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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秦]我爹叫白起-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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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看白仲在宗学里年纪最小,且又不是嬴姓宗亲,但那么大一小豆丁,无论他走到哪都有人打招呼就算了,他还有一帮小跟班小跑腿,一问姓名都是嬴姓的远亲——祖上是公子,可没当上秦王的那种。
  若是嬴政是穿越的,他大约会用四个字来形容白仲——校园霸王。
  “阿政,我跟你说公孙舒他们几个是公子傒的儿子……公子傒当年和子楚表哥争嗣子之位没成功,所以我不在的时候,你小心点他们,免得他们找你麻……喂喂!跟你说话呢,你看着我做什么?怎么?是不是发现我很坏啊?不是个乖小孩啊?”正在给嬴政介绍宗学情况的白仲,扭过头看着正目不转晴看着自己的嬴政,开口问道。
  嬴政想了想,摇了摇头,开口说道:“坏又怎么样?你坏你又没欺负过我!反而对我挺好的!”
  “对你好那是必须的!”谁让你是未来的秦王,自己的大老板,不趁你落难抱你大腿,那要待何时啊?
  “那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好啊?”嬴政红着脸追问了一句道。
  “因为我喜欢你呗!”白仲连多一秒的犹豫都没有,就直接脱口而出道。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往往脱口而出的东西是真的。
  虽然嬴政不知道什么叫“心理学”,但不妨碍他知道这个道理。
  “阿……阿仲……你真是……”嬴政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自己的心情,憋了半天脸红,也只丢出一句,“铃响了,该去上课了!”                    
作者有话要说:  熊安也是个历史人物,但史上无名,只有他的封号……
  从个人战绩来推测,应该是嬴政比较信任的心腹……
  历史上嬴政很讨厌嬴姓宗亲,小说里要给个合理解释……
  王子学苑那段设定来自《大秦帝国》
  


  ☆、第22章 剑术

  因为未来大老板在宗学上学的原因,白仲强忍着性子跟一群六到十二岁的小屁孩混了三天。
  就三天,第四天白仲就忍无可忍的逃课了。
  白仲一逃课,嬴政就发现周围的人对自己有些不一样了,不止是在背后偷偷说自己是“赵人的余孽”、“赵人的野种”,还当着面叫他“赵政”。
  “再说一次,我叫秦政!”嬴政忍无可忍的站起来,向着再次向他挑衅的公孙舒,高傲的一抬头,表情严肃的说道:“我是商代名将飞廉的三十六世孙、大秦第一任国君秦非子的三十世孙、大秦惠文王的玄孙,今上昭襄王的曾孙,嬴姓秦氏秦政!”
  彼时在春秋战国,贵族除了有名有姓之外,还有一个后世不常用的,名为“氏”的东西。
  姓代表血缘,是其公共血缘关系的种族的称号,比如赵国和秦国都姓嬴,因此一望便可知两国肯定拥有同一个祖先。
