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鬼-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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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初见她一边走身体一边哆嗦,想着她可能是因为没吃饭就特别怕冷的原因,把自己外套脱下披在曼丽身上,自己是一件浅蓝色的厚棉衬衣,衬衣的领子翻出来,格子羊毛衫是V领。曼丽看呆了,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就是这样的,优雅,体贴,风趣,斯文。
君初见曼丽看着自己发呆,赶紧提醒道,“穿上,我不冷的。”
曼丽的身体伸进君初的大衣,他的体温包裹着自己,侧头的时候能闻得见那些挺好闻的味道。
“很香。”君初的衣服袖子很长。
“哦,是吗,我从来都不知道。”君初举着雨伞突然打了个喷嚏。
曼丽要把衣服脱下来还给他,君初执意不肯要,“我看我们还是叫个车吧,本来还想陪你散步走一阵。”
邓亮终于等到了曼丽,上次的车钱没给,这次不能忘记了。
曼丽一眼就认出了邓亮,而且牢牢记住了他的名字。君初觉得讶异,她记性那么好,不由得又多看了曼丽一眼。
“上次我从家里出来,幸好遇见邓亮。”曼丽坐在上面说,车后座有条毯子,拿来盖在君初膝盖上,“没关系的,这位车夫先生每天都会洗。”
邓亮回头,“谢谢你还记得我。”
君初很想握着曼丽的手坐车,都怪自己把外套大衣脱给人家穿,曼丽的手指藏在袖子里,根本找不到了。
“我们去吃什么?”曼丽问道,话音刚落,一阵叽叽咕咕的声音从腹部发出。
君初对邓亮道,“你知道果记馄饨店吗?”
“不知道。”邓亮老老实实回答。他从来没听说过。
“好吧,你到锦绣西餐厅去,我自然会告诉你怎么走。”君初道。
曼丽听到锦绣西餐厅,突然想到那天他们的约定,她等了一个多小时,随口就说道,“沈先生你还记得上次我们在锦绣约定的事情吗?我等了很久呢。”
君初道,“怎么不记得,当时我冲进去找你,没找到。那时候堵车,我都要急疯了去。后来失魂落魄地在街头狂奔,到的时候你已经走了,我又饿又冷又累,吃了碗馄饨,才恢复体力继续走的。”
“哦,难怪今天你要带我去吃馄饨,原来如此呢。”曼丽笑,“沈先生是想让我体验你当时的心情对不对?”
曼丽的嘴笑起来有些调皮的意味,她的头发短短的拢在脑后,更显得五官清丽,说刚才那番话时跟播音时是两个徐曼丽。
君初觉得恍惚,眼前的曼丽,像个天使一样,穿着自己的衣服。君初轻轻搂住她的肩膀,“以后别叫我沈先生好吗?”
“叫你什么?”
“君初。”
“是的,沈先生。”曼丽笑得起劲。车外的行人稀疏,谁也想象不到一辆黄包车里满载着爱意。
这次君初把上次欠的车费也一起给了,而且零头也没有要,说是感谢他上次载曼丽的事。邓亮觉得今天简直是他的幸运日,既没有被警察抓,还赚到了意外的钱,开心道,“慷慨的先生。”
话音刚落,曼丽笑道,“看来你是有了名气的。”
果记馄饨店是通宵营业的,除了馄饨还有其他的小食,曼丽叫了一大堆吃的,一边称赞道,“好吃,好吃。”
食物热气腾腾,君初的眼光也是热气腾腾,看她吃东西特别香。
“君初。”曼丽吃饱了,喝下一口茶,试探地叫道。
“嗯,什么事?”君初递了纸给她擦嘴。
“没什么事,就是看看这样叫好不好听。”曼丽低头道。
在上海市所有的馄饨店里,果记并不是最有名的,在君初与曼丽心里,却是最美味的地方,恋爱中的男人女人,吃的是心情。
到了曼丽的小屋,君初捉她的手,吻她,仍然是额头,叫她赶紧睡,照例是等她睡着了才走。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君初在心中默念古训。
曼丽红色的睡衣裹在被子里,只露出一角,足以让君初把所有的古训抛之脑后。
“我睡不着,君初,我今天的心里很放松,君初,你说吴美娜还会来找我吗?”曼丽问。
“不会了,有我保护你。”君初看着她,卸妆后的曼丽宛如清水芙蓉般,“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这轻轻的一句,曼丽的头赶紧缩到被子里,不敢伸出来。怎么办?怎么办?答应还是不答应,如果轻易答应,他不会觉得可贵;如果不答应,他会觉得她不喜欢他。当女人真是麻烦,单身想被人爱,被人爱了又想只爱她一人。
“曼丽。”君初推了推她,“我是认真的,这几天晚上我都在失眠。我喜欢你的鼻子你的眼睛你的一切的一切,我想我是不是疯了。你觉得呢?”
