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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绯樱-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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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杨家村」,一个群山环绕四周,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小地方。 
   多小呢? 
   杨家村全村仅有五户人家,村民不足二十,即使掏光每一个人的口袋,也绝凑不足十两银;它就是这麽一个既贫穷又落後的破烂地方。 
   但世间事绝难有一定,所谓:十年风水轮流转。 
   杨家村就在十五年前发了。 
   事情得从天下第一风水师梅仁接下萧王一笔大生意开始说起。 
   萧王,今朝的开国元勋,号称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 
   可人心是永远填不满的,就如同多数人一般,萧王越是拥有权势富贵、就越贪心。 
   直到有一天,萧王感叹自己年纪大了,担心遗下一双痴儿会斗不过诡谲莫测的政局变化,早晚变成白骨两具;因此将主意打到阴宅风水上去了。 
   他找来梅仁,委其代寻良穴,准备为萧家先祖迁墓,以便藉著风水之利,保萧家万世昌拢梅仁拿了萧王万两黄金走遍天下,寻找富贵良穴,就在五年後,他来到杨家村时,终於找到了,立刻飞鸽传书告知萧王此一好消息。 
   萧王兴奋不已,随即点齐家盯卫兵,大队人马前往杨家村想亲自目睹那千百年难得一见的风水佳穴。 
   孰知萧王才到杨家村,都还没问出穴位的正确方向,梅仁竟无缘无故暴毙了,临死前只留下一句遗言——此穴仅逊皇家龙脉,谁能得穴,包管百世富贵、万代昌拢乖乖隆地咚!百世富贵、万代昌隆呢!试问,会有哪个豪门富户不为此良穴动心? 
   萧王随即请来上百名风水师翻看梅仁留下来的手札,只求务必找出穴位的正确地点。 
   但……梅仁的能力既称天下第一,又有谁能比得上呢?百来名风水师有人说东、有人指西,个个都说自己对,就没个统一的答案出来;可杨家村里有一风水佳穴的消息却已传遍天下。 
   一时之间,无数豪富涌入村内,人人都想占得佳穴以求富贵荣华。 
   既然穴位的地点无人知晓,那就碰运气吧!於是各人各自选择自己认定的地方将祖先坟墓迁入,哪个运气特好,自然百世富贵、万代昌拢结果短短数月间,杨家村内人口暴涨,由原先村民不到二十人,增加到两、三百人;只不过死人居多就是了。 
   当然啦!死人全仰赖活人运进村内埋葬,因此来往的人潮多了,商机自然涌现。 
   原本的杨家村村民见到这麽多人来村里办丧事,而且个个非富即贵,当下田也不种了,纷纷改行开起棺材铺、寿衣店……赚得荷包满满、笑呵呵。 
   而就在这满村大赚死人钱的当口,只有一户人家例外;说来这姓常的也不是杨家村本地村民,他们在杨家村开始发达後才迁进村内,开了间小小的客栈,名为「别来客栈」。 
   开客栈的叫人「别来」倒也好玩,不过说归说,这儿却是日日坐无虚席、人满为患。 
   没办法,整村就这麽间小客栈,那些运送死人上此处埋葬的活人,不进别来客栈歇脚用膳,要叫他们上哪儿去呢? 
   尤其别来客栈里还卖一种「别来包子」,形如吊钟、大小一如人之拳头,据说好吃得叫人足以将舌头一起吞吃入腹。 
   上杨家村的人,不吃颗「别来包子」那真是白走这一遭了。 
   「小二,来笼‘别来包子’。」 
   「这边要两笼。」 
   「马上来,客倌。」勤劳的小二哥忙里忙外一刻也不得闲,嘴巴却是笑咧到耳根後;因为别来客栈又如往常般坐满了人,生意越好、他的荷包就越扎实,焉能不笑? 
