曦一身运动服,扎着马尾辫,喝着果汁,看着眼前光脚踩在地颤上不停摇头晃脑的疯丫头,喃喃自语道:“难倒我真的那么与她们格格不入?这才几年不见她们的变化也太大了,看来大哥说的对,思想如果都改变了,那么再好的兄弟或者是闺蜜也会变成普通朋友。”
而林曦没有看到,在摇头晃脑拼命嗨女孩中,又两个女孩正在窃窃私语:“大姐我们现在怎么办?像这种正规的量贩式ktv里面也没有‘鸭子’啊,我们的计划不能进行。”
一名姿色中等偏上胳膊上纹满刺青的女孩皱着眉头道:“我怎么知道,原本我还想随便找来一个小子完成计划,但我刚刚出去看了一眼,其实现在这家ktv三楼四楼已经都被包了下来,就我们一伙人在玩,根本就没有其他人上来。”
这时林曦忽然拿起手机站起来,走出包房,看样子应该是想要去接电话。
黑妹与纹身女互相对视一天:“哎~今天是个最好的机会,估计过了今天,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我们跟上她。”
另一边进入包房后,阮天残第一个抢到麦克风,站在屏幕前方的音箱上:“第一首歌就让我这个绝世歌王来开场吧!傻彪放音乐!”
轻轻的吉他声音响起,阮天残站在音箱上摆出一个忧伤的造型:“一首麻油叶成员赵磊演唱的《三十岁的女人》送给那个我爱的她。”
“她是个三十岁,至今还没有结婚的女人,她笑脸中眼旁已有几道波纹,三十岁了,光芒和激情已被岁月打磨,是不是一个人的生活,比两个人更快活,我喜欢……”
啪~
张萌拿起台面上的爆米花,狠狠的丢向阮天残:“你少在那放屁,谁三十岁了?”
阮天残把头顶的爆米花筐摘下,抓了一把掉落在自己身上的爆米花丢进嘴里,嬉皮笑脸的道:“你今年二十八,四舍五入可不就三十了吗。”
“你给我滚蛋!”张萌气的一指门口怒道。
阮天残腆着脸重新拿起一筐爆米花放在张萌身前;“别生气啊,你说你都是奔三的人了,在生气脸上就真的会出现几道波纹……还有你不是喜欢听麻油叶的民谣吗,所以我这就给你唱一个。”
“滚一边去。”张萌别过头,但还是不接的问道:“麻油叶是个民间唱民谣的组织,民谣也十分的小众的歌曲种类,喜欢听的人也不多,你是怎么知道我爱听民谣的?况且这首歌远远没有同是民谣的《当你老了》、《董小姐》、《南山南》、《玫瑰》……等有名,你又是怎么知道我喜欢听它的?”
“这说来就话长了,还记得上次叶恒去追求沐橙的时候,我偷偷爬上你家窗户去偷~窥~呸!去看望你,正好听到你在放cd,就是这首歌。”
啪~
张萌对着阮天残的脑袋就是狠狠一下:“滚!”
“我来唱一首吧。”为了缓解场面的尴尬,沐橙起身,拿起麦克风:“我在很早以前就喜欢霉霉的歌,希望这次她的恋情白头偕老,不要在为前男友写歌了。”
第107章 捡个厨神当徒弟
一旁不知道在哪里冒出来的阮天残,一脸的无奈:“叶恒啊叶恒,你让我去给你买鲶鱼,我以为你是做什么大菜呢,没想到就弄出来怎么个东西,你就留在这刷碗吧。”
“你烹饪的这是什么东西?”圣歌厌恶看了一眼餐桌子上的鲶鱼炖茄子,在他的眼中这种不美观,味道也不是很好的食物,简直就是对食客的一种亵渎。
傻彪对圣歌怒道:“我大哥这道菜咋了?我看着挺下饭的,我们这里有一句老话,鲶鱼炖茄子,馋死老爷子,这菜我就爱吃。”
“你们根本就不懂得什么才叫做美食!美食是一种舌尖上味蕾的享受,而不是填饱肚子!”圣歌看着叶恒与傻彪鄙视的道。
啪嗒~
叶鸿儒的刀叉忽然掉落在地上,看着叶恒烹饪的‘鲶鱼炖茄子’闭上眼睛,重重的喘着粗气。
“完了,你要给美食评论家气死了叶恒!”阮天残拉起叶恒的胳膊道:“快跑,要不然你留在这洗碗不说,说不定还要摊上官司。”
叶恒甩开阮天残手,表情严肃的看向叶鸿儒。
叶鸿儒缓缓睁开眼睛,但在场之人都可以清晰的发现,叶鸿儒眼圈已经湿润,泪水在眼中不停的打转眼看就要掉落下来。拿起桌子上的羹匙,盛了慢慢一小碗茄子,大口大口的吞咽起来。
叶鸿儒的举动令全场大跌眼镜,纷纷猜测难倒叶鸿儒中邪了?