  而氏则是从“姓”中分出来的一个分支,它代表的东西可就多了,有可能是社会地位,也有可能是职务,还有可能是祖先国籍之类的东西。
  比如著名的商鞅,商鞅又名卫鞅,又名公孙鞅。氏商是因为他的封地是商地;氏卫是因为他是卫国国君的后人,氏公孙是因为他是姬姓公孙氏的后人。
  再比如白起,白起又名公孙起。氏白是因为他有个祖先被封为“白公”;氏公孙是因为他某个祖先曾经当过王。
  而在这个时代,公孙是指公子的儿子,后来很多人就将其演化为自己氏,因此如果你有一个叫公孙xx的朋友,那么他很可能有过一个当王的祖先。
  秦国嬴姓也是一样,氏赵不过昔年祖先得罪了周王,被贬到天水放马,为了家族的兴衰,不得不捏着鼻子以嫡系大宗附小宗赵氏——也就是现在赵国那一群王族的祖先,而改为嬴姓赵氏。但实际上,战国七雄里除了楚国和齐国之外,其他国家的王族都是以自己的国名为氏,秦国也概莫能外。
  秦赵本来就有那么一段“昔日你对我不理不睬,今天我让你高攀不起”的渊源,再加上后来长平之战,虽然以秦胜赵败而告终。但长平之战,秦国也死了至少十几万人,再加上因为那几年仗而国力飞速下降什么的,秦赵两国说是不共戴天那是一点都不夸张。
  在这种情况下,拥有秦赵两国血统的嬴政,不受待见那简直是情理中的事,虽然从法理上来说,你称呼他“赵政”一点都没错,但嬴政本人却肯定不爱这个称呼。
  公孙舒高傲的抬起头,看着嬴政开口说道:“不过是个赵国商女之子,还敢冒充我秦氏公孙?真是……”公孙舒话还没有说完,旁边人群里忽然挤过来一个人,拉着公孙舒耳语了几句,公孙舒立刻一甩袖子,恨恨看了嬴政一眼,转身离开嬴政所在的课室。
  “阿政,今天阿仲不在,你等会可能要吃点苦头了。”坐在嬴政身后的熊安,拍了拍嬴政的肩膀,开口说道:“不过,我说你可真高啊……秦人虽然个子要比我们楚人高,但很少高成你这样的。”
  熊安今年虽然有十岁,但身高却和八岁的嬴政差不多,甚至还要矮一点。
  “怎么了?他想要在宗学里打架吗?我记得宗学不准打架吧?”嬴政皱着眉头看着熊安。
  “宗学是不准打架,但今天有剑术课,如果公孙舒愿意,他完全可以在剑术课上借着切磋为名,揍你一顿。”熊安想了想,开口解释道:“阿仲就经常这样干,看谁不顺眼,就在剑术课上揍人。阿仲的剑法可厉害了,教习师傅都没他剑术好,要是能跟他学上几招,那肯定不怕再被人揍了。”
  熊安说着,还以手为剑兴奋的空中连续比划几下。
  “剑术课……”嬴政皱着两条好看的眉毛,沉吟一句道。
  果然,在下午的剑术课上,公孙舒点名要求挑战嬴政。
  “赵政,你要是不敢来也可以,只要当着大家的面,说三句‘我错了,我认输’,我就放过你。”公孙舒挥了挥手里的木剑。
  虽然宗学教习用得是木剑,但却是上好的乌木所制,又大又厚又重,砍在人身上虽然不会致命,但要是成心使坏的话,打断几根骨头是绝对没问题的。
  “秦舒,你别想不开啊!小心阿仲回来揍你!”熊安挡在嬴政面前,开口劝说道。
  “熊安!你少拿白仲来吓唬我!我堂堂秦国公孙,怎么会怕白仲那个娘娘腔?”公孙舒以剑指着熊安,示意他站到一边去,“你一个楚国人,少来管我们秦人的事!否则……你信不信我揍你?我就不信,你那个当楚王的爹,还能跑到咸阳来给你出头!要知道,你爹当年可是抛妻弃子,乔装打扮才从我们秦国跑掉的!你爹……不要你了!”
