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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章

七星结之孔明锁-第384章

小说: 七星结之孔明锁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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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股异常古怪的感觉弥漫上了他的心头,可他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好忍耐着,迷茫地看向表情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的武诚。

    武诚可不在乎修的眼神,他那只粗糙的大手顺着裙摆渐渐深入,抚过他光滑的腿部皮肤,从足踝,到小腿,再到大腿,再往上,最后,停留在修的小腹上。

    修根本不明白这一系列动作意味着什么,他只感觉武诚的手蹭得他很疼,而且他很怕武诚的手继续朝上,那样就会摸到他的伤处,武诚下手没轻没重,万一按疼了,他叫起来,再挨一顿揍怎么办?

    然而,武诚还是没有深入下去,他那粗粝的大手在年仅三岁的修柔软滑嫩的小腹皮肤上用力摩擦了几下,一股恶心的散发着酒臭的手汗蹭在了修的肚子上,随即,那只手便沿着原路返回了。

    武诚没再对修说些别的,便踉跄着走出了修的房间,只留下修一个人默默地发着呆,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修的伤好了之后,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便从死去的母亲身上转移到了年幼的修的身上,但因为修实在是太小了,能力很有限,更别说做些能赚钱的活儿了,于是武诚也不得不找了个编筐的活计,用柳条和篾条编出柳条筐拿到市场上去卖。

    这东西的销路并不是很好,武诚犯愁之际,想了个办法,带着修去卖,卖筐的时候,就朝路人讲述他们家有如何如何不容易,妻子意外失足落井溺死,儿子还年幼,家境贫寒,无以为继,如此种种。有同情心的路人见他们的惨状,都会或多或少地买几个筐,有的好心人还会留下一些额外的钱。

    武诚见做这个能来钱,可自己又懒,实在不愿意天天早起跑到集市上,久而久之,干脆就叫已经年满四岁的修一个人背着一大堆柳条筐去集市上卖,自己则在家里睡懒觉,直到日上三竿时才起床,懒洋洋地缩在院子里编第二天要卖的筐。

    别人见就一个细瘦伶仃的小孩子可怜兮兮地蹲在市场一角卖东西,又是好奇又是同情,多多少少都会多光顾几次这个摊位。

    因为接触到了越来越多的人,见过了越来越多的事情,修虽然仍不爱说话,但心里明白了许多事情。

    尤其是,对于父亲有时喝了酒后,让自己穿上母亲生前穿的裙子,然后抚摸自己这件事,修终于隐隐约约地明白了,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第二节 他人即地狱

    可他有别的选择吗?

    他离开他的父亲,能去哪里?他什么能力都没有,所以只能做一个可怜的寄生虫,巴巴儿地贴在父亲身边,即使他知道,那些事情,绝对不是一个父亲应该做的,甚至不应该是一个正常人应该做的。

    在市场里呆的时间长了,他看过了许多的事情,比如说一般的父亲总是会牵着或背着自己的儿子来逛,比如说小女孩才会穿裙子,比如说某天他清楚地听到一个母亲在牵着自己穿裙子的女儿路过自己的摊位边时所说的话“谁要是掀了你的裙子,别管是谁,你记得,一定要大耳刮子抽死那个流氓!”

    父亲对于自己所做的事情,算得上流氓吗?

    修不是傻子,也不是那个与世隔绝的三岁孩子,他知道答案是什么。

    可他明白得越多,反倒越沉默,他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反抗,父亲的力气和身高要比他大得多,他甚至一想起来要反抗那个可怕的父亲,就觉得胸口反射性地一阵刺痛,似乎那两根断掉的肋骨还没有长好,再度断裂在了胸腔里一样。