“我想你是疯了。”曼丽觉得被子里的空气让人窒息,心脏在扑通狂跳,“你不觉得我们开始得太快了?”
“太快?”君初道,“我恨不得马上把你带回家,见我的母亲,告诉她你就是我的女朋友。我想告诉全世界的人,我找到了可爱的你。”
“你还真是肉麻。”曼丽抖了抖被子,“凡事开始得快,结束得也快。”
君初锲而不舍,“哪条法律规定不许一见钟情?哪条法律又规定爱情必须是要慢慢地发现,不能一触即发?你一定要答应我,徐曼丽小姐,否则……”
曼丽睁大眼睛,“否则你会怎样?”
“否则我今天晚上就赖到你答应为止。”君初有点坏坏的笑。
“天气这么冷,你就在这坐一个晚上吧,我睡了。”曼丽转过身去,背对着君初,露出白皙的脖子。她没有想到君初会把她的身体扳过来吻她,这次不是教堂式的圣洁的吻,这个吻是充满欲望的,直奔她的唇和颈。
曼丽推开他,却又无力。
君初充满了力量,那些吻是温柔的,却有着霸道的气息。他的陌生的柔软的舌伸进了曼丽的嘴,然后是脖子,呼吸有些急促。
曼丽急了,脚从被子里伸出来,膝盖一蹬,不知哪来这么大的力气,君初也是始料未及,咚的一声坐在地上,屁股生疼。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君初从地上爬起来,屁股上并没沾太多灰尘,曼丽很注意地板清洁。
“冲动是魔鬼,你走吧。”曼丽拿被子蒙住头,他咬了她的脖子,虽然很轻,仍然有点痛。
“请你原谅我。”君初根本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平时彬彬有礼的家伙现在却像个色狼,也觉得留在这里有点尴尬,走到门口道,“不管怎样,我是真心喜欢你,你的身体和你的灵魂。”
屋子里静静的,曼丽的眼角流下一滴眼泪,她想君初真的很可恨,竟然没有经过她允许就吻她,OH;MYGOD!我的初吻就这样没了。
想起他这么高大却被踹在地上的样子,又觉得好笑了。曼丽忘记了吴美娜的冤魂还会不会来索命,也许之前那次被鬼吓得夺门而逃,潜意识里只是希望依靠这件事情作为一个导火索,点燃自己跟君初之间的火花。
而现在反而不怕了,女人,真是有情饮水饱,恋爱大过天。
所以,不但没有做噩梦,反而做了春梦。梦见被个男人抱得紧紧的,再看那个男人的脸,似曾相识,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是君初。
曼丽早上回味的时候心里还是怪怪的。
张少廷心里也是怪怪的,怎么电台播音员生得这般别致。以前也认识一个,年纪大,皮肤也是黑黄黑黄的,可惜了一把好嗓子。
早上对父亲张定邦道,“我要你给我警察局户籍科长的电话。”
“你这次又要调谁的资料?”
“一个播音员的。”
张定邦讽刺道,“怎么,不捧电影明星,改了兴趣了?”