  “你胡说!我爹才没有不要我呢!”熊安双手握成拳头,涨红着脸开口说道。
  “你爹……和他爹一样……”公孙舒指了指熊安,又指了指嬴政,“都是身为质子,却不守信用私逃回国,还抛妻弃子,丢尽国家颜面的人,蛇鼠一窝,也难怪你们会玩到一起去。”
  熊安的亲父,就是现任的楚国考烈王。昔日考烈王为太子之时,曾在秦国为质,昭襄王以秦国公主许之为妻,生子熊启。后来考烈王之父顷襄王身死,考烈王担心昭襄王不放自己回国,便乔装改扮成车夫,混出函谷关私逃回国。
  至于他在秦国娶的公主和儿子,当然就被他抛弃在秦国了。
  你说熊安?那个时候,他还在他妈的肚子里,所以他比嬴政还要惨,子楚是在嬴政两岁时回国的,而他一出生就没有见过父亲。
  当然,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抛妻弃子的报应,回国后的考烈王到现在为止,别说是儿子,宫里连蛋都没有一个,所以留在秦国的熊启和熊安,就越发奇货可居起来。
  猛不丁被人揭了伤疤,熊安大怒,提着剑就想冲上去找公孙舒报仇——他虽是质子,但秦国自昭襄王的母亲宣太后起,朝堂就被楚人占据了半壁江山。而后五十年里,楚人以及当年陪着宣太后入秦的楚国远支王族芈氏一支,更是与嬴姓王族相互通婚不知几多,芈氏是现在秦国最大的外戚势力,楚人是现在秦国最大的朝堂势力。
  楚人在秦国有这么大势力,身为楚国公子的熊安,虽然是质子身份,两人要是死磕起来,还真不怕一个小小的秦国公孙。
  熊安刚走一步,就感觉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接着一个稳定有力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公孙舒挑战的是我,所以应该我先来,你靠后。”
  “你来?你行不行啊?公孙舒的剑术可是很高的,我没看过你用剑,你剑术也很高?”熊安回过头,看着面无惧色的嬴政,小声的问道。
  嬴政脸上露出一丝苦笑,开口说道:“剑啊……其实我这还是头一次摸剑呢。”

  ☆、第23章 倒霉

  头一次摸剑?
  熊安一惊,刚开口想要阻止嬴政,但已经来不及了,嬴政已经手持着乌木剑走到了场中。
  完了完了!阿政这回要挨打了!要是让阿仲知道我没照顾好阿政,等他回来一定会连我一块打的!
  熊安以手捂着眼睛,他都不敢去看嬴政等会挨打的场面。
  用阿仲平常的口头禅来说,那叫“画面太美,不敢想像。”
  “请!”公孙舒一拱手,行了一个校武礼。
  “请!”嬴政同样一拱手,落落大方行了一个礼。
  公孙舒看着身材高大异于常人的嬴政,又看他那副胸有成竹不慌不躁的模样,心中轻易之心略为收起,决定拿出真功夫对付嬴政。
  只见公孙舒脚尖一踮,身形往前一冲,脚下用力似一步又似两步,没等嬴政看清楚,公孙舒便已经滑到了嬴政面前,同时举剑向着嬴政刺来。
  嬴政哪学过什么剑术,见公孙舒举剑而来,本能的举剑一挡,幸好公孙舒这一剑只是试试嬴政的剑术,没有使出全身功力,七手八脚之下,嬴政侥幸挡住了这一剑,但也彻底将自己不会剑术的事在众人面前暴露。
  “到是有几分蛮力,不过……原来你真得不会剑术?”公孙舒冷笑一声,一挥手中的乌木剑,同时身体以弧形力道向前冲刺。
  这一回,嬴政没有挡住公孙舒的木剑,他只觉得心口一痛,低头就发现胸口被乌木剑结结实实戳了个正着。
  若是真剑,嬴政这会躺在地上了;若是普通切磋,败者也会弃剑认输。
  但嬴政不想就这么放弃,公孙舒也没打算就这么放弃。
  因此两人都心照不宣的不提这事,继续你来我往的持剑游斗。
  “啪啪啪!”嬴政胸口手臂等部落,连续被公孙舒的乌木剑重重击中。
  不用掀起衣服看,只听那响声就知道,嬴政伤得不轻,虽然不致命,但肯定很痛。
  “哼!赵政,现在认输还来得及!”公孙舒冷笑一声,看着持剑的手都在微微发颤的嬴政说道。
  嬴政一脸倔强的紧咬着下唇,额上尽是点点汗水,也不知道是痛得还是太阳晒的。
  “打就打,少说那么多废话!”嬴政冷哼一声,同时将单手持剑改为双手持剑,一脸警惕的看着公孙舒。
  “哼!不知死活!再不投降,我今天就让你留个好彩!”公孙舒以乌木剑指着嬴政的脸,开口说道。
  前面那几剑,公孙舒都刺在看不见的地方,打人不打脸,落在脸上留了疤不好,须知这年头的人都很重仪容,长得太丑或是面有残缺,连官都别想做。
  但嬴政脸上那倔强的表情,尤其是漂亮的眼睛里那不认输的光彩,却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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