    于是他更加小心翼翼,活得更加谨小慎微,父亲让他穿裙子,他就乖乖地穿好,然后便任由父亲把他粗糙的手掌从他的裙底摸进去。

    所幸,武诚不会做些别的龌龊事,也只是摸摸而已。

    只是,修总觉得隐隐不安,总觉得,总有那么一天,武诚会干出更恐怖的事情来。

    到了冬天,父子俩找不到可以编筐的材料了,由于他们先前没有经验。根本没有在冬季来临前攒够足够的原材料,就算是想编也没得编。一家的经济来源算是断掉了。还好他们还攒了一点儿钱,加上家里剩下的一些积蓄,这个冬天还能勉强度过。

    “勉强度过”,其实也仅仅是武诚自己能“勉强度过”,好歹他还有棉衣和酒可以御寒。但是。对于修来说,那不是“度过了一个冬天”,而是“活过了一个冬天”。

    他没有御寒的衣服,也不能碰父亲的酒,所以,他只能像个动物一样,艰难地在这个寒冷无比的冬天。挣扎求生。

    修记得很清楚,在过年的时候,家里的炉灶都是冷冰冰的。父亲去隔壁找邻居赌博,隔壁传来他大声的粗口和麻将的哗啦哗啦声。修却饿到直掉眼泪都不敢去找武诚。

    但武诚迟迟不回来,修实在饿到了极点,最后只能哆嗦着细瘦的手指。从邻居家的残缺的狗食碗中飞快地掏出来半个布满狗牙印的馒头,飞也似地逃回家里,蹲在墙根边,大口大口地咬着干涩难咽的馒头,馒头屑从他唇边簌簌地落下,砸碎了他脚底下肮脏的积雪。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就能很好地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因为他知道,任何对于普通孩子来说习以为常甚至是家常便饭的事情,比如说父子俩的温情、玩笑、打闹、呵护,甚至是争吵,对他来说都是奢望,他甚至连选择争吵的权利都没有,就会被武诚干脆利落的一个耳光砸倒在地上,接下来就是一阵狂风暴雨的殴打。

    殴打,殴打,还是殴打。

    到后来,武诚喝酒喝得越发厉害的时候,修甚至不敢宣泄自己正常的感情了,稍不注意的话,就会招来一阵更加疯狂的毒打。

    比如说,修有一次做了噩梦,梦见有人用力用刀插入他的躯体,一刀又一刀,猩红色的碎肉沾满了那人的刀刃,在梦里的修没有任何痛觉,只有一阵一阵巨大的恐惧,如潮水一样涌遍了他的全身,他尖叫着苏醒过来,却被父亲扯着头发连甩四五个耳光,骂是发癔症。

    从此之后,他甚至连笑都不敢了,家里整天死气沉沉的,飘荡着一个大酒鬼,以及一个小游魂。

    在勉强填饱自己的肚子后,修还是没有事情可以做,他不认字,也没有认字的机会。除了会算点帐外,他的文化知识几乎为零。

    但为了找一些维持自己活下去的动力,修开始给自己找点儿乐子。

    连他自己也没想到,后来的自己,那个不叫“武乐修”,而是单单被叫做“修”的男人,居然能强悍到那个地步。

    后来的他细想了想小时候自己所玩的那些游戏,也明白了。

    孩童时期的无聊可能对后来的人生有巨大的影响。开始的时候,也许是出于没有玩具和玩伴的无聊,后来,就是出于男孩子的挑战心理了。

    修强悍的动态视力,就是来自于小时候的无聊,

    修的家里只有一个乒乓球,有一角还瘪掉了,但是算是没坏,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小字,是武诚小的时候参加初中语文考试时用来作弊的小抄。除了这个,修找不到其他的什么玩具,更别说找到配套的乒乓球拍了,于是,他就把这个乒乓球吊在坏了的风扇上,让风扇吱嘎吱嘎吃力地转动的同时,辨认上面的字。