   「包子来了。」随著一声脆如银铃的娇呼,一道翠绿色的身影从厨房跌进了大堂。 
   小二哥背脊骨一凉。「唉呀,我的好小姐,粗重活儿我做就好,您行行好,去柜上坐著吧!别忙了。」 
   「可人那麽多,你忙不过来啊!」常绯樱把眉一皱,甜滋滋的一张小脸顿成苦瓜样,瞧来真是教人疼入心坎里。 
   「忙得过来、忙得过来。」小二哥不敢说出口的是;任谁都知道绯樱大小姐是出了名的麻烦精,那双青葱玉手除了做包子不失败外,可真是干什麽就砸什麽,而且牵连范围之广,堪称前无古人、後无来者。 
   「这样啊!」小小的肩膀垮下,常绯樱银月芽般的凤眼上凝聚了一层淡淡的水雾,却比那临江而植的水仙更加清丽三分。「那包子……」 
   「给我就好。」一把抢过常绯樱手上的包子,小二哥忙退离她三步远。 
   「那我去柜上坐著了。」拖著无力的小步伐,常绯樱无精打彩地迈向柜台。 
   基於无数可歌可泣的前车之鉴,小二哥一见她行动,忙再跳离她三尺,算准了这距离够远,应当不会再受祸水波及,哪知……绯樱甫转身,摆动的手臂先是碰到身旁正捧杯喝茶的男子,男子手中的茶杯顿时飞撞一旁青衣人的後脑勺,青衣人被杯子一敲,口中的热汤当下喷了出来;他周遭的人为躲热汤、纷纷闪身避难;而其中一人就这麽凑巧地撞上了小二哥;小二哥身子一个踉跄,抱在怀中的三笼包子……唉!便这麽喂了满地灰尘啦! 
   「唉呀,我的包子!」欲哭无泪啊!老板又要扣他薪水了。 
   「我……」常绯樱吸吸鼻子,一张俏脸胀得通红。「对不起,我又闯祸了。」 
   能说什麽?她是老板的掌上明珠啊!小二哥只好自认倒楣。「没关系啦!我早习惯了。」 
   「对不起,那……我帮你收拾。」尽管爹疼娘宠,绯樱倒是不摆大架子,袖口一翻,便想去帮忙收拾善後。 
   「慢著。」没给她帮忙都搞成这样了,真要给她帮下去,小二哥怕自己一整年的薪水都要泡汤了。「我的好小姐,这些粗活您做不来的,我送您去柜上坐著吧!」赶紧将瘟神请走,他才好脱离苦海。 
   「我……唉!就依你了。」小小的身影在小二哥的护送下,终於安然抵达柜台,不再闯祸。常绯樱高坐柜上,再度深深做了个揖。「对不起,小二哥,我会跟爹娘说,包子是我打翻的,请爹娘别扣你薪水。」 
   「没关系、没关系。」小二哥可不敢要大小姐的求情;放眼杨家村里,谁不知道老板夫妇护短?绯樱要将刚才的事一说,老板夫妇准先骂他个狗血淋头——罪名是害小姐受惊。小二哥宁可薪水不要了,也不想去讨一顿骂。「小姐千万别将打翻包子的事说出去,这里的麻烦我会全部处理妥当,好吗?」 
   瞧小二哥都快跪下去求她闭嘴了,常绯樱焉能说不好?「那……我不说了,麻烦小二哥收拾善後。」 
   「没问题,全看我的。」猛一拍胸口,小二哥回过头,先是安抚无端受累的客人,再清理满地的脏污,动作之伶俐令人激赏。 
   没有常绯樱在一旁制造麻烦,小二哥只花了半注香时间便满足了所有客人的需求,尚有馀裕周旋於各桌客人间添茶倒水、清理桌面;殷勤的服务图的也不过是客人满意後一点点赏银,以补他今日之亏损。 
   「我说小二哥,你们家小姐是不是很笨?」後脑勺给茶杯撞出一个包的青衣人在丢下一块赏银的同时,忍不住好奇问了句。 
   「绯樱小姐笨?」小二哥扬眉一笑。「客倌,您误会了,小姐才不笨,相反地,她聪明极了。」 
   「聪明的人还会……」青衣人摸著後脑勺的肿包,还真疼哪!全拜那位「聪明」小姐所赐。 
   「绯樱小姐手脚是有些糊涂,但她脑子可聪明了。」小二哥眨眨眼。「不信我试给客倌您瞧瞧。」 
   拍了拍满手的脏污,小二哥拉开嗓门喊道:「绯樱小姐,两笼包子、一碟牛肉、一只烧鸡、三鲜素拼盘、外加半斤白乾。」 
   常绯樱想也没想,脱口回道:「一两三钱七分。」 
   「算得可真快。」青衣人讶道。 
   小二哥眉开眼笑。「我不是说啦!绯樱小姐很聪明的。」 
   「可帐算久了,谁都能算得很快啊!光凭这样就说聪明,是不足以服众的。」 
   「要不客倌,您身上可有任何诗书读本,试试给我家小姐瞧上一眼,她包管立刻就能背给您听。」 
   「这麽神?」青衣人不大相信。 
   「试试不就知道喽!」 
   「诗书我没有,医书倒有一本。」青衣人掏出了一本医书递给小二哥。 
   小二哥接了本子,随即送到常绯樱面前。「小姐,可以请您默下这本书吗?」 
   「默书?」常绯樱清灵透亮的水眸儿一转。「作啥儿要默书?」 
   「有位客倌想听小姐默书。」小二哥指向青衣人。 
   既是客人要求,常绯樱不再多言,俯首读起书来。 
   满堂客人静默无言,都想瞧瞧这位迷糊到堪称「红颜祸水」的客栈千金到底有多聪明? 