阮天残不仅对叶恒吐槽道;“叶恒这美食评审家不会被你弄疯了吧?”
“滚蛋!”叶恒狠狠的踢了阮天残一脚,站在原地,双眼满是回忆的看向叶鸿儒。
叶鸿儒放下碗,直接端装有鲶鱼炖茄子的小盆,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大快朵颐,很快一小盆鲶鱼炖茄子见底,叶鸿儒擦了一把眼泪看向叶恒:“为什么这里面只有茄子,没有鲶鱼?”
叶恒不假思索的道:“炖化了,所以没有。”
叶鸿儒猛的眼睛瞪的老大,用手捂住额头,失声痛哭起来;“就是这个味道,我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味道。”
这戏剧性的一幕,把在场的所有人弄的目瞪口呆。特别是圣歌他根本就搞不懂,这位权威的美食评论家,叶鸿儒可以说吃遍了世界各地的没事,但从来没有听说过他如此狼吞虎咽的吃过某种食物,今天可真是开了眼界。
很快疯疯癫癫的叶鸿儒平稳了情绪,红着眼睛看着叶恒:“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我曾经多次试验过,用大火炖了三天三夜,添了二十三次汤,也没有把鲶鱼炖化。”
“想要炖化鲶鱼很简单,只要将这道菜做好以后,再把鲶鱼拿出来,就怎么简单。”
叶鸿儒死死的看着叶恒:“你到底是谁,你是怎么知道这种做法的?”
叶恒想了想,仿佛陷入了某种回忆:“因为我小时候吃过拿出来的鲶鱼,我的名字叫叶恒,因为是个孤儿没有人知道我的姓,所以我跟随老院长姓叶,小时体弱多病谁都可以欺负我,只有老院长经常保护我,把属于他的吃喝送给我吃。
我记得有一年冬天老院长的儿子生病住院,老院长给他做的就是鲶鱼炖茄子,但做好以后老院长把鲶鱼夹出来送给我吃,告诉他的儿子,鲶鱼炖化了。”
叶鸿儒忽然跪在地上,大声痛哭起来:“叶恒!你说的老院长儿子叫做叶鸿儒对吗?”
叶恒闭上眼睛,眼泪在眼角流淌下来:“没错。”
叶鸿儒看着叶恒笑了笑,但却有哭了起来,如此苦笑反复的对叶恒道:“叶恒,我记得当初我出国留学的时候,你还在读初中,没想到一晃都怎么多年过去了,你竟然长成了大小伙子。”
“鸿儒哥,我是傻彪你还记得我不?”傻彪憨笑着走过来。
叶得人高马大,现在更是恐怖,你不去打篮球真的可惜了,我在国外认识几个nba球队的教练,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推荐你进球队。”
傻彪摇了摇头;“我鸿儒抬头看着傻彪:“我怎么可能忘记你这个傻弟弟,你从小就长就喜欢跟在大哥身边,不去打篮球。”
“我输了。”圣歌失魂落魄的看向叶恒:“我输你的不是味蕾,而是一个人的感情。我收回刚才侮辱你菜肴的话,因为你这道菜中包含着一个少年对自己养育之恩的情,同时还有一个儿子对自己父亲的思念愧疚之情,我输的无话可说。”
叶恒对圣歌歉意的道:“我们的赌约作废,我是一个不会做菜的人,刚刚只不过是意气用事。”
圣歌连连摇头:“no,我愿赌服输,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师傅,你教会了我一个新的厨艺,那就是用心和感情来烹饪美食。我以前总是追求舌头的味蕾,但却没有想过厨师做出来的菜是给人吃的。而人都是有感情的。”
叶恒顿时一阵脸红,他其实刚刚真的是意气用事打的赌,并没有圣歌说的那样高深境界。当然这也可能就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阮天残摇晃着大脑袋走过来,对着圣歌道:“既然你拜我兄~大哥为师傅,那么我就是你的师叔了,拜师礼啥的就不要了,能不能给我们免单?”
“滚!”叶恒对着阮天残怒斥一声,看向圣歌:“不要听他胡说,钱我们照给。”
“这家餐厅有我百分之八十的股份,所以我可以做主免单。”圣歌微笑着说完,对叶恒躬身一礼:“师傅。”
叶鸿儒拍拍叶恒的肩膀:“好了,你就不要拒绝了,厨师就是这样只要他们认准的事情,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叶恒,你现在是在上大学还是参加工作了?”
“上大学,还有半个月我就要去燕京大学报到了。”
“真是好样的,竟然考上了重点大学。”叶鸿儒伸出大拇指赞赏一句后,在怀中掏出一张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