    尽管他不认识那些字,可是那些字形看久了,也逐渐印在了他的心里。

    到后来,他把乒乓球砸向墙壁,甚至能够在乒乓球弹回来的瞬间,辨认出来球弹回来朝向自己的那一面上写的是什么字形。

    他的臂力和腿力也并非与生俱来,说起来,他练习的方法简直简单得好笑,跳台阶,打水,倒立,以及帮父亲到离家一公里外的地方买酒。

    对,买酒也可以锻炼一个人,武诚喜欢喝离家大概一公里刚出头的酒铺的老白干,可他又偏偏非得等到酒瓶喝干,酒兴正浓时才喊修去打酒。

    修在挨过超过三次打后,明白自己必须在十分钟之内把酒打回来,否则就免不了一顿打。可要在十分钟之内打回酒来,又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

    打酒的人虽然不多,但酒铺的老板是个老头,动作慢,往往光是往酒瓶子里舀酒就要花去2、3分钟,武诚给自己的酒瓶又没有瓶盖,要是洒得太多同样会挨打,后来在修锻炼出来后,一公里的路,算上来回一共两公里,当时刚刚满五岁的他能在七八分钟内跑完,酒瓶里的酒还能一滴不洒。

    这并不是什么天赋问题,而是被硬逼出来的。从母亲死后,本来落在母亲身上的拳头,都悉数落在了修的身上,武诚从来不会怜惜一个人,他在打人的时候,尤其是在喝醉时打人的时候,会下死手。他打人不需要理由,更多时候只是因为他想打,修就得挨一顿莫名其妙的暴揍。

    最恐怖的是,在每次挨过打后,武诚都会醉醺醺地叫他换上裙子,像是从来没打过自己的儿子一样,抚摸着儿子遍体鳞伤的身体,眼神中没有丝毫的怜悯和痛悔,而是满满的情欲和陶醉!

    如果放在以前,修不知道别人家的孩子是怎么被照顾的话,他可能还会乖乖地承受下来,可是,在看过别人的生活后,再回到自己的生活,修就觉得,自己活得连条狗都不如。

    至少,狗不会有这样的待遇!

    后来,修就养成了一个古怪的习惯,在被武诚抚摸过之后,他就会跑到院子里,倒立半个小时左右,直到头晕或是胳膊没了力气撑不住了才下来,好像通过这个仪式,他就能摆脱那种被抚摸后从心脏里萌生出来的耻辱感了。

    修长大了一些,长到了六岁,力气远比同龄的孩子大出了许多,可是他从来不借自己的力量去欺负人,在市场上他一向是最规矩本分的那个,只低着头缩在自己的小角落里卖东西,话也少得惊人。

    这个地方的人还算是善良的,没人会去欺负这么一个五岁左右的小娃娃,只是有不少人都在暗地里议论,居然叫一个小孩子来卖东西,大人呢?这么小的男娃娃,不是应该捧在手心里好好疼着吗?

    对于他们的议论,修从来不知道,也从来不关心,他看上去很小,可是总是心事重重的模样,不说话,也不笑,眼睛里也黯淡无光,好像有一个饱经痛苦的灵魂栖居在这具小身体中一样。

    修的生活就是这样单调无比地重复着,在春夏秋的时节,去市场上卖筐,挨打,换裙子被抚摸,打酒,做家务,在冬天,就玩他的游戏。

    在六岁半、快要到七岁那年的冬天,修琢磨出来了一个新的玩法,不过这个玩法要冒一点儿险:

    修经常趁武诚大醉在屋里的时候,从他攒酒瓶子的屋子里偷偷偷出来一两个啤酒瓶,捡几粒石子,试图去打倒那些个瓶子。

    随着练习的深入,他从刚开始的打不中,到后来可以把瓶子打一个趔趄,再到后来便可以把石子准确无误地打在十米之外的酒瓶子上。再后来,他甚至可以凭借自己的指力打碎一两个瓶子了。

    但练了那么多,他还是那么瘦。一个正处在生长期的男孩子,嗅着满屋弥漫的酒气,跟狗吃着一样的食物,干着比牲口还要多的活,怎么样都是长不胖的。

    有的时候修会想,或许当年母亲一头扎到井里而没有丝毫的挣扎,就是因为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了吧?

    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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