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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黄金黎明II-第1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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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他是孤儿,他就好像一个纯血巫师被麻瓜家庭收养一样被他现在的爸爸妈妈收养,同时收养的还有他的妹妹萧容,他们兄妹从小性格就不一样。他的爸爸妈妈是典型的燕城人,燕城是重工业城市,他们家是工人。

我们小的时候,工人的工资高,他爸爸拿了工资就喝酒吃肉,喝完酒回家就打老婆。幸好,那个时候工资是一个月一结,他爸爸每个月只有那么一天可以喝醉,可以打老婆。

萧商小的时候曾经想要保护他的妈妈,却被他妈妈丢出门,因为她不能失去丈夫,她感觉自己生不出孩子,她理亏,不能再由一个收养的小孩破坏自己本来已经累如危卵的婚姻。”

……

勋世奉的情绪似乎终于缓缓平静下来,他的脸颊轻轻蹭着我的发丝,似乎是下意识的动作,带着残酷的亲昵的味道。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这些,在这样的情况下,对着勋世奉说这些。

但是,现实是我说了,并且他一直在听,安静的听着。

……

我,“arthur,萧商是与你完全不一样的人。他出身寒门,自己需要很努力学习才会有前途,他拿到奖学金,国家级的助学金读了我们那里最好的大学,他永远不可能像你这样,15岁就可以在mit读phd的课程。毕业了,他成为一个医生,虽然很优秀,但是这样的优秀的医生全中国有很多。他会画画,师从名师,只是,他的画从来不卖。arthur,对你来说,他普通的乏善可陈。”

很久了,萧商就像我脑中一个飘渺的残影。我找不到他,抓不住他的记忆,他就像是时空的洪流中飘荡的残破游丝。一直到最近,我记忆起来他的样子,他的笑容,他的爱情,他的一切,我却没有人可以与我分享这些。我以为他会永远被掩埋在时间中,但是,今天我却对着勋世奉说出这些往昔的记忆。

我对着一个最不应该说这些话的人,说出来掩埋在心底最深处的秘密。

勋世奉忽然侧过面颊,额头贴着我的额头,他的气息与声音都是凌乱的,“alice你爱他,你因为想起他,高烧一个星期,差点死去。”

我,“……你怎么……”

“我为什么会知道?”勋世奉居然笑了,“这些天我一直在想,这些年,我们交往,结婚,相处,这么长时间,我们之间前前后后所有的细节,原来没有答案的疑点也都有了答案。alice,你因为萧商差点死去。”

我,“可是……我还是活了下来。……arthur,我们是彼此的深渊,我们之间有跨不过去的鸿沟。我恨你,恨你对苏家做过的事情,恨你对苏家的态度,恨你很多,真的恨你,我却连想杀你的心都没有。我不想你死。你是我的丈夫,是我儿子的父亲,你们父子两个是我全部的世界,只是,我们之间这道鸿沟不是爱情能填平的。我不能爱你,永远不能再爱你。你说过,我是你的宿命,那么,你何尝不是我的宿命?我前世今生嫁过的丈夫都是你,也只是你,这是神谕,也可能是神明与众生开的一个残酷的玩笑。我竟然会爱上一个与家族有血仇的男人。失去你,我不会再有爱情,但是我注定要失去你,这是惩罚也是宿命。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不沉默的接受这一切,让彼此解脱。失去我,你还是不可一世的arthurhsun,你还有康斯坦丁,你的一生注定是不平凡的,上天给了你如此美丽的大脑,这样罕见的天赋,是因为你肩上有更伟大的使命,你可以成就一段不灭、不朽的传奇,而不是虚耗在同我之间的情爱纠葛当中。我爱你,我欺骗不了自己,也骗不了你,我的确爱你,我永远不会忘记我爱你,即使你忘记了,我也不会忘记。”

我们相对,看着,我深深凝视着他,他眼神中的痛苦在凝结,在融化,最后归于虚无。

他抬起手指,擦过我的眼睛,那里有一颗眼泪,好像是窗外落下的细雨。

勋世奉的眼睛不再是璀璨夺目的蓝钻一般的颜色,也不再是遥远的海洋一般深不可测,蓝色变了,变得好像南英格兰夏末最后一层清透稀薄的蓝天。

第203章

勋世奉艰涩的开口,“不是我,我没有杀你的家人。”

这是他第一次开口为自己辩解,他不擅于做这样的事情。

“我知道,动手杀人的不是你。”

我的手指抚上他的脸颊,他的脸就在我的手心中。

“你的手不会亲自沾染那些血腥,但是,……,我曾经告诉过你,《战国策》有句古话,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漂橹,说的就是像你这样的男人,拥有很强的能力,也承担了很强的责任,同时,一想一念都会影响到别人。如果我向好处想,那样惨烈的结果就是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往坏处想,你那么聪明,善于操纵人心,只要一个暗示,设一个局,勋亭泽就会为你铲除一切你想要铲除障碍。他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也只不过是你棋盘上一枚棋子,苏家也是……无论我怎么想,你对苏家动念了,原来我以为你是对勋亭泽的所作所为袖手旁观,但是不是,你动念了,人心很难测,一念为佛一念为鬼,不一定非要亲自动手才是恶业。”

一切的根源,都是苏家的宝藏,稀世之珍不是罪恶,人心才是。

徐樱桃曾说苏家到了我这一代只富不贵,怀揣稀世之珍却毫无自保能力。

我的父母只是普通人,无论乱世还是盛世,他们都抵抗不了财狼的窥伺。其实,我曾经想过,那些珍宝给勋世奉也好,无论他是否想要同大众共享,至少那些无价之品在他的手中可以完整的被保护下来,这样就是很好的结局了。只是现在,我想要自己试试,是否可以实现爷爷的夙愿。