“你要想我乖乖上那鬼军校步你的后尘,麻烦你帮我这个忙。”张少廷看了父亲一眼,在上海,张定邦也算是个风云人物,市长见了他也得客客气气,在家里,在老婆面前,偏偏是只绵羊。张定邦连姨太太都不敢娶,对外面的野花,也是过花丛不折花一朵,只能远远地欣赏,远远地感叹。
戴碧珠看了看张定邦,插了句话,“儿子要什么就给,别说话绵里藏针的,身上哪里不舒服跟我说,给你修理修理。”
戴碧珠是极其溺爱这独子张少廷的,但凡他开口,尽量满足他。
“少廷,这次是怎样的一个女孩?”戴碧珠喝着咖啡,透着大窗户看着窗外的太阳,袍子是兔毛,戴碧珠并不喜欢紫貂皮,觉得俗。衣柜里不少衣服是张定邦去法国带回来的,还有那些花花绿绿的帽子,各式各样的都有,所以出席各项宴会时,总是焦点人物。
“妈咪,等我追到手了再带给你看不迟。”张少廷胸有成竹道,把面包中间涂抹了花生酱递到母亲手里,算是对她刚才那番话的回报。
“妈咪相信在上海没有你追不到的女孩子。不过儿子啊,要小心点,人心难测,要穿好雨衣呢。”戴碧珠用暗语提醒张少廷。
“今天学校不是有军训吗,这么晚了小心迟到。”张定邦的声音明显比刚才小了很多。
“张定邦,儿子一个星期回来一次陪我吃个早餐你话那么多干什么?你吃完了你自己去忙你那摊子事去!”戴碧珠说话清脆有力,其实倒是有去电台播时事新闻的天分,举手投足之间就是一个字,酷。
其实一个女人混到戴碧珠这个地步也算是成功了,要什么有什么,老公长得标致又听话,事业一帆风顺,儿子上了军校,模样继承了父母的全部优点,除了有点霸道有点花心有点爱骂人有点爱耍赖有点爱撒谎外,其他都是完美的。尤其是眼睛,简直让戴碧珠最喜欢,简直跟自己的一模一样。戴碧珠的父亲是上海斧头帮的老大戴士魁,虽然年事已高,却是德高望重。下一任斧头帮帮主已经内定了,是戴碧珠的哥哥戴玉龙,是个混世魔王的坯子,无恶不作,危害四方——但这八个字却是黑社会的标志。
戴碧珠小时候很霸道,这是遗传。
张定邦走到门口,张少廷突然想起了什么,放下手中喝了一半的牛奶,对父亲道,“爸,咱们今天换个车开,你开轿车,我开军车。”
“为什么?”张定邦有种不好的预感。
“其实没什么,就是开车的时候被个傻司机给撞了一下,车灯有点破。”张少廷说这话的时候明显底气不足,明明是他自己的错,全部推到了司机身上。
“啊,你这个混小子,我的新车啊!”张定邦心里发毛,真后悔把车借给了这个家伙。
“换嘛,我觉得开军车让我感到自己有种军人的自豪感,这不正是你要求我的吗?”张少廷把钥匙塞到父亲手里。
“你这个败家子啊!”张定邦大吼一声,实在忍不住了,“车是随便乱开的吗?出了事情怎么办?”
“以后我会小心的,我以委员长的名义发誓。”张少廷举起右手,眼神却无助地看着母亲,对他无限溺爱的母亲。
戴碧珠噗哧笑了,哪里有这样的发誓!随口说道,“唉,我说张军统,我看你也不是小器的人。”
“好吧,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月内不准逃课,开车要慢速。”张定邦把钥匙拿出来,郁闷不已,今天要开重要会议,听说是有机密事件宣布,开个破了车灯的车出席,实在是一件没面子的事情。
张定邦对这母子俩,只是无奈,只得乖乖就范。
张定邦一走,张少廷高兴得跟猴子似的,跳到戴碧珠面前鞠躬,“谢谢年轻貌美高贵大方雍容华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