   不过盏茶时间,常绯樱看完了书,交由小二哥代还给青衣人,而後便张口默起书来。「概人体通分五脏、六腑,各以阴阳为别,经脉融於……」字句流畅、一无窒碍。 
   常绯樱直默了大半个时辰,当她念出最後一个字,青衣人双手已抖得拿不住书,砰地!一声闷响,医书落了地,满座尽皆哗然,原来天底下真有人能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其聪颖岂止「天才」二字可以形容? 
   小二哥笑咧了嘴,早说了绯樱小姐很聪明的,就是……唉!手脚笨了些、性子古怪了些、行事诡异了些……再来,真的没啥儿大缺点了。 
   往常,会来杨家村的人,十个有九个半是来办丧事的,不过最近却有些奇怪,来的尽是些拿刀背剑、杀气腾腾的江湖人士。 
   九大门派、四大世家、长离岛、天外宫……甚至连西域的拜火教、苗疆的五毒门都来齐了。 
   一时倒教人误以为十年一度的华山论剑大会改在杨家村举行了,否则怎那麽多江湖人士齐聚在此? 
   今儿个又有三匹良驹风驰电掣地赶进了杨家村。 
   为首的男子相貌儒雅、举止有度,只是那双眼儿像冰一样地冷,好像给他目光扫过的地方都会结冻似的。 
   当他一出现在杨家村里,满村武林人士不约而同侧目以顾。 
   他们一行三人直骑到别来客栈门口,才下马落鞍。 
   小二哥急慌慌跑出来招呼道:「三位客倌是住店呢,还是打尖儿?」 
   「打尖儿。」抢先开口的男子胖得像颗球,原来他就是江湖上人称「笑弥勒」的楚庸。 
   另外一个背著包袱,壮如铁塔的则是「猎豹」刘彪。 
   而有楚庸和刘彪左右护行的,不必说啦!十成十是太行山三十六寨总瓢把子——「玉面修罗」商别离。 
   本来区区一个强盗头子是不值得各名门正派另眼相看的,但商别离不同。 
   自从二十岁出道於江湖,他专挑成名的武林名宿挑战,一柄太阿神剑从江南杀到江北、再从东长离战到北大荒去。 
   他闯过了武当的「七星剑阵」、少林「十八罗汉阵」、败「神剑」柳江、斩「狂刀」向崇坚……几度身负重伤、性命垂危,但他总能撑下去、化必败之战为胜场;是毅力、也是不服输的倔强性子使然,他为自己赢得了「玉面修罗」的称号。 
   五年後,从来以力论输赢、以命决胜负的绿林豪杰们共推他为太行山三十六寨总瓢把子;他成为武林史上最年轻的黑道霸主。 
   「三位客倌里面请。」小二哥一颗脑袋低得快要垂到地面去;最近江湖人士招待多了,深明这些背剑带刀的江湖人旁的没有,脾气特大,一个失礼,挨个三拳两脚算是小意思,就怕连一颗大好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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