“如果当时,我同意爷爷为我订下的婚约,事情就不会……”

“不会。”我摇头,“即使你同意,我也不会同意。还有,我爸爸如果还在,你永远不可能是苏家的女婿,即使他把我嫁猫嫁狗,都不会嫁给你。”

“……”

“我爸爸曾经说过,苏门择婿,不论门第高低财帛多寡,唯重小女心意,若得一少郎,与小女心意相通,兼之品性才学具佳,便为苏氏东床坦腹。你对于爸爸来说,是太过复杂的一个男人,太过负责的心思,太过复杂的过往,他不喜欢,也不会希望我进入你的世界,我们注定不会因为婚约而宁静平顺的在一起,更何况当时,我另有所爱。”

听到最后一句,他的呼吸又是一窒。

我轻轻擦到他的眼角,“当年你也不记得我,trinitycollege一个普通女学生,你弟弟的室友,每次见面只想着你能请我们去吃高价菜,三个人一顿饭钱是我一年打工所得,我自己不舍得花,却绞尽脑汁鼓动lance来花你的钱,这些,其实你都不记得了吧。”

他不再说话。

我却说,“我却记得你,lance口中的传奇,似乎无所不能的哥哥,第一次见面就在海德公园那里的房子,你就坐在窗边的黑色天鹅绒沙发上,在看书,当时觉得你很年轻,年轻的可怕,……”

“我老了。”

“不,你永远不会老。”

有些人会老,有些人不会,有些人也许从来没有年轻过,就已经老去,有些人,即使死去,依然不会衰老,勋世奉就是这样的人。

Chapter20

第204章

转眼间,daniel要过一周岁的生日了。

孩子不愁养,昨天似乎还在我怀中安静的抓着我的头发睡的像个蚕宝宝,今天就可以过生日了。

勋世奉想要举行一个很小型的生日party,只请一些最亲近的人过来,确切的说,客人名单上只有三个人,勋老夫人,勋夫人,还有勋暮生。

时间订在晚上,从早上开始,max大叔就率领他的一群人开始布置小宴会厅。那里放满了小孩子生日party上都喜欢的东西,有花,有毛绒玩具,有很多气球,还有用宝宝的名字烘焙的cookies,以及带着宝宝头像的小饼干与小圆蛋糕。

小宴会厅人手很多,根本不需要我在这里,我抱着宝宝上楼,在他面前铺开毛毡与宣纸,教他拿着毛笔写写画画。

我总感觉好像daniel能认字,虽然我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学到的。宝宝看我书柜上的那些英文书籍几乎是一目十行,只是看中文的书籍总是倒着拿,他似乎找不到中文文字的正确阅读方式,我想要教他写一下中国的文字,这样也许可以有助于他阅读中文书籍。

毛毡与宣纸都弄好,我在砚台中点了一些水,拿起来墨块开始研墨,弄好了,就给daniel的手中放入一根毛笔,他左手五指攥紧,手中的毛笔饱蘸了墨就在宣纸上乱画,活像当年风靡一时的电视剧《西游记》中的六小龄童刚到人间的时候拿筷子。

我发现宝宝也习惯用左手,这一点遗传自他的父亲勋世奉。

我看着daniel,看着宝宝已经把我们面前这张max专门从中国买过来的宣纸画成一幅鬼画符,叹了口气,就把他手中的毛笔拿了过来,同时再次感慨,基因的力量实在是无穷无尽的,在对中文的学习丝毫没有天赋这一点上,daniel简直就是勋世奉的翻版。

宝宝的手上,胳膊上,还有衣服上,甚至脸蛋上全是墨,我拿着毛巾把他好好擦了擦,他就对毛笔和宣纸没有兴趣,自己爬到一边玩去了,不一会儿保姆过来,将他抱走,要去午睡。

我一个人留在这里,手中拿着毛笔,换了一张新宣纸,试了试,下笔,却是一首古词:——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阿苏。”

有人叫我的名字,很久了,再也没有人这样称呼我。

我下意识的答应,“嗯,我在这。”

抬头。

黑色原木的两扇木门大开,勋暮生站在那里。

这里是alicemansion,三楼,我的书房,宽阔的如同图书馆一般,一排一排的书柜顶天立地的树立在穹顶下,如果想要拿到最顶上的书还需要踩在榉木做的阶梯矮凳上。书柜像两旁铺开,中间是一条巨大的缝隙,地面上铺着白色的波斯手工地毯,好像摩西分开红海之后,露出海底的砂砾。

我与他中间没有任何的阻挡,却好像间隔着一整个人生。

勋暮生与我分别了那么多年,历尽生离死别,我本人还是一场活死人肉白骨的传奇。’lance与阿苏’所有的回忆,以一种被美化的形态一直到时间的尽头,同我们的青春一起永垂不朽。

自从苏黎世分开之后,我从来不敢设想再见到他应该是一种什么样子的情景。

半夜,有的时候无法入睡,我曾想过,把勋暮生当成少年时代的青梅竹马一别数载,再聚首,勋暮生还是单身贵族,风流潇洒,而我已经嫁人生子,向着黄脸婆的康庄大路,大踏步的前进。

但是,再次见到他,一切设想都显得异常苍白。

前世我为他挡过一劫,那场车祸原本是要害他,结果是我为他去死的,今生,他为了救我被人活生生的打入5发子弹,伤筋动骨。说不清楚,我们之间究竟是劫难还是缘分。

勋暮生,“阿苏。”

“是我。”

“……”

他没有向前走,我也一直是刚才那个姿势,跪坐在地毯上,毛毡前面,我的手中还有毛笔,宣纸上还有我写的李煜的词,墨迹未干。窗外,已经过了正午,阳光都似乎带上了青白色的味道。

我还记得苏离当年